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異常波動處置股票 若「當沖逾6成」再延2天
股價異常波動處置股票 若「當沖逾6成」再延2天
https://finance.ettoday.net/news/2045515
中央社
針對股票警示多日後,依規定被列為處置股票,須採全額交割、分盤交易,新增當沖條款,若符合要件,則處置期間從10營業日延長為12個營業日。證交所表示,目的在提醒投資風險。
台灣證券交易所日前宣布,8月27日起,因股價異常波動被列為警示股,經連續波動達一定標準列為處置股票,須採全額交割、分盤交易之外,若警示期間同時達到「當沖條款」新規定,處置期間將延長兩個營業日。
警示股的當沖條款規定為,有價證券前一個營業日,須達下列兩條件,第一、最近6個營業日當日沖銷成交量占最近6個營業日總成交量比率超過60%;第二、當日沖銷成交量占該日總成交量比率超過60%。若警示股符合處置股票規定,且又遇到當沖警示,則處置期間從10個營業日延長為12個營業日。
依規定處置期間,股票採全額交割、分盤交易,並不得當沖。全額交割為買賣雙方戶頭都有足夠的款、券,才能成交,但仍須依交易量來決定適用與否。
證交所說明,原本對因連續3個營業日或連續5個營業日股價劇烈波動,達發布注意交易資訊,而經採處置措施有價證券,若在發布注意交易資訊期間,也達新增當日沖銷百分比標準,經公布注意交易資訊者,除原有股票處置期間10個營業日,再延長為12個營業日。
對於政策對當沖規定的新措施,平日當冲交易金額較大的元大證券、凱基證券都不評論。
有市場人士表示,當沖制度是中性的,是證券市場的一種機制,提供投資人多元的投資選擇,若警示股遭處置,又符合新規定「當沖條款」,則處置期間從10個營業日延長為12個營業日,多限制個兩天,期盼熱門當沖股可以降溫,效果其實不大,其實主要只是提醒一下投資人,注意風險,事過境遷,除非這檔股票不熱門了,否則當沖熱度還是依舊。
例如貨櫃三雄長榮、陽明、萬海是熱門當沖股,單一個股成交金額常超過新台幣1000億元,當沖即占數百億元,目前陽明即被列為處置股,採每20分鐘撮合一次,處置期間自7月29日起至8月11日止,共10個營業日。貨櫃三雄之前即便遇到股票處置期間不能當沖,但處置期一過,當沖依然熱門,單日當沖數百億元屢見不鮮。
市場人士認為,當沖唯量是問,成交量很大的股票自然易受當沖客喜愛,沒什麼好壞問題,當沖就是股票市場的一種機制,提供投資人選擇。
心得:
經採處置措施有價證券,若在發布注意交易資訊期間,也達新增當日沖銷百分比標
準,經公布注意交易資訊者,除原有股票處置期間10個營業日,再延長為12個營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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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噢繼續沖,沖死這些只會留倉等收成的大戶
8/11大概可以跌到80塊
就沒有直接禁當沖的選擇嗎?
處置就不能沖了阿
當沖的拍拍屁股就走了,然後非當沖的關廁所???
調高當沖稅金和手續費最有效啦
不然還不是只有嚇到散戶 大戶根本沒差
笑死了 懲罰你們這些做波段的 不給政府抽稅 關到死
封當沖,大戶要怎麼快速收割韭菜? 反而增加了留倉
的成本,很不方便
這樣是繼續鼓勵當沖的是意思嗎? 叫大家不要留倉??
大戶割韭菜最近太囂張了
讓我們繼續當沖税減半的政策
當沖進來弄一波 破壞整理線型拍拍屁股走人XD
你留倉抱波段的自己活該
這種法條一看就點點,沖仔繼續沖沖到全台股處置
大家全部預收款券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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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團報復性當沖 衝破60 就延長一起死
長榮萬海這種多空雙巴盤,留倉不隨之起舞也不是壞
事啦
取消當沖是不是比較有救
反正該低接就低接,長榮萬海這種要旺到Q4有營收撐
腰的,只怕買入價不夠低
取消當沖無本沖仔不能來當韭菜很不方便
還有水手壯膽 真的笑死
開放當沖結果搞人家
好
就之前那個延長成12天嗎,只是多加了條件
這個絕對是因為搞到控盤的啦,不然不可能祭出這條
水喔
沖仔沒差 處罰其他投資人
政策鼓勵當沖,沖爛一隻換一隻,繼續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