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關於大學內偷拍大腿事件處理方式?
今天要是各位收到這案子
該怎麼做才是真正比較安全的做法呢?
感覺嘉義那所處理方式滿正常的啊
剛好遇上大家重視校園安全的風頭上所有被放大檢視了
案件沒陳報分局,沒在婦幼系統登錄難道不是教育訓練上的問題而已,陳報分局後分局是可以有什麼作為嗎?
真正處理校園性騷擾問題以及處罰的是學校才對吧?
今天這事情問題怪到警察頭上真的感覺沒什麼道理。
--
申訴跟紀錄要做陳報分局轉主管機關調查 看一下性騷擾作
業程序都有
堅持要告妨害秘密就受理送 我覺得是處理的對性騷擾告訴
申訴 流程沒解釋給被害人清楚
建議警政署以後全部案類上面都有報案三聯單(交通) (刑
案)(婦幼)(其他)這幾個字,拿到這名字單子民眾才懂有開
不然一堆民眾連拿登記聯單都怪說怎沒開三聯單笑死
我遇過跟我說他在某某縣市車禍有三聯單,直接問他那
個縣市那個所我打警用過去問,他才改口說是聽說
民眾就是要三聯單而已。應該是要強制所有聯單上面都印三聯單
三個大字才是解決之道其他案類(三聯單!)
很多民眾當下在派出所覺得沒什麼,回去之後分享跟朋
友家人,然後他們就會說怎麼會這樣,警察吃案,你一定
要po網鬧大
法律構成要件都不了解,一堆自以為法官,連三階都不
懂,跟他們溝通根本就是智障,直接受理讓他們去跑法院
被檢座打臉
然後地檢署發函叫警察要過濾案件,一直惡性循環 讚
最無言的是這個吧...那我們刑法刑訴可以不用學囉~不管
人家要告什麼直接受理就好!不用管構成要件
應該讓巡官以上認定並開立三聯單,不然等等又說員警
教育不足。
構成要件本來就不是我們認定啊,是檢察官認定
案名竊盜然後案類選錯選動保法呢?
性騷用性侵的規格辦理民眾可能就自己回去了
樓上的學長是指爭議的構成要件吧?若是我們連明顯的客觀
構成要件都無法認定,那我們幹嘛還考刑法刑訴?直接請工
讀生就好啦
先前有民眾跑來說告裝設路口監視器的公家機關妨害秘密,
那我們是不是直接受理就好?
回樓上tofu學長,對方如果堅持的話,我們還真的只能受理
,我遇過類似的案例,會直接在筆錄敘明,本案已經警方說
明不符合某罪要件但當事人堅持提告。該撇清就撇清,剩下
讓白癡刁民自己去處理後續就好
同樓上學長做法,開完案我就丟出去了
回TIT學長,若是民眾堅持當然我們受理沒問題,我當然也
遇過。
我的意思是該跟民眾講的是否構成刑罰的要件要跟他講清
楚,而不是明知不符構成要件,一句警察沒辦法認定構成要
件,就要民眾亂報什麼我們就要受理什麼
當然該說明的還是要說明啦,但是更多時候對方聽到你在跟
他解釋只是覺得你要推案子,一定要等到他們花錢諮詢律師
或是請教不知道哪裡的刑大友人才會相信,ㄏㄏ
構成要件不成立堅持要告的案件,受理完由分局偵查隊簽結
文存就好,派出所真的不必把責任攬著,去偵查隊呆一陣子
懂流程就知道根本沒那麼嚴重
推樓上學長解釋,真的遇到刁民亂報案也是簽結處理,不過
好奇問各位,我記得刑案發破率是看刑記吧?有在用三聯
單統計的嗎?
我也是採先說明要件,但如果民眾堅持要報也只能受理,
送卷後偵察隊一個簽上面寫未找嫌疑人偵辦,這個嘛....
.還要被嗆就只會找嫌疑人和看監視器
問題是很多時候連警察自己都不懂構成要件是什麼,相信
大家很常聽到學長說你亂告別人,別人到時可以拿不起訴
書對你提誣告,問題是誣告根本不需要不起訴書啊,所以
構成要件警察確實有能力去認定嗎?偵查主體是檢察官,
當然是由檢察官認定,至於上述學長對民眾所說的就是在
向民眾解釋構成要件,問題根本是解釋錯誤
程序上的確是民眾要告什麼就要受理什麼,SOP都有寫,實
務上就是因為我們受理要我們破,所以才會有“要跟民眾
解釋構成要件”這種東西出現
這又回到了偵查隊偵查單位和派出所受理單位分工的問題
,反正上位者爽爽吹冷氣,臉書發發文,出問題就拔掉下
面的官,沒人想解決這個問題就算了
推樓上
樓樓上正解
如果有作好分工,誰需要去和民眾解釋要件
我覺得不是不知道 只是想要唬人家==
當你身上背了好幾件案件又要輪番 所內固定番跟空氣一
樣的時候 看你還會不會有案就接
什麼都要做案件品質怎麼會好 詐欺不用派出所偵辦 開好開
滿還會被檢討為什麼本轄受理數這麼多 是不是要我吃案蛤
照規定來啊,不敢喔?上面狗官吠個兩句就可以不用照規
定受理是不是?
請問樓上在鬧版引戰嘛?
都你在講,你看了不爽就叫做引戰,照規定走很難逆?還
是說現在連要不要照規定都得看長官臉色?
55
Fw: [分享] 學甲分局高效率 議員報案不到48h就找上門作者: AirJordan (MJ23)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學甲分局高效率 議員報案不到48h就找上門 時間: Fri Oct 16 12:13:15 2020 開門見山直接說重點 我真的覺得我們學甲的分局跟行政效率4
Re: [問題] 這樣檢舉闖紅燈是否容易成案回報一下~昨天下午送出檢舉,剛剛收到結案通知惹~ 結果是成案啦~ 不得不稱讚一下台南的第二分局,大部分只要是中西區的案子大概一週內都會有結果 甚至最近有幾個案子隔天就成案惹- 正常啊 110裡面坐著接電話的人一堆沒待過外勤 (連分局的勤指也是) 很多案件沒過濾(其實也是不想擔責任、不想讓自己被民眾駡)就丟給各地分局跟派出所, 警察到場當然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