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全部工作都要完成才能換公司?
最近看NU’EST的事情,產生很多問題,想在版上看看有沒有解答。
首先,看到有粉絲提出因為NU’EST有兩位成員手上有工作未完成,所以不能換公司。不
知道這樣的說法是否是確定的呢?
我有先自己上網查尋找解答,但是看到幾個案例都是仍可自由換約,因為不確定所以來版上問看看。
我搜尋到的有:
EXID大家換了公司之後,還是有在日本進行一年的團體活動。相信這個合約當時也是由原本的韓國公司與日方簽訂的才對。
最近朴敏英換公司了。也是《氣象廳的人們》拍到一半的時候選擇不續約。
還有WM公司,B1A4合約到期的時候,說是有工作未完成,所以合約延長兩個月,之後有人解約,有人續約。
我也有印象在版上看過秀智和INFINITE的L,都有過續約期時正在拍戲,然後等戲拍完後才處理的情況。秀智後來拍完又過一陣子離開,L拍完之後才正式續約。
覺得如果工作還沒完成就無條件只能續約的話,老闆不是把自己想要的人排沒有空檔的工作就永遠可以綁人嗎? 而通常老闆會想綁的人都是比較紅的,無條件只要有工作就接都不要挑的話,想要搞成沒有空檔應該不難。
--
如果你是想要知道NU'EST雙主唱的話,公
司也只說續約沒說怎麼續、續多久,每個
公司每位藝人的情況都不一樣,有工作未
完成只能續約也只是部分粉絲猜測,除非
通靈不然在台灣這邊沒有人知道答案。
因為我看粉絲推文說的好像就是這樣,也沒人說他自己臆測,或是說他在通靈 所以我以為那位粉絲有從哪裡看到這類的消息 比如成員自己透露之類,但是也不知道消息來源,所以才想問這個問題
雖然但是 要是原公司這麼大能力能一直
安排工作不停說不定不用換公司 XD
那倒不一定。如果只是要亂接工作的話,包括去pub唱一個晚上都可以接啊XD 會被留的都有一定知名度,如果要亂接工作應該可以塞滿
你要不要通靈完跟粉絲講
窩不知道==
沒有解答,即使是媒體報導的都不見得
是真實情況了,只有通靈這條路了。
我通靈一下等等跟你說
因為那麼多粉絲在看的文,都沒有人反駁他,所以我以為他有什麼根據
他們自己會協調吧== 沒看到合約都不知
道==
也有像泫雅的情況 ,續約完後發現公司只
跟他續約,其他人公司不續
但是粉絲說五人感情好,應該不至於彼此要不要續約,還要透過公司才知道吧?
單看標題以為來到salary板XD
你都提血型了不就代表合約可以延長到活動
我查到的新聞是直接寫延長合約兩個月,不是寫續約 但是NU的新聞是寫續約。這個應該很不同。 我想如果半年後就要換公司,不會用續約這個詞
收尾之後嗎
主唱只有一位是白虎喔 旼炫是領唱
所以你是想要說 他們跟公司續約所以公司
沒問題?因為你的推論好像想要導向即使
工作還沒完成還是可以解約。
我只是想知道,粉絲說因為工作沒做完,才只好續約。 這個續約理由是不是真的成立而以。
就算續約也沒關係吧,為什麼一定要離開
對啊,我也覺得續約這種東西,每個人不同本來就很正常。 正常人條件可以換工作的情況下,也不會去屈就跟自己太不對盤的的工作條件和環境才對。
※ 編輯: lifesg (49.216.35.47 臺灣), 03/11/2022 19:46:33我要是有解答還會當社畜嗎QQ
從你上面的回答看起來你就只是想要表達
他們就是分開了有人續約有人沒續約 因
為有人續約所以公司可能也沒有大問題這
樣
我本人不認同公司作風,而且我覺得留下的人也不代表就是認同 但是應該至少不到覺得可惡到不能忍受的程度,畢竟他們條件都很好,不是出去就沒工作 談工作是各種條件平衡後的結果,既然續約,正常情況應該就是平衡後覺得可接受 除非自身屬於自覺工作條件不好,怕找不到工作。我說正常人正常情況,不是專指NU
說真的真實狀況誰都不知道 所以是不是因
為還有其他工作沒做完才續約 還是因為
其他原因才續約我們都不會知道答案
既然你都有找到別的例子了有必要還發這
文?
因為雖然找到例子了,可是我看那篇文很多粉絲在看 都沒人反駁他,或說他通靈。所以我還是覺得可能真的工作沒做完就不能走 可能成員有提到之類的。想說這樣的話,資方不是很容易綁人?
※ 編輯: lifesg (49.216.24.220 臺灣), 03/11/2022 20:00:34 ※ 編輯: lifesg (49.216.24.220 臺灣), 03/11/2022 20:04:17你對單一粉絲的推文有疑問,可以在
後面接著推文問他,一定要特地發一
篇文叫全韓星板來討論這麼招搖嗎,
割雞焉用牛刀?
兩人續、三人不續,理由到底是什麼,沒
人知道。大家都只是針對一些跡象做合理
推測,你所說的看到那些粉絲言論,不知
道你看到的跟我看到的是否一樣。但因為
我看到的,從文字敘述看來,在我眼中看
起來應該都是以「推測」角度在說明,不
是以有證據的方式在說明。至於沒人反駁
,也許可能是因為大致上大家認為這個推
測合理所並且認同是有可能發生的(以上也
都是我看完那些之後的感想與推測),所以
反駁。或者你看到了哪個言論,是會讓人
「嚴重誤會」真的是「100%」因為這個原
因而續約的,再麻煩確切指出謝謝。
另外,即使你查了很多資料列出各種例子
來舉證「工作未完成亦可不續約」,並不
可以代表「工作未完成也許是續約原因之
一」的這個條件在他們身上不成立。
不想推所以噓回來。我們素人粉絲不
會知道產業內幕,成員也不可能「有
提到」,他們要是說了還不馬上被寫
新聞嗎……有些事情用常識想一想就
好真的不用老是出來驚動別人耶
素人粉絲不知道產業內幕,還是可以依照一些消息去推論是Hybe解散團體 所以為什麼不知道業內消息的人就不能討論? 我也可以討論推論留下的人是因為工作位完成被迫留下是不是合理啊 不知道產業內幕就不能討論也太奇怪。按照推論罵人批評人都可以,為什麼連討論都不行
然後同意p大 對單一粉絲推文有疑慮 底下
推文提問就好 為什麼要特地發一篇
我是覺得你想講什麼就直接講就好不用在
那邊裝問問題
在那篇推文下推文,對NU'EST有關注的人才會進去 我要討論的東西不是針對NU'EST,為什麼要在那下面問? 也許有其他團體的粉絲曾經遇過自己的偶像確定因為工作沒完成而被迫續約啊
你對那個推文有疑慮不會站內信問他嗎
真的是看了你那些回答以後更確定你好像
不是單單不了解這個狀況上來發文
推上面d大p大t大
想講什麼直接講不用再拐彎抹角了
我也很好奇 希望有更了解的人能分享
一下
樓上你這句都不知道嗆誰了 照你這邏輯,這個版很多文都不用討論,在這邊噓Hybe也是大可不必
※ 編輯: lifesg (49.216.160.164 臺灣), 03/11/2022 23:19:16不是啊你要找出講這句的事主討論啊?
就如我說的續約詳情根本不可能出新聞
,都只是講已經續約,裡面怎麼操作的
請問怎麼討論?
我這個文,NU'EST是我討論的範圍內,但是我不是只討論這團情況 所以即便不知道這團情況,還是可以討論的。 像前面就有人提供泫雅的情況給我
※ 編輯: lifesg (49.216.160.164 臺灣), 03/11/2022 23:29:56找出推測的人聽聽他推測的觀點,不跟
他講跟誰講?我這不是嗆你耶
那我誤會你了,回文兇了點。不好意思
※ 編輯: lifesg (49.216.160.164 臺灣), 03/11/2022 23:33:15你第二段前提就是以他們的狀況提出疑
問,所以如果你可以這麼認真的搜尋其
他團的狀況,也可以先問問看那位粉絲
為何提出這個想法,然後再來說你是討
論整個韓國偶像團體續約的問題,不是
只有針對某團吧?
我也不認同他的說法,所以我也很好奇
他推論的原因啦!但這種事沒有前例不
代表沒有發生你也知道現在這個世界很
詭異的
因為不論NU'EST情況是怎樣,我都想知道普遍在業界是怎麼樣的 所以想聽聽看各家粉說法。由於我並不是特別執著要知道NU'EST怎麼了, 所以也沒有覺得一定要找那個粉絲問個明白不可
我哪裡說了不知道內幕就不能討論啊
天哪不要自己超譯加料餒
你超譯別人的情況比我嚴重得多 何況你的意思不就是沒人知道業界狀況,所以叫我不要討論了嗎? 你推論團員一定不會講什麼,也不代表是對的 最近GFRIEND的話也講得很坦白啊 不需要自以為自己高人一等,什麼都是對的
※ 編輯: lifesg (49.216.160.164 臺灣), 03/11/2022 23:46:52因為你問我們粉絲在哪裡看到消息,
所以我回覆這種內幕類的事情我們素
人不可能知道,你問了也是白問,就
這麼單純,不要胡思亂想了拜託
那麼多粉絲都看到的爆文,沒有人出來反駁,我當然會以為可能有線索啊 就像你們推論會這樣是Hybe搞的,我也同感啊。但還是必須承認終究是推論,不是確認啊
※ 編輯: lifesg (49.216.160.164 臺灣), 03/11/2022 23:48:43你當然可以硬要討論,但我們粉絲也
可以覺得很困擾很討厭^^實在很想無
視你,但不親自回應,又怕有奇怪路
人進來亂講亂臆測,誤導正常路人對N
U'EST的看法
我主要焦點是覺得這樣資方不就很容易綁人? 並不是焦點在NU'EST。如果不想討論NU'EST的情況也沒關係啊
※ 編輯: lifesg (49.216.160.164 臺灣), 03/11/2022 23:51:18回答你的問題,因為工作沒做完所以只好
續約這個理由成不成立:有幾百幾千幾萬
個藝人和公司的組合,通靈也沒人可以回
答你。
但是以可能性來說是可以成立,畢竟你找
了幾百個不成立的例子,也不能說明成立
的例子不存在。
我哪裡超譯別人,請舉證?不是我說
你超譯,你就回"你才超譯喇"這種小
學生戰法欸
我們家合約還沒走完欸是要怎麼跟GFR
IEND一樣坦白啦XDDDDDDDDDDDDDDDDDD
你可以不用再關心我們NU'EST了謝謝
你真的造成我們飯圈很大的困擾
前天那篇文裡面,有一位v71082,我覺得他是很認真在講話 雖然跟你意見不同,你也沒必要說人家來指點你。我覺得你說他有意來指點你, 那是你超譯他了。我只是對那段推文印象深刻,所以你一說我超譯,我馬上想到前天。 我就事論事而以,沒有要攻擊你本人其他部分的意思,我只說這件事,我不認同你的回覆
※ 編輯: lifesg (49.216.160.164 臺灣), 03/12/2022 00:03:16我沒有使用「有意指點我」這幾個字
,我說他「說教」,那是在形容他對
拉芙不知不覺流露出的態度,不是我
確信他在腦中計畫好「嘿!我今天要
來對拉芙們說教~」,而且不只我一
個人這樣覺得,也有其他拉芙私下告
訴我她也覺得很說教,恐怕不是我們
超譯,是你們對此太遲鈍
所以你到底要問什麼=..=
這麼長串推文看下來 還是不懂你到底想
知道什麼=..=
想知道普遍來講,韓國娛樂圈是不是工作要完成才能離職 雖然永遠有特例,但想知道普遍狀況 就像普遍來說,第一次續約會在七年,但是也有人在五年就合約到,有人六年也有。 有特例存在不代表就不能討論通例,對吧?
※ 編輯: lifesg (49.216.160.164 臺灣), 03/12/2022 00:28:18可以呀 可以討論啊 可是你自己都列出這
麼多例子來舉證 不就代表 在韓國娛樂圈
工作未完成 是可以不續約的(但“可能
”會有例外)嗎 這不就是答案嗎 然後許多
板友也都回答你了 NU的事情 是粉絲根據
各種“不合理對待”與“不尋常跡象”來
做“合理推測” 這件事情目前並非事實
但也不代表不會成立 兩件事情這麼簡單
快速就有結論的問題 請問你還有什麼問題
想討論
你會列出來的就是不續約的例子才會讓你
知道,如果有因此續約的也不會特別發稿
跟你說,結論就是兩種都有可能
推上面的paradise大,身為拉芙這幾天覺得
被唸到累,都要被解散了還要被說教QQ
大家看到此類型文章心累之前A一下ID
這位原PO發文特性真的像樓上講的 先A
一下ID就知道不用跟他多講了……
幹嘛理這個id啊...... A一下舊文就知道
他的習性了,別咬餌啦
建議A一下就知道可以略過文章,不用特別回
他
爆
[閒聊] 粉絲覺得NU'EST合約終止倉促且充滿疑點的原因前言:原文由外國粉絲分析,DCARD 帳號 ponpontest 翻譯後,於DCARD發文。 在徵得ponpontest 同意後,我略微修改轉載於PTT。 本文: 2/28 Pledis宣佈NU'EST的專屬合約將於3/14終止,官方SNS帳號3/31終止上傳服務。 粉絲從一開始的震驚、難過、憤怒,直到第3天稍微冷靜後,終於慢慢看出NU'EST合約終爆
Re: [心情] 有年薪300的隊友 老婆還是不滿意笑死了 這篇通篇就可以看得出來為啥你老婆堅持要去賺更多錢 雖然在這個版我的觀點應該會被罵 但我還是要以身為男人的立場說明 ※ 引述《alias2005 (意笑雲城一登樓)》之銘言:爆
[心情] 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辦了以下是我的回覆 因為編輯文章失敗,直接截圖文字 謝謝大家~ 目前懷孕28w爆
Re: [問卦] 男性真的會對自己的小孩有感情嗎?我老公說,我兒子就是他的分身,小的他,所以愛他. 問他三個兒子他最愛誰?他說都愛.我就可以排名哪個最愛哪個還好 兒子們剛出生時,我老公就很勤快一直跑去嬰兒室外面看他們 我老公會幫我的三個兒子洗澡換尿布用手洗會摸到大便,陪兒子踢足球,玩積木,陪小孩打電動 為了兒子成績,印各科考卷陪兒子(小四)一起複習寫考卷(我們三個一起考比成績排名的那?91
[討論] 大家會有成家的焦慮嗎?手機排版,不順見諒。 與男友交往四年,皆31y,雙方家境普通,有房有車。現階段父母可以照顧好自己所以沒 有要求孝親。 在兩年半疫情席捲而來之前,男友工作穩定、有前景,兩人計劃結婚。 疫情後打亂生活,他無業幾個月後勉為其難做著不喜歡的工作,月收5w左右,福利不佳。35
[求助] 是我的問題嗎?跟男友交往半年多 我24 在工作了 男友22 大學生 事情就發生在剛剛 今天上班很累64
[閒聊] NU'EST將於3月14日解散... JR·Aron·Ren離開PledisNU'EST將於3月14日解散... JR·Aron·Ren離開Pledis 出道10年的NU'EST即將解散,白虎和旼炫與現經紀公司Pledis Entertainment續約,JR、 Aron、Ren則選擇離開Pledis的懷抱。 Pledis在今天(28日)宣佈與NU'EST的專屬合約即將在3月14日結束。在這段期間,PledisXX
[閒聊] SinB在採訪中提到GFRIEND解散事件(韓評)SinB在採訪中提到GFRIEND解散事件 (原標題為: Source Music倒閉吧) 採訪中字 --------------------27
[問掛]我有交往七年的女友,家人要我多交女友抱歉啊,不會發文,已改類別,謝謝通知,紅的明顯我看的到 小弟今年32歲,有交往七年的女友,不過我們是遠距離交往 我在北部,她在南部 前年的時候,剛好她要找工作,我想說可以來北部一起生活 結果,是惡夢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