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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私生飯的法律罰則頂多兩千元嗎??

看板KoreaStar標題[問題] 私生飯的法律罰則頂多兩千元嗎??作者
yes520
(花非花 霧非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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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沒在看這齣戲啦~~~但是看到新聞有點驚嚇

我沒在看戲,所以沒有要討論戲。只截我想要討論的段落出來:

這類案件一般警方多只會引用韓國刑法中的《輕罪處罰法》第3條第1款第41號「持續騷擾」進行懲處,刑罰僅只是罰款8萬韓圜而已(約台幣1800元)。

就如韓國圍棋高手趙惠連,近大半年間遭到一名棋迷不斷對她跟蹤與騷擾,更謊稱與她結婚。據報導指,她曾經三度報案,但警方卻只能以「騷擾」這個在韓國只屬輕微罪行的名義,對這位騷擾狂罰款5萬韓圜(約台幣1150元)。不能再忍受下去的趙惠連,便決定採取律師意見,向這位跟蹤狂提出刑事訴訟,最終才在近來再度被騷擾時,成功把他繩之於法。

長期跟蹤騷擾,最終卻因此而被判有罪人獄的犯人,不少時候在離開監獄以後都會向檢舉他行為的受害人報復,把她殺死。情況就如去年一件發生在忠清南道舒川郡的類似案件。一名經常施暴和威脅,並一直跟蹤一名女子的騷擾狂,雖然早年前曾被判入獄,但因他在服刑期間表示會改過自身,不會再欺負受害人,兩人後來達成協議,讓他最終獲得緩刑出獄。但想不到的是他離開監獄後,竟然找上受害人,把她殺死後自盡。

去年,韓國法務部也曾建議強化現有針對跟蹤騷擾等罪行的刑罰,把刑期提升至最高可被判入獄3年及罰款3000萬韓圜(約69萬台幣)。此外,如果犯案人持有武器時,罰則更可以提升至入獄5年與罰款5000萬韓圜(約台幣1150萬)。

賢書受害的事例,絕不僅是電視劇裡的故事,就好比趙惠連事件出現後,有大量女性向青瓦台陳情請願,要求韓國政府盡快加強相關罪行的罰則,足已證明這些都是發生普通人身上,迫切需要盡快解決的問題。

原文網址: 《夫婦》跟蹤狂南韓日常!「只會輕罰2000元」平均每天1起 | ETtoday星光雲 | ETtoday新聞雲 https://star.ettoday.net/news/1704318#ixzz6Lfx15v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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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就是節錄的新聞
我看到其實馬上想到TWICE德國狂粉的跟蹤案
難道像這樣的人也只能罰款2千元左右嗎?
雖然應該可以重複開罰,但是覺得還是太輕了。

而且我記得JYP有使用法律途徑,讓德國狂粉不得入境韓國。
如果這樣,是法規已經修改了嗎? 因為我印象中這個狂粉也沒有持武器,也沒有對TWICE發出威脅
如果這樣看起來跟新聞裡的圍棋棋士的粉絲差不多程度,
是不是只須罰款2千元?

然後新聞裡也有說有人長期跟蹤騷擾被判入獄,但是圍棋棋士的粉絲這種程度為何只可判兩千?

我是很訝異!!私生跟蹤偶像的刑責真的那麼低嗎?
如果這樣,南韓有青瓦台連署網站,怎麼各大團體的粉絲不會去集結連署修法呢?

雖然不是很認真追韓星的類型,但是好像除了TWICE那位狂粉被限制入境外沒,看過私生飯真的受過什麼法律上的判刑?
我覺得私生飯的危害比惡評還要嚴重,但是控告惡評時有所聞,對私生飯的控告卻似乎很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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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147.11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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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es520 (101.15.147.115 臺灣), 05/06/2020 23:36:37

DesignXD 05/06 23:54韓國的垃圾法律 很神奇的

sweetslover 05/07 01:26難怪南韓那麼多跟蹤狂,罰不怕,抓

sweetslover 05/07 01:26不完

Aaso 05/07 03:24台灣也只有社維法可以罰,日本的話法律比較

Aaso 05/07 03:24完善,台灣也有草案躺在立法院,有興趣可以

Aaso 05/07 03:24看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

loveian16 05/07 06:12驚訝什麼?你不知道台灣一樣拿跟蹤狂沒

loveian16 05/07 06:12轍嗎? 我同學就被跟蹤騷擾過 對方連受

loveian16 05/07 06:13罰都沒有

loveian16 05/07 06:13她還搬了兩次家 才擺脫跟蹤狂

loveian16 05/07 06:19你可以自已查新聞 台灣之前也有女生被

loveian16 05/07 06:19跟蹤騷擾 報警警察直接草草了事 後來女

loveian16 05/07 06:20後來等到女的被砍 跟蹤男才被抓

loveian16 05/07 06:26A大說的那個糾纏行為草案會不會過都還

loveian16 05/07 06:26是問題 從去年就一直被推延

hotaru0813 05/07 06:28台灣似乎也是一樣吧?如果只是跟蹤,

hotaru0813 05/07 06:28沒有做出任何傷害/過當行為,警察似乎

hotaru0813 05/07 06:28也是沒任何辦法,以前有個新聞就是一

hotaru0813 05/07 06:28位女子被跟蹤多年,不管搬家到哪都會

hotaru0813 05/07 06:28被找到,警察也拿跟蹤男沒輒,搞得她

hotaru0813 05/07 06:28快精神崩潰了。

ismena 05/07 07:26只是跟著 沒做什麼真的很難罰 因為對方也

ismena 05/07 07:26有他的行動自由 他可以說是路過 唉~

AllenHuang 05/07 07:34台灣也差不多吧 可以Google 「政大小

AllenHuang 05/07 07:34精靈」

OGC218 05/07 07:41高進聚賭頂多也罰兩千,供參

funkyayu 05/07 07:42德國變態(實在不想說是粉) 好像是因為

funkyayu 05/07 07:43公布彩瑛手機號碼 犯了別的會被關的法

funkyayu 05/07 07:43 才緊急離開韓國

emily67890 05/07 11:14查了Allen大說的真的遇到神經病也無法

emily67890 05/07 11:14可罰欸而且慣犯還會知道怎麼躲法律漏

emily67890 05/07 11:14洞= =

linfon00 05/07 12:0850萬韓元=1150台幣 5000萬韓元=1150萬台

linfon00 05/07 12:08幣....這幣值很謎

chinlinw 05/07 13:01韓國普遍法律懲處都太輕吧,不光是這個

peggy0410 05/07 21:45你以為台灣的法就很重嗎 台灣沒傷害到

peggy0410 05/07 21:45人 甚至無法可管

NC0516 05/08 12:55台灣也很常無法可管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