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 二手沙發 順便送一些小家具
※ 引述《Lumei56 (小弟妹)》之銘言: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4)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或備查即變更原登記事項。
(5) 販賣業者擅自改變化妝品包裝或容器出售
(6) 未經衛生主管機關許可,經營化妝品色素販賣業。
(7) 製造含藥化妝品,未登記聘請藥師駐場監製。
(8) 國產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或備查即變更原登記事項。
(9) 陳售來源不明之一般化妝品。
(10) 未申請衛生署核發證明而輸入化妝品樣品,或將樣品販售
(11) 化妝品廣告違規
-----------------(審 核 用 請 勿 刪 除)------------------
以下五行必填!
1.註冊文位置(文章號碼/精華區位置/AID碼 三擇一) :
2.是否在雙和範圍內之面交地 : 是
3.是否已看過板規?買賣物品是否非站方違禁品https://imgur.com/SAg6gVb: 是
4.商業文限定周六發文,今天是星期六嗎? 是
5.商品如有化妝品,是否看過置底規定並出示中文標籤照片?
無化妝品
6.組規公告#1YTCAUXb (ShuangHe)禁OTT網路平台會員(Netflix、Disney+等)交易,
交易商品是上述會員團嗎? 否
7.商業文每人限定一篇,如果是舊文重發,原本的商業文是否已刪除? 是
-----------------(審 核 用 請 勿 刪 除)------------------
名稱:
二手真皮沙發
價格:2000
物品狀況、照片:
https://i.imgur.com/yDsXFK8.jpg
這個真皮的本來可以電動所以有點重
皇齊的沙發還是蠻好坐的只是我要搬家新家放不下
交易地點 竹林路小北附近 四樓
聯絡方式:站內信
其他:
以下是贈送
單人床可折疊
https://i.imgur.com/OiIYZvk.jpg
https://i.imgur.com/CqxTW0f.jpg
https://i.imgur.com/BxitpmE.jpg
https://i.imgur.com/nEuHRU6.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186.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ShuangHe/E.RQgxdq1_d7N4
--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ꀱ8. 化妝品ꀠꀠꀠꀠꀠꀠꀠꀠꀠꀠꀠꀠꀠꀠꀠꀠꀠ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ꂠꂠꂠ(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ꂠꂠꂠ(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ꂠꂠꂠ(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