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警察制度改革夢想
壹、前言:
因釋字760號解釋造成數千名舊制三等合格者能於現在及可預見將來至警大補訓而取得警大訓練合格資格,進而取得分發巡官資格。
貳、產生問題:
一、
因巡官缺額不足,故無法現時完成分發作業,致多數合格者無法即時分發,影響任官權利。
二、
警大108年後(含108年)所有班期除了現制三等合格者外皆有難以應屆分發之問題。
三、
因前述兩者障礙,缺額無法調適,直接導致未來各班期(研究所、二技、四年制、三等、警佐班)招生名額減少。
四、
缺額減少使現職警員無順暢升遷管道,升遷無望。
五、
升遷無望又導致基層員警降低查察刑案、取締交通等工作之意願,可能影響執法素質。
六、
各班期間對立,警界倫理蕩然無存,相互鬥爭降低執法能量,徒增內耗。
七、
為順暢分發管道補足缺額,中央及各地方政府知警察機關巡官人數額滿情況,也將導致未來9序列、8序列間之升遷緩慢,進而影響巡官工作士氣。
八、
聲請釋憲人員以外之人(第一批佐四類訓練合格人員)於年前已分發,政策無法回頭停止分發作業,否則將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僅有持續分發方能解決問題。
叁、分析:
一、
根究上述問題之原因,其實係警察體制不完善、組織架構畸形所造成。基層人員眾多,巡官以上員額僅占警察人員總比例約20%,故有人稱警察組織為T字型或圖釘型結構。(正常行政機關為金字塔型)
二、
欲改善目前釋字760之歷史沉痾,又不排擠現行其他班期員額,或依比例分發各班期含佐四類人員,皆已無法澈底解決問題,〝討好一邊,得罪另一邊〞,因此,此際不該只想著治標,應趁著此政策窗開啟之時探討治本之舉措以根除眼前問題並改革警察體制。
肆、方法:
一、
三年內警大各班期大幅減招或停招,並於此期限內逐步分發佐四類人員及已完訓或訓練中之其他班期人員,事先提供切結書確認預計分發人數,盡量分發完畢,若三年內仍未分發者於第四年後陸續與其他班期依比例分發。此舉能使警大學員生來源不中斷(佐四類待訓人員陸續入校訓練),無學員生不足而生廢校問題。
二、
適當增加9序列以上職務員額,除可使佐四類人員盡快完成分發外,也可增加並暢通未來基層升遷管道。
三、
此三年正好可以籌措改革工作,亦即改革警察體制,方法如下:
(一)、
現行公務員取才皆為考、訓、用,惟有警察為訓、考、用,產生了官警兩校存廢問題。應改為〝通過三等特考者,至警大就學並可取得大學學歷;通過四等特考者,至警專就學取得專科學歷〞。此方式之好處為:
1、取得任用資格,也可取得相應學歷。
2、無目前官警兩校畢業卻無法任官之窘境。
3、解決目前實務單位中〝整天念書不抓案件不做事只 想考三等〞之實質冗員困境。 (二)、
官警兩校畢業人員,皆銓敘為基層警員,由基層做起,三四等資格僅起薪之不同及後續升遷方式及時間快慢之不同,此方式也可解決目前年輕巡官歷練不足無以做為基層表率之〝小雞帶母雞〞的問題。
(三)、
三等特考通過並於警大畢業後滿三年者,可依照筆試積分混合制考取巡佐班,考取訓練合格後升職為巡佐,而由於採積分筆試混合制,不再有基層只捧著書念不做事之情形產生;巡佐班通過者滿三年者,可再依照前述方式參加巡官班考試,訓練合格後升職為巡官。
(四)、
四等特考通過並於警專畢業後滿三年者,亦可依照筆試積分混合制考取巡佐班,考取訓練合格後升職為巡佐;巡佐班通過者滿五年者,可再依照前述方式參加巡官班考試,訓練合格後升職為巡官。(三年及五年的差別合理,因警大四年警專兩年)。
(五)、
8序列人員暫不列入討論,但為因應金字塔型結構,除了9序列應開放缺額外,8序列以上缺額亦應增額。
四、
三年內完成上述佐四類及其他已完訓或訓練中之班期分發後,改革準備工作應已陸續完成。三年後,全面開放上述之巡佐班及巡官班之招生,全國警察人員符合資格者皆可參加考試,並廢除現行其他班期(此指廢除二技、警佐班、三等推廣中心等巡官前置訓練之班期,故不廢除警正班等班期)僅留上述兩班期及通過三等特考後入校取得大學學歷之四年制及警正班等班期。
伍、結論:
若依照上述方法執行,可解決目前佐四類無缺可分發之窘境,亦可使目前已完訓及訓練中之學員生(例如目前862學生、佐一二三類學員)於三年內亦可順利分發,解決分發問題。再者,亦可解決警察制度長年以來之結構性問題,增加9序列以上員額將丁字型兩側結構補足,使之盡量朝金字塔型逐年發展,進而暢通升遷管道,提升士氣及執法品質,方為治本之道。
另外,因應佐四類簡章中有〝擇優錄取〞之意,或可考慮設取才標準,如以積分混合年資、筆試等方式取一定比例錄取,未錄取者或可延後分發或增加訓練時間於其合格後再行派官。
又,若依照警員、巡佐、巡官等順序恐漏取菁英,可取經日本菁英制,開立巡官考試,僅少額錄取,僅需四等特考以上合格即可參加考試,錄取後與巡官班共同訓練、結業。
上述討論由於涉及大量改革內容,故關於法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法規命令等修訂事項不列入討論,且牽涉機關過廣,包含銓敘部、內政部、人事行政總處等皆在其中,故而此文僅拋磚引玉,提供討論、參考,過於粗糙之處,望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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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的分法 誰想考三等啊 反正三年後都能考巡佐
我意思是沒有內軌考試,然後過三等比較早從245開始跳,而且三等過的可以省下兩年的 時間提早考巡官班,畢竟考試對某些人來說很簡單
肆三(一)3講的實質冗員CP值根本超高
其實要解決這些問題從汰除制度來處理更簡單有力擇優的
條件嚴格化
訓練不合格就是沒辦法任官
760僅是就沒有給訓練晉升管道的部分作解釋
並沒有說訓練後一定要任官
人事部分都是給警政署決定的
所以不覺得佐四類在那邊說一定要給任官很無言嗎?
如果要這樣那就訓練的過程嚴格起來
文書處理法規命令行政規則這些事情巡官應該都要清楚並
且應用才是
這樣才配叫一個巡官對吧?
同意訓練要嚴格,佐四的訓練時間真的滿短的,我也認為根本只是過水不合用,但不知道 為什麼就把第一梯草草發出去了
※ 編輯: shadowofsun (110.50.140.98 臺灣), 05/08/2020 00:33:37改這個不如改其他問題 這只是升不了官 其他問題是過勞
、賠命
這又是另外的問題了,更難的命題,畢竟警察收其他單位的垃圾工作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了,其他機關太依賴警察了
※ 編輯: shadowofsun (110.50.140.98 臺灣), 05/08/2020 00:38:37這篇會在期末考出現孿生兄弟
閱。甲上。
其實不是訓練時間的問題 有些人的素質即使訓練十年也
是一樣那副德性 要嚴格實施淘汰制就要警大狠下心來把
標準提高
其實你的構想大概就是專27(含)以前警專畢業過三等然後
跳245隔年佐二類的概念,比四年制還快任官
只是多了一個考巡佐的步驟
另外構想上考試採計資積分是好的
這樣就不會被嘴巡官只會讀書
然後呢?創造一大堆的官,還不是一堆事情都推給警員和
最菜的做?有本事改成巡官專責受理案件,偵查員專責刑
案績效,警員、偵查佐則是負責協助,案子沒受理好,刑
案沒破處分官!
樓上的不是夢想。真的有警專畢業比警大畢業早任官
我說的是z大
因為巡佐是士官長...
我覺得啦,與其爭執這些還不如,開放巡官、偵查員可以
降調巡佐、小隊長!開放的話我一定選擇降調回家鄉,終
身不當官,然後時間到退休!
但以一次調查為限,就開一次大門好了,不然我怕沒人要
幹巡官、偵查員了!
降調也得要有缺。一個蘿蔔一個坑
佐四類中 巡佐、小隊長人數也不少啊?建議開放讓我們
對調!
所以。警專警大畢業不一定要當警察。
升官路都塞車了
警大畢業跑來考四等
所以我覺得應該幫警察加薪。升官薪水沒調一樣沒有用
會來讀警專警大,大都是家庭小康的孩子。景氣好就不會從
警了。
台灣景氣好應該是不會再回來了
個人認為啦。90年代那時候景氣真的比較好
警察最重要的工作本來就不是抓案件開單,而是保障人權
警察學哪一章告訴你警察最重要的工作是抓案件和開單了
?
就是因為有抓案件開單才是做事的思維才會造成現在違法
執勤氾濫
我打了一整篇,閣下只看到這個點,甚感佩服。另外,請針對內文理性討論,謝謝。
像樓上一樣的想法不多了
問題其實很簡單,外勤所有10序列正副主管全部換成9序列巡官
,內勤或支援警員全部回歸外勤。所有畢業、結訓巡官全部去
辦業務,不適應就輔導退休或開放降調警員,原先升巡佐的管
道不變,有陣痛期但就目前制度及地方預算影響不會太大,當
然原本有後台的基層同仁會幹死,警政署也會扛下許多既得利
益者的壓力XD
改革還是必要的,現行制度升遷管道不夠暢通
如果實務單位都可以不用抓案件開單那該有多好~
抓案件開單不是錯事,某些人口口聲聲說抓案件開單那麼重要嗎?實務上這確實重要,如 三E中的執法,應該也不是學者亂說的。執法不是錯,錯的是做事的人方法錯了,一併回 答上面學長姐們認為《抓案件開單的思維造成違法執勤浮濫》的問題
※ 編輯: shadowofsun (110.50.140.98 臺灣), 05/08/2020 06:41:40照你的新制度,三等受訓4年取得大學學歷分發警員+滿3年
考巡佐+滿3年考巡官,這樣就10年了耶....這樣優秀的法律
發,分發完就不管後面的就對了。標準的老學長心態整碗捧
去,難怪在學校被戲稱XX類
話說佐四類第一批有分發派官,那是因為他們努力爭取全程
參與,剩下的只是擴大解釋搭上順風車的。辛苦的部分沒實
際參與付出,倒是很會收割現成的
我認為一步一步來很合理,警大畢業直接發巡官才真的不合理。專才可以如我文中提到菁 英制處理。 還有,順便澄清一下,本人不是佐四類,不是說了對他們有利的話就代表是同掛的人。
※ 編輯: shadowofsun (110.50.140.98 臺灣), 05/08/2020 06:44:09 ※ 編輯: shadowofsun (110.50.140.98 臺灣), 05/08/2020 06:46:55先改績效制度跟大輪番比較實在
佐四類會派官嘛?感覺署只是補足程序沒要派任的意思
一來制度遠比派官問題多,沒有實務經驗的官指派實務經驗的
做事,不覺得那裡怪怪的嗎?
完全同意
二者這麼多官,到底是為了什麼?酬庸嗎?
暫時沒想到就業計畫,學長姊可以討論看看
三,基層人員真的只是如你所言,難升官而擺爛嗎?或許現今
連就讀碩士門檻拉高有關?
05/08 07:38 不完全是因為這樣擺爛,是原因之一其他當然有年紀問題或人性問題
結論:僅就為派官而出,並無法改變現狀,在有跟沒有之間盤
旋。
結構改變工作內容自然能改變,變則通
警察工作專業化才是推行的方向。
不是佐四類那就是佐四類的受害者XD
說是為了警察制度的改革,其實是擔心沒官可派吧
沒擔心過
※ 編輯: shadowofsun (110.50.140.98 臺灣), 05/08/2020 07:53:54 ※ 編輯: shadowofsun (110.50.140.98 臺灣), 05/08/2020 08:00:57大學畢業考過三等 再去拿警大學歷?
學長姊可提出具體方式討論看看
樓樓上 )想進來警大的人都是佐四類受害者
先把其他單位的業務推回去吧,交通及治安顧好就好
輪番及排班方式也要大改,拆班、休8小太虐了
縣市警力不足 ,專單人卻補滿滿,警界奇觀
可以跟考試院和警政署建議
這個就有點像美國的警察制度了
贊同wii學長講的九、十序列開放對調,有巡佐可以當幹嘛
當巡官
比較希望沒有警專警大 一律基層做起
記得馬前總統說2線1以下全部加一顆星。這樣不知道有沒
有用XD
警大畢業2線1一樣算基層啊~不然所謂的中高階警官要從幾
線幾以上才算啊?
候sir.當到3線4都去當新北市長了。乾脆重新開放警察能
轉一般行政。不是很棒嗎?XD
有一般公務員可做誰要當警察啊~個人見解
一天到晚想要“過水”。整個文官體制有問題...
應該學日本。東京大學畢業再來當警察XD
要解決佐四還不簡單 重新分發就好了一定一堆人放棄
推樓上
為什麼有的人拼命想當巡官,要去探討其他層面的問題,
不是只有升官。再來理想大家都有,可是誰敢出面公開挑
戰體制到底,這邊說白的講再多沒人去實際衝撞也是同
溫層取暖而已
推一下 可惜這恐怕真的只能是夢想 哭哭
升遷卡住 以前警員拼5~8年升巡佐
現在可能要8~15年
巡官缺也越來越少 造成基層越來越佛
這也是好事啦
一直盤查 除了危險跟常跑法院 薪水也不會變多
首先先建立話語霸權
同意umagal,也是好事
l have a dream
升官制度有必要改革沒錯 但是為了升遷無望而擺爛的 不就
是為了績效去奮鬥的人嗎 回歸成先合法再求結果才是正途
不要一天到晚為了績效跑法院、受傷,警察職權行使法用
來偵查犯罪真的很綁手綁腳呀,可惜台灣風氣如此,這終究
只是夢 呵呵
夢裡什麼都有
朋友問我職業作什麼,我都回我作夢的
支持縮編專單!!
東大特訓班:覺得對制度不爽,就想辦法讓自己成為
制定遊戲規則的人。沒權力沒位置又吵著說要一律基層
幹起,那夢永遠都只是夢。
立法院裡多的是沒唸過憲法的立委,還不是照把國考
及格的叫過去罵,順便閉眼隨便修一下道交條例。現
實只靠實力改變,喊聲有用的話,署長就換靠北小編去
當了!
我只希望上班時間正常 不要再亂包工程就好
警政署升格警察部 員額直接增加
被統一才會打破現制
以前叫警備總部(戒嚴時期)
但警總是隸屬國防部
警總現在改為海巡暑
軍方色彩濃厚。
現在有憲兵司令總部。所以不需要警總啦~但憲兵現在也改
成陸軍底下的一個單位。類似縮編
政府一直在瘦身(縮編)。所以警政署變警察部很困難(
管見)
現在只有警政署長和警大校長是三線四。難道要再生一個三
線四出來嗎?XD
星星滿天...
國防部長還是文官。
所以我國的文官體制真的是...也輪不到我們操心。
想當將軍該去讀西典軍校呀XD
我現在是死老百姓一枚。不清楚軍隊。可能要請在役的弟兄
來說明國防部長為什麼是文官。
不清楚軍隊文化。就這樣~
拉回本文正題。我覺得警察的考、訓、用真的有問題。或許
內軌考試真的會消失...
因為警專早已經沒有進修組了...
原po提出警大補訓。會讓三等特考更難考
警察永遠補不滿
老的要退不敢退...
抱歉,聊了一堆拉拉雜雜的。看看就好
開放巡官警務員可以降調巡佐小隊長,缺自然就出來了
樓上的 我欣賞你
重新分發就好了啊
樓上有同仁提到難道還要再生一個三線四?我是覺得這是可行
的方向,把刑事局長升格變成三線四,各地偵查隊、刑大、鑑
識中心大擴編,順便把某些具有查緝勤務的專單整合一下,這
樣就有了。
但是總歸,有其他更重要的問題需要解決,畢竟什麼都要評比
,什麼都要檢討,這個問題不解決,還是沒用
題外話,不知道其他公家單位會不會像警察一樣什麼都能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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