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不懂運安會對鐵路的調查標準!
如果沒記錯的話
運安會就是因為鐵路重大事故
才從飛安會整併到運安會
但是映像中前幾天5/9發生的案子比較嚴重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295846
正線正常班列車衝撞到小台車…
依運安會來說
https://i.imgur.com/PUrGkQJ.jpg
先發生5/9台鐵正線撞擊小台車
結果5/10台中捷運事故反而掛號成功?
事故調查有先後順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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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安會:好不容易爐主兩間航空公司倒了, 爽日子要來了
結果
文中看起來是講5/9事故比5/10還嚴重的意思吧?
有死傷的事故比較嚴重
這邊的意思是火車對撞或追撞事故
運安會卡新營糖鐵卡了好幾年....
一直有飛安會整併為運安會的議題,事故是加速進程
雖然運安會公布的重大運輸事故之範圍沒有明確定義,但
鐵路行車規則是有的,第60條有指出是正線上發生列車互
相、車輛互相或列車車輛間互相衝撞或撞觸,車輛的定義
可以看第2條,基本上可以認定那個小平車不是規則定義上
的車輛
新營糖鐵嚴格說起來是鐵道局的鍋,運安會不負責鐵路事
業的監理與管理
我也覺得一般會認為有死傷的事故更嚴重
2月主委辭職到現在都還沒有主委上任
運安會真的讓人霧裡看花
聽說執行長也辭職了
重要長官通通都是代理的
運安會就是負責事後調查的,新營糖鐵明顯交通部問題
你的汽車如果被手推車給撞到,會列為交通事故嗎?
其實真要算,U大師你說的也是交通事故的一類,有權求償
是嗎?但你要出保的時候保險公司會跟你說不算
嘉義南靖案運安會有立案調查喔,但不是用正線衝撞來立
案,因為台車不屬車輛,不在正線衝撞的定義內。
但話說回來,運安會主委不是要3個月內任命嗎?3個月應
該已經過了……
不想同流合污吧
南靖那個立案了拉 剛看到了
還有4111南澳事件
南靖這個其實剛好今天發新聞稿
小台車有個車字就當成車輛衝撞啦
前主委都跑去泡溫泉了,下面的人也差不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