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務] 預修正版規內容第二次討論
經討論及參考版友建議修正
5.1將刪除合購分類
5.1.8將提供和徵求剃除,若修正必須大幅度更改,5.2[徵求]等細項,依開始公告為主。
預計10/26第三次討論,若沒有修正將在10底發布最新板規,即刻實施。
時程安排政治文2.7.2 2.7.3 將在下月11月進行討論。
目前在測試選舉口號產生器,選舉口號是否納入版規。
修正版規如下
5.1 : [商業]文,本分類包含[交易]、[廣宣]、[轉讓]、[出租]、[共乘]
等項,依照文章實質內容分類,板主有權依照實質內容給予合適分類和懲處。
5.1.3 禁止合購,不開放合購及任何形式的合購文包含所有分類
外出一同購買為[揪團],不在此限制。
5.1.8 禁止代刷、代買、代購、合購,揪團在外統一結帳者不在此限。
5.9 : [資訊]大台中的食衣住行育樂...皆可使用此分類。
政府機關公務訊息、教育研究、公益團體主協辦、電視節目錄影採訪,多項資訊 請集中一篇, 限制1天1篇,違者刪文。
如為私人宣傳或店家營利(簽書會、個人網站、發放折價券) 請以廣宣發文
--------------------------------------------------------------------------------預新增政治相關版規如下 歡迎大家理性討論
2.7.2 選舉投票前10天內,禁止所有分類標題提及候選人姓名、候選人號次、
政黨名稱、選舉口號
違者刪文禁言15日。
備註1:候選人姓名(包含諧音、小名)、政黨名稱(包含諧音、代稱)
候選人政策及市政議題可放置分類標題
2.7.3 選舉投票前10天內,候選人發生社會事件、交通事件有新聞版面標題,
不受上述2.7.2限制。
該則新聞文章有媒體名稱及記者姓名,管理推文歸零且禁止回文至看板
,限定發生時間點為投票前10日內,違者刪文。
備註2:社會事件(槍殺、吸毒)交通事件(酒駕、超速)等負面新聞。
--
※ 編輯: kk10519 (210.209.240.3 臺灣), 10/22/2024 06:05:09
※ 編輯: kk10519 (210.209.240.3 臺灣), 10/22/2024 06:06:19
請問選舉日十日內文章下推文有候選名號
推文是否也該受選舉文限制
其用意是降低觸擊率及發文量 還有版主管版順利只針對標題限制 文章內容及推文 將依2.5 2.6 2.7 3.2 3.4 進行管理
※ 編輯: kk10519 (210.209.240.3 臺灣), 10/22/2024 07:09:59推文中提及候選人及號次則不限制 但依選舉罷免法投票當天拉票助選提及 候選姓名及號次 將依1.2處置
※ 編輯: kk10519 (210.209.240.3 臺灣), 10/22/2024 07:13:15※ 編輯: kk10519 (210.209.240.3 臺灣), 10/22/2024 07:16:01
其實可以直接把推文歸零
2.7.3 有寫會歸零新聞
※ 編輯: kk10519 (210.209.240.3 臺灣), 10/22/2024 07:40:51謝謝板主解釋
口號納入版規,是否連牛肉.豬肉.空氣.
核電.同志.廢死...都不能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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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雅惠,你知道你的宣傳車跨區違停了嗎?各位大大前輩午安,我借題發揮閒聊一下 為了避免未來不小心被桶 所以先提出討論看看 想請教若是以原PO這篇文章來看,可以算是政治文嗎? 摘錄未來可能板規如下:11
Re: [新聞] 台中市將施行垃圾費隨袋徵收 最快1年內試哈哈 是我啦 來發表一些個人意見 我覺得咖啡要開新的討論文增訂跟修改板規已經是老闆叮叮的事情了 因為回公告怕被桶很不方便所以借用這篇回一下 ==以下版規==12
[TaichungBun] 看板 選情報導─────────────────────────────────────── ◆ 投票名稱: 台中板是否新增政治文相關板歸 ─────────────────────────────────────── ◆ 投票中止於: 11/15/2022 01:05:47 Tue ◆ 票選題目描述:11
[版務] 選舉前政治貼文和推文規範前版主順應版上多數意見避免政治紛擾所以對版規推出新規定。 大致如下 2.7.3選舉投票日前10天內,如有台中的政治人物/候選人,限定候選人在投票日10天前內有 社會事件、交通事故(如酒駕)有登上新聞版面可以在Po該新聞文章,不受上述板規2.7.2? 備註1.選舉投票日前10內之政治新聞禁止推文、回應文章至看板,新聞內容禁止上色、3
[商業] [交易] 售愛之味花生牛奶12罐(箱)1.[商業]文,本分類包含[交易]、[合購]、[廣宣]、[轉讓]、[出租]等項目。 依照文章實質內容分類,板主有權依照實質內容給予合適分類和懲處。 2.發表商業文相關項目需有發文資格,登入400次、發文篇數100篇, 並依各細項規則[板規5.1.2~5.1.8]發文,細項間獨立計算,違者刪文禁言60日。 資格未達者,得去置底交易推文,相關規範詳該專文。- 1.[商業]文,本分類包含[交易]、[合購]、[廣宣]、[轉讓]、[出租]等項目。 依照文章實質內容分類,板主有權依照實質內容給予合適分類和懲處。 2.發表商業文相關項目需有發文資格,登入400次、發文篇數100篇, 並依各細項規則[板規5.1.2~5.1.8]發文,細項間獨立計算,違者刪文禁言60日。 資格未達者,得去置底交易推文,相關規範詳該專文。
- 1.[商業]文,本分類包含[交易]、[合購]、[廣宣]、[轉讓]、[出租]等項目。 依照文章實質內容分類,板主有權依照實質內容給予合適分類和懲處。 2.發表商業文相關項目需有發文資格,登入400次、發文篇數100篇, 並依各細項規則[板規5.1.2~5.1.8]發文,細項間獨立計算,違者刪文禁言60日。 資格未達者,得去置底交易推文,相關規範詳該專文。
- 1.[商業]文,本分類包含[交易]、[合購]、[廣宣]、[轉讓]、[出租]等項目。 依照文章實質內容分類,板主有權依照實質內容給予合適分類和懲處。 2.發表商業文相關項目需有發文資格,登入400次、發文篇數100篇, 並依各細項規則[板規5.1.2~5.1.8]發文,細項間獨立計算,違者刪文禁言60日。 資格未達者,得去置底交易推文,相關規範詳該專文。
- 1.[商業]文,本分類包含[交易]、[合購]、[廣宣]、[轉讓]、[出租]等項目。 依照文章實質內容分類,板主有權依照實質內容給予合適分類和懲處。 2.發表商業文相關項目需有發文資格,登入400次、發文篇數100篇, 並依各細項規則[板規5.1.2~5.1.8]發文,細項間獨立計算,違者刪文禁言60日。 資格未達者,得去置底交易推文,相關規範詳該專文。
- []1.[商業]文,本分類包含[交易]、[合購]、[廣宣]、[轉讓]、[出租]等項目。 依照文章實質內容分類,板主有權依照實質內容給予合適分類和懲處。 2.發表商業文相關項目需有發文資格,登入400次、發文篇數100篇, 並依各細項規則[板規5.1.2~5.1.8]發文,細項間獨立計算,違者刪文禁言60日。 資格未達者,得去置底交易推文,相關規範詳該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