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問] 升官等取得巡官任用訴訟調查
其實我想大家陷入了一個誤區
以前的制度是取得資格就直接升官,現在是取得資格後大家還要一起競爭後排隊升遷。
假設今天所有升官等考試的人都取得升遷資格,那要升任巡官還不是要跟這群人競爭。這群人不就是現行制度在跟你競爭巡佐的對手嗎?
我想大家都陷入了有資格就直接等於升遷作官的迷思
如果真的改成了升官等考試取得警正資格,以後還會開那麼多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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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升官等每次開50個名額就好,這樣才能保證警正警察官
的素質良好
主要是為何剔除,警察人事條例,任警正三階需要經警大
畢業,結業這一條文。
前警政署長顏世錫,對國內警政制度的建言!
人可以沒有機會,但不能沒有希望!!!
警察制度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組織結構與職位分配
」
推樓上
感覺升官都塞車了
a大所言甚是,人事條例11條「應經警大受訓」這部分如果
能刪除,警察人事升遷就暢通了。不然就要比照釋字760的意
旨,爾後只要通過國家考試取得警正四階官等,就應該送警
大受訓取得任用巡官、偵查員職務的資格,才符合平等原則
,如此一來,基層員警的升遷管道就不會限縮,才有機會改
善9序列與10、11序列間的名額落差。
難道只想跳錢、不想當官錯了嗎?
讓我頭銜是巡官領巡官錢做員警的事
感覺很人搞不懂重點,無法任官的問題,固然與現行規定
有關,但最根本的問題還是「缺額」;今天即使修改規定,
改成任職滿10年就可以任官,但仍會因為「缺額不足」而要
排隊
不從組織架構著手改變,從制度上提升員額,不然缺額就是
這樣的量,不管透過什麼途徑都是要排隊
反觀早年大招任職時期,專科班畢業後直接考上乙等,本
俸直接245開始跳,萬年乙等佛到退休,才是最爽的
龜大這學校才是問題根源吧
即使學校回歸成訓練機構,仍會有「缺額」問題存在,要就
是開窄門(僧多粥少)不然就是排隊等(排隊領餐)
特別是那種保字輩畢業就考上乙等最爽
如果真的要健全陞遷體制,就應該要廢除三等,警職都從四
等一線三(基層)開始任職,透過受訓機制,一步一步往上
升
ex一線三滿6年,可參加考試、受訓升一線四
等等
升官等考試不論是在一般公務人員或是警消,考試及格
後都只是取得升官等(委升薦、佐升正)的任用資格,
不代表必然陞遷,例如委任科員可以升薦任科員,但如
果是辦事員如果考過升官等,仍然只能擔任辦事員(職
等列委3到委5),除非有改派科員才可以以薦任派任,
所以不要混淆升官等考試等於陞遷考試,另外相比之下
大部分的委任官即使考過仍無法立即派任薦任職務,警
佐人員卻幾乎有辦法都改派警正官等,已經算是警察人
員相對優於其他一般公務人員的地方了。
樓上正解
首先機關編制委任1/2得列薦任,這是法律規定,再來升官
等主要是取得任官資格並沒說一定要派巡官,只是要取得
任用資格,再來就是如果薪水比照委任公務員沒有警勤...
你覺得還有多少人想來。
我們的升官等轉一般行政機關有機會可以升薦任,但是再
警察機關被這條文卡死了
我講白話一點好了,現在爭執的點在於取得任用巡官或偵查
員職務的「資格」,警察升官等是國家考試,通過者都會取
得警正四階的官等,但卻無法取得任用巡官職務的資格,而
通過乙等、三等也是取得警正四階的官等,卻可以去警大受
訓而取得任用巡官職務的資格,當然沒有規定警正四階就一
定可派任巡官,尚須經警大受訓方可取得「資格」,但現行
通過升官等者,卻無法去警大受訓取得任用巡官的資格,確
實存在很大的爭議,也就是說,通過警察升官等考試者,亦
須比照乙等、三等,全部送警大受訓,至於會不會派任警正
三階以上職務,當然是用人機關的權責,但至少一樣能取得
任用巡官或偵查員的「資格」。
一般公務員考過高考一定派科員,升官等並沒有啊
建議還是看看法條跟考試規則,光看標題(升官等、乙等、
三等)而不去了解實質內容,難怪會搞不清楚癥結點
(以下白話)即便真的改成考過升官等可以去警大受訓,出
來排隊等派官,難道有比較好嗎?每年的缺額就是這麼多,
不同考試之間又無法一起排序,勢必要變成一種考試一個名
額,還不是搶不到?或是輪到都準備要退了?
再者,陞遷管道多元後,勢必會被統整,未來還是會回歸
到一種管道得以陞遷,不為甚麼,就一個原因「公平」
好比升大學的考試,從最早期的「聯考」、後來改為「指
考」、再加上「學測」、現在還有「繁星」,多軌並行
這在學術領域或許是好事(不同方式選別不同人才),但在
公部門,這樣多元的陞遷,很難衡量「公平性」,什麼不
談,只說一個,「名額分配」
如果開缺100個,各種陞遷管道之間怎麼分配?按照當年度
報名or到考人數比例分配?還是每個管道均分?
簡單來說,只有一個陞遷方式,最公平(但也最不公平)
有多種陞遷管道也最公平(但也最不公平)端看站在什麼
角度去想
樓上,你知道員額是可以增置的嗎?11序列警員的員額都可
以增置了,難道9序列的員額不能增置?自從釋字760出來後
,未來勢必要走向大巡官時代,你知道署已經研擬增置1000
多名9序列巡官、偵查員的員額了嗎?增置9序列員額就是要
解套佐四類的分發問題。
1000個...嘖嘖 預算在哪都還沒看到
今年候缺的都沒派了... 1000個 作夢比較快
增置員額是近幾年看不出預算支出的差距,等10幾年一過
,新增的1000個9序列退光後,原本只要聘請一個150起跳
的,變成要請一個245起跳的,那差距就出來了!
企業要是這樣搞,我看不倒也難
不過我們的政府很有錢......
還有其實並不是增置9序列,仔細看他是說現有預算員額
調整,total不變,有可能你加1個9序列,有可能減一個8
序列或10序列或11序列
現有預算員額調整=一個pizza切8片跟切12片的意思(笑而
不語)
即使員額可以增加,但組織一定是金字塔體系,增加幅度也
是有限,除非以後從2線1開始幹,那也只是把整個三角形
往上移,有差嗎?
掛2線1作1線3的事情,這樣有比較爽嗎?
(錢比較多這點真的很爽,但政府預算有可能讓警察這樣
玩嗎?)
回歸主旨,建議大家可以去找一篇天下的文章,google搜尋
「警察也只是凡人」就可以看到,裡面直接點出最正確的
陞遷改革方向
先推W大專業分析,total不變,也就是減列10或11序列,增
列9序列員額,這就是目前署的方向,看起來署的政策朝向將
佐四類結訓者陸續派任巡官或偵查員,我認為這是好事,因
為未來二技、研所、佐123類可以不用候缺,回歸畢業或結訓
就可直接分發巡官,陞遷也不會像現在一樣被卡死。
總而言之,通過警察升官等考試,不能去警大受訓取得任用
警正三階以上職務的資格,我認為這個未來很有可能被推翻
,就跟760一樣的法理,被宣告違憲。。
我認為,署近期的動作只是在消化四類,而非真正要從體
制上改革,等到四類的學長退光了,就會回歸現行,畢竟11
.10.9序列的員額或許可以一換一,但開銷可是不一樣的
另外,前面d大推文建議看看,同樣是升官等,一般文職公
務員的方式對照我們警職的不同
所、隊都在缺人了,大家拭目以待
另外,警職官職分立,薪水不會卡職務已經比其他公務員優
厚了
推樓上,這就是警察人員的好處,如果可以我希望警員俸點
可以一路跳到跟署長一樣,考上三等也不要派我當官,俸點
跳快一點就好,然後在專業單位待到退...
當不當官是個人選擇,但至少在陞遷上是要追求公平的,升
官等本來就應送警大受訓,讓通過升官等者一樣能取得巡官
任用「資格」,署根本沒有正當理由不讓升官等去警大受訓
,升官等=乙等=取得警正四階,乙等可以受訓,為何升官等
不行?顯然違反平等原則。
升官等是資格考還是有名額限制?如果沒有名額限制每年
升官等的人數沒意外都是破萬起跳,如果真的去受訓取得
巡官任用資格,可能排隊排到快退休都排不到,前面還有幾
千個佐四在排隊等任官
更正是破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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