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後,大家怎麼看最後一點?
公務員每月加班上限60小時 《公服法》三讀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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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婉庭/台北報導-2022-05-30 14:45:45
立法院院會今(30)日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案》,明定公務員每日辦公時數8小時、每週40小時,每週應有2日休息日,延長辦公時數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不得超過60小時,但如有搶救重大災害等例外特殊狀況,則授權相關機關分別訂定。
為因應2019年11月29日司法院大法官第785號解釋指出,獄政消防、警察等輪班機關人員,全年無休服務民眾,卻沒有工時上限和合理的加班補償,不符憲法服公職權及健康權之保護要求。
《公服法》修正案第4條原規定,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三讀修正為,公務員未經機關、機構同意,不得以代表機關、機構名義或使用職稱,發表與其職務或服務機關、機構業務職掌有關之言論。
條文明訂,公務員應依法定時間辦公,不得遲到早退,每日辦公時數為8小時,每週為40小時,每週應有2日休息日,上述辦公時數及休息時數,包括總統府、國安會、各級學校主管機關、行政院等單位,在不影響為民服務原則上,可以予以調整。
為保障公務員健康,新條文也明定加班時數上限:公務員延長辦公時數加班,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不得超過60小時,但為搶救重大災害、處理緊急或重大突發事件、辦理重大專案業務等,其延長辦公時數的上限,由總統府、國安會及五院分別定之。輪班公務員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但因業務需要、特殊情形,不在此限。
三讀條文規範,公務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的命令,有服從義務,但如果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義務。但長官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員無服從的義務。另外,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構機密的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離職後亦同。
同時,針對舊法規定公務員不得兼職部分,修正條文載明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公務員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從事社會公益性質的活動或其他非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且未影響本職工作者,不在此限,且公務員依個人才藝表現,得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獲取適當報酬,並得就其財產之處分、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不過,上述行為若對公務員名譽、政府信譽、其本職性質有妨礙或有利益衝突者,不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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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數保留 兼職沒變
不會運用在警員上
當油土伯的解套
時數降低工作量不變,外勤還好。內勤、刑事幹爆。
不要想太多 警察有自己的玩法
長官擁有最後解釋的權利,誰反對
反正就算可以兼職 也跟服務法14-2&14-3一樣
應經服務機關許可,一方面名義上解套可以兼職
另一方面又給服務機關做裁量 所以有改=沒改 一樣不能
主管機關可以決定 那有改跟沒改一樣
爛死了 不補人還不是一樣
「但因業務需要、特殊情形,不在此限。」只要這但書還
在,就不會有什麼改變的
就拿一段班舉例好了,都講了多久了,還不是超過一半單
位兩段班甚至三段,再怎麼改都沒用,警察有警察的玩法
人不夠說什麼都是枉然,應該檢討各單位配置員額問題
有關係的拼命調內勤 內勤辦業務常態不用加班不能缺人
外勤常態加班用最少人輪值 警察勤務早就寫好好了 事實
就是當官排班想要鑽漏洞的時候 怎樣都合法
多少分局是外勤已經缺人 還是有警員沒資格卻可以掛警備
隊、偵查隊支援其他組辦業務
但書寫的很清楚了啊!照舊啊!連續修11小時,但……
加班60照做,休息11就但書不做
「但因業務需要、特殊情形,不在此限。」
業務需要 v
特殊情形 v
這樣懂了吧
已經不覺得警察是公務員了
倒不如去爭取跟勞工一樣小夜1.33大夜1.66
真的很在意就規劃轉行吧 考上官校也沒用 有看到新制正
副主管輪班方式嗎 比警員還累 要當警察就認了吧…..短
期之內不可能改變的
警察就是各種法條都看例外就對了,如果沒有例外分局也會自
己創例外
我這個月91小時 上個月100小時
看看那精美的但書
在警界例外=常態不是常識嗎?
警察有警察的玩法
反正這個都馬有但書 寫爽的
問問護航一元的某小編網軍意見與看法
警察肯定適用但書
有但書在 有改跟沒改一樣
護航那個只有在那兩篇一元的新聞下回覆而已
其他的不在他的工作範圍內
不給報就沒有超時加班啦
命賤的大家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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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立院三讀!公務員每日辦公8小時 假日可我來解釋一下這篇新聞所說的幾個開放點,不知是否正確 一、公務員得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依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 033 有才藝者,如樂器、歌唱、寫作、羊毛氈、紙藝…等專才賺取酬勞者,合乎規定 二、非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比如去便利商店打工,幾乎每天都要上班,而且要在裡 面投保勞健保,因此不行?18
銓敘部關於兼職澄清的新聞稿,叫人想罵髒話整併並修正公務員兼職規定,同時明定公務員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經權責機關(構)備查 得從事社會公益活動或其他非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以及在不妨礙本職性質等情形下, 得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以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等相關規定。此非如部分媒體所稱 「假日可以兼職」,特此澄清。- 作者: LeeAnAn (就值得了愛,就值得了等)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公務員兼職放寬! 立院三讀通過「可依個 時間: Wed Jun 1 11:28:50 2022 1.媒體來源: Yahoo!新聞 2.記者署名:責任編輯/吳苡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