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聯結車與火車相撞 吳姓司機稱軌道過
※ 引述 《badpat (pat)》 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高雄聯結車與火車相撞 吳姓司機稱軌道過
: 時間: Fri Apr 10 22:57:34 2020
昨天下午有人流出監視器影帶,看了一下,砂石車拖車頭進入鐵軌區域才閃燈(已經進入黃網狀線淨空區域),依據法規是應該立即駛離的,而且就算不是依照法規,他停在那邊也可能會被擦到,所以立即駛離應該是正確的做法。
如果停下來,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第1項第3款製單舉發,在平交道倒車一樣可以依54條製單舉發...
https://i.imgur.com/ngBHNge.jpg
至於我覺得某些平交道設計也有問題,就算我做了停看聽的動作,但我在停止線完全無法看到兩邊是否有來車,必須得要進入淨空區範圍才能看到兩邊的來車。
以俊英街平交道來說,在停止線停等時山側兩邊看不到、海側一樣兩邊看不到。
到淨空區鐵軌區域,海側兩邊才能看到,山側只能看到右邊,左邊只能通過之後才能往左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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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乘務員守則:
一.絕對遵守號誌
二.絕不超速行車
三.勵行呼喚應答
四.根絕責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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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痛部可以試試:清點全台視野不佳的彎道平交道,暫時
立限速牌30,等到新式平交道異物入侵系統完工後,那一
座平交道才能恢復原有限速
這座新左營北平交道似乎還沒裝新聞說的新式異物入侵系
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4條第1項已經說明,行經鐵路平交道,速限15km/h
※ 編輯: elynn889 (223.137.230.235 臺灣), 04/11/2020 21:00:18
人家是說給你簽名檔遵守的速限,不是公路速限
對,我是在說火車的各個區間的速限
原來...
所有平交道一律要求列車停車再開更好
支持所以平交道,列車停看聽,停車再開!
____↑所有
如果依照交通安全規則104條行經限速15公里,那平交道標
誌應該是要掛"慢看聽"才對,但是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
置規則72條又說標誌告示駕駛行人必須停看聽
應該是停等確認來車後,以15km/h通過平交道
※ 編輯: elynn889 (223.137.230.235 臺灣), 04/11/2020 23:11:05889考不進台鐵不是沒有原因
依照目前規定,要停下來的只有無柵欄和鈴聲的平交道
u大師 目前很多無柵欄響鈴平交道呀 尤其田間鄉野 石
渣都走到顏色不一樣了
舉發達人889就是不會舉發自己違規
連遵守號誌跟不超速行車都做不到,還有臉皮貼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