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8] 釀51死200傷!李義祥滅證逃亡之虞 「撤銷交保」發回重裁
【台鐵出軌】釀51死200傷!李義祥滅證逃亡之虞 「撤銷交保」發回重裁
蘋果日報 2021/04/04 12:35
台鐵第408次太魯閣號前天上午在花蓮撞擊上方邊坡滑墜的工程車,造成51死嚴重慘劇,肇事工程師所屬的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經複訊後被裁定50萬元交保。對此,檢方已經提出抗告,而經花蓮高分院法官裁定後,認為這次案件死傷慘重,非一般案件可比擬,加上李義祥曾有指示偽造文書紀錄,有逃亡及湮滅罪證之虞,再者考量李義祥的資力、家庭狀況,50萬元保釋金也不合理,因此「撤銷交保」,發回花蓮地院重裁。
花蓮高分院指出,本案工程從設計、施工到監造等一連串工項,究竟是哪個環節導致案發時,緊臨鐵軌的本案工地便道,欠缺重物滑落防護設施,責任歸屬為何,由檢察官刻正積極調查。而本案工程施工期間,有多數廠商參與施作,尚待調查釐清相關廠商及其他工程相關人員,對於本案重大死傷結果的影響度、作用力,及因果歸責關係。
再加上被告李義祥供述前後變遷不一,與證人陳述有所出入,且李義祥先前還有指示他人偽造文書的犯罪紀錄,但原裁定卻並未將這些考量進去。再者原交保裁定認為,李義祥與其他相關工程人員利害相反,湮滅罪證之虞不高,但這樣的看法並非具體理由。
關於逃亡之虞部分,本案死傷結果嚴重,被告李義祥可能面臨相當重的刑責及高額民事賠償責任,現有事業、財產可能化為烏有,加上趨吉避害,規避刑責的人性,本案逃亡的風險性,顯非一般過失致人於死案件可以相比擬。先前裁定50萬元交保免予羈押,但審酌被告李義祥資力、家庭狀況等因子來判斷,原裁定關於50萬元具保部分,未詳敘理由為何,有理由不備之疑。
原裁定另諭知被告李義祥不得與相關人等接觸,但此幾無監督機制的替代性處分,為何足以解消、降低被告湮滅證罪的風險,原裁定就此部分未詳敘理由,亦難認為恰當。
花蓮高分院表示,因上述各種原因,撤銷原本交保裁定發回重裁,由花蓮地方法院另為適法裁定的理由,花蓮高分院審酌審級利益、救濟及現行羈押強制處分建制撤銷原裁定,發回由花蓮地院重裁。(突發中心黃瑞娟/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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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疑問是撞車當下他跑去那裡,算不算
肇事逃逸
給你一天的時間脫產,請心懷感激的下
去吧
當初裁定50萬交保的地院法官不用負責 真
爽
電視新聞播出他翻牆回家的樣子,身手矯
健
花蓮地院是不是有問題啦,笑死
世紀殺人魔王50萬交保
法匠嘴不得喔 樓上幾樓耗子尾汁
他一堆案子,跟法官很熟了吧
花蓮地院到底有啥障礙 這種案件可交保
高等法院也是死樣子 怕就自己裁押啊
交保又不是無罪 怎樣都要罵
來不及了,在家裡都打多少通電話了
就說交保根本是助匪行為
其實應該要做的是假扣押才能防脫產
喔 笑死
給你時間快點安家打點 真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