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林金達暫停執法2場
【4/22台北】聯盟今(22)日公告,針對裁判林金達於4月21日編號049場例行賽擔任一壘審執法,第2局下半發生單局2次誤判,經賽務部檢視比賽畫面與會議討論後,予以停止執法兩場比賽,自4月23日起執行懲處並扣考核分數,並加強執法專業訓練。
中華職棒楊清瓏秘書長表示,有關大家討論的挑戰次數與項目調整,每年球季前總教練會議都會進行討論,並將結論送交領隊會議通過,聯盟按決議執行。因此,如有任何需要調整的地方,未來在總教練會議上也會納入討論。
【參考資訊】:
一、2014年即時重播輔助判決剛上路時,比照美國職棒,總教練每場只有一次的挑戰權利,如果改判,該總教練仍保有下一次即時重播的挑戰權利,但每場挑戰總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二、在2019年季前總教練會議上討論決議,每隊比賽挑戰一次,改為每隊比賽保證兩次挑戰機會。
三、2021年季前總教練會議修正,除原本每隊可以挑戰兩次外,除了正規9局維持兩次挑戰的機會,延長賽可以再挑戰一次。挑戰項目從7項增加為11項。
四、2024年季前總教練會議新增,將延長賽改為突破僵局制、正式納入投球計時、計時器由主場球團裝設、開放使用PitchCom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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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舒服
眼睛不好真的不要當裁判拜託,不然就去配眼鏡
兩年前一樣,感覺不會進步了,所以要透過挑戰成功
不扣次數啊,不然還是會再發生
居然不必下二軍 扯
噗 哈哈哈 兩場 這聯盟真的Zzzzzzzzzz
但按照聯盟的誤判率,如果不扣次數比賽時間就要爆增了
,按照昨天case三次都成功還有兩次挑戰機會嚇死人
那領隊會議要提出來才有用
有兩場不錯了…還以為他們會直接裝死勒
其實就挑戰次數不要設那麼少就好了
就算懲處多大,誤判還是會發生
我只想說把重羽跟軟糖的打點還來
尤其軟糖還是犧牲打,直接影響球員成績
懲處無關痛癢,之後聯盟該考慮把挑戰成功改成不扣次
數
重羽的DP好像也會影響成績,球員被搞真無奈
改規則不扣挑戰不就好了 裁判大熱天也辛苦
有回應就偷笑了,多的是裝死
至於有一派理論是這規則也是各隊同意的,有啥好抱怨,好喔
下次輪到你支持球隊被連續誤判挑戰用完,就不要抱怨
三年前2場 這次也2場 哈哈哈
如果失敗會扣次數我是懷疑昨天的第一次餅總會不會提出
因為那是抓很細微一瞬間的over run跑壘
那兩個判決真的很虧,挑戰早早就用完了…
CPBL就是大老闆聚在一起打爽的聯賽
領隊會議凌駕於所有之上,做事做一半也不是第一次了
就真的領隊會議不想改 也不是沒提過
人家大老闆決定的事 也不是第一次吵了
領隊會議不改也沒辦法
鄉民>老闆
重罰2場 笑死
2場休假剛好
昨天站午場 太辛苦了 放榮譽假
如果 獅隊領隊不提 自然領隊會議就不會討論 聯盟當然也
沒得執行
兩場 哈哈哈
順便修一下好球帶好嗎
他不是第一天出錯了 中職的挑戰次數可以條件增加 不然一堆
幻神
慟!! 竟連續發生離譜誤判 情況嚴重影響比賽 重罰停權兩場!!
怒放榮譽假兩天
還我連勝跟軟糖打點 放假去矯正眼睛啦
今年應該不會改了,希望明年能改成挑戰成功不扣次數
換個二軍裁判上來試試啊 懲處才這樣
挑戰成功應該不扣次數 裁判才會怕
應該要5場起跳的
休息站跟大餅該做事了吧
應該要挑戰成功不扣次數,為了節省時間犧牲更重要的公
平性,值得嗎
中職被罵最兇的裁判
CPBL FB粉專到現在都沒po那一場的戰報 是怕被罵?
裁判加油啦,然後規則真的該改
才兩場 該下二軍兩年吧…
金達至少在誤判上還是很「公平」的......
特休
兩場之後滿血復活 繼續亂判 反正他就爛 都爛這麼多年了 你
耐他何
泰安應該do something了!
休息兩場回來繼續站,然後他不在的兩場還要其他人來幫
忙卡,笑死人
爽放特休假
誤判影響了後勢
爆
[分享] CPBL 挑戰權經2019年季前總教練會議決議通過修(增)定相關比賽規則如下。 一、即時重播輔助判決: (1)挑戰次數—每場比賽每隊總教練有2次挑戰權利(無論是否挑戰成功)。 (2)挑戰項目—將自打球、第3好球是否擦棒、第3好球捕手是否於落地前接捕等三項狀況 加入挑戰項目。19
Re: [分享] 中職聯盟公告-林金達禁賽兩場誤判,經賽務部檢視比賽畫面與相關會議討論後,予以停止執法兩場比賽懲處(自4/20 起執行)並扣考核分數。 一樣當一壘審 一樣單局兩次誤判 一樣第一次挑戰成功第二次用完挑戰沒得挑戰15
[分享] 重播輔助判決比賽中還有許多版友不知道重播輔助規則已改 經2019年季前總教練會議決議通過修(增)定相關比賽規則如下。 一、即時重播輔助判決: (1)挑戰次數—每場比賽每隊總教練有2次挑戰權利(無論是否挑戰成功)。 (2)挑戰項目—將自打球、第3好球是否擦棒、第3好球捕手是否於落地前接捕等三項狀11
[問題] 請問一場球賽單一支球隊有幾次挑戰權?日前聯盟召開2019年季前總教練會議,通過幾項修增定相關比賽規則,其中更動最大的是 即時重播輔助判決,原本規定一場比賽總教練可提出1次挑戰,若成功會有第2次,失敗了 則再無挑戰權;修定規則改為每場比賽每隊總教練有2次挑戰權利,無論是否挑戰成功。 挑戰項目也增加,原本挑戰項目有7項,包含全壘打、封殺和強迫進壘、觸殺、外野界內 外判定、外野觸地與否之接殺、投球是否擊中擊球員、三出局時本壘得分與否。今年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