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 申請初判表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民眾申請初判表 申請費用免費
但申請提供資料所需費用 由申請人負擔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3條
像是民眾來派出所拿資料 影印費 紙張錢 墨水費
這些應該都是符合辦法中「所需費用」吧?
還是我的理解有誤 討論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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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拿照片的一律叫他翻拍或是帶隨身碟
還會被靠北:我上次在別的地方出車禍怎麼他會印給我
哪叫他去別的地方車禍
有些民眾還會說順便多幫我印幾份 是不會去7-11哦
就沒警察機關敢收 可悲 我還遇過那種雙方來和解 一方申
請照片 另一方說那我也要 我說啊是一樣的餒 對方說不管
他有我也要有 害我那天砍了一顆樹
我也覺得應該要收費!相信可以減少一定的業務量
本來就要啊!哪個公務機關申請影印不用錢的?有啦死
亡證明書啦!
免費印啦,哪次不免費?
很討厭拿和解書給民眾的同事,搞得後來民眾都覺得警察單
位都有免費的東西可拿
那種要我們幫忙複印初判或是和解書的,我都叫他去樓下超
商自己印
警署的都沒有依規費法立一個價格,每次都用我們辦公的紙
印
又印一堆
把檢討績效的心力拿來想如何制定完善的收費標準,避免濫用行政資源的民眾影響其他人 的權益...等等,這些才是有權力的高層該去做的事吧?
※ 編輯: Rin5566 (114.46.50.158 臺灣), 11/10/2020 20:48:09辦個駕照都要錢了,幫忙免費初判是為什麼?還要去查
看路燈~
同意收費+1 一堆把登記聯單弄丟來印免費好像欠他的 還要
幫忙保險蓋章的
免費的東西沒有人珍惜,只有收費才會知道不能濫用
※ 編輯: Rin5566 (114.46.50.158 臺灣), 11/10/2020 22:25:27印啊都印,國家的錢不要省
不是不能收費,如果要收費,要公告費用多少,收下來的錢
要繳回分局,收了還要開收據,應該沒有人想要怎麼搞剛吧
我的想法是由機關收費,開立收據後至派出所領取備份。又回到我上面說的,收費的標準 與程序和執行,這些都是高層們才有權力進行收費與標準的制定,不然各派出所標準不一 當然有失公允
※ 編輯: Rin5566 (114.46.50.158 臺灣), 11/10/2020 23:27:56笑警察長官不敢用收費制度
反正跟精友站拿錢就好,所長就乖乖鞠躬哈腰
警友站會出錢
有法源的東西不敢讓使用者付費 然後用無明文的內規逼同事交
“辦公費” 警察真是太有趣了
其他機關都要收錢,就只有警察可以印免費,被當盤子
一堆來提 印一堆卷,事後又和解,浪費紙
收費了,相信我,也不會因為有收費來拿的人會變少,倒
是承辦人員要多一道收錢的程序!
而且絕對不可能出現機關收費後再來派出所領,不被社會
輿論譙到沒力
還要考量真正的弱勢族群
還有一堆來派出所和解自己不帶和解書的,要值班的給他要得
很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