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台中人終於會讓行人了
來台中生活6年
深刻體會到台中行人有多卑微
過馬路要先讓車過你才有資格走路
右轉車撞到行人的新聞也一大堆
上星期法律過後
不讓行人罰3600
這星期感受完全不一樣
車子真的都會讓行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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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死愛錢 才會知尊重行人 這點蠻可悲
台灣刁民 不EY
最近也有被讓,嚇我一跳
法律還沒過前,曾停等行時人被後面的車按喇叭...
要是不讓要怎麼罰,行人拍照檢舉嗎?
上面是前天的影片,車流量這麼大,也不裝一下行人
專用號誌,13台車都不讓行人過=‘’=,地點在南屯
區忠勇路、寶山東二路口
真的,一個月收到3張罰單已哭……
但還是希望政府有魄力改革下去……去罰別人,嘻嘻。
今天在東區禮讓行人被後面貨車按喇叭
還是別用生命考驗台灣人的耐性...眼睛放亮點
垃圾警察:抓違停沒有用,大家還是會違停
我也是每次讓每次被叭
天兵的政策
剛從外面回來 還是不少台沒在讓阿
很簡單,亮出球棒或木倉,就會讓了吧?
今天禮讓行人才被後車叭
硬體設施就是這麼爛啊!以前沒禮讓行人,一次左轉燈
應該是遇到外縣市來的
只能通過三輛汽車,就知道有多龜了!再加上沒行人時
相,又要禮讓行人,一次左轉燈號能過一輛汽車就要偷
笑了!
今晚美村中港路口 就有好幾台等到沒耐心了
沒耐心就要領3600
※ 編輯: xpradax (42.76.114.39 臺灣), 04/15/2023 20:57:16你手上有武器吧
又不是只有台中
以台灣人的尿性跟交通號誌時數
行人應該要獨立號誌
禮讓行人沒錯 但行人過馬路請快一點
不要在那邊跟大爺一樣在那邊慢慢走
有罰有差 台灣人就是要嚴刑峻法才有用
不知道一天到晚跑來鬧的是誰 mokjb4a
如果要找朋友一起來壟斷斑馬線,這樣會違法嗎?
鬼島素質就是要罰錢才會怕
8+9屁孩還是沒讓呀 可能沒看新聞
上週在台灣大道才有個婆婆在斑馬線被左轉車撞
沒有紅綠燈的斑馬線還是不會讓,自己要小心
禮讓行人後,如果發現號誌的時相或秒數設計有問題,
請通報1999 ,這種事情我常做
學學日本吧 過馬路按個鈕 設置燈號
有斑馬線沒燈號 的確莫名其妙
禮讓行人被狂叭+1
還有一次後車繞行超車後譙出三字經…
也是很無言
現在變成行人慢慢蛇過斑馬線,呆完啷不意外,不懂相
互尊重就永遠不會有真正的和平共處,更不用說真正的
禍源之一是路口設計及號誌秒數,也沒跟著改
會禮讓行人 但行人拜託別玩手機散步過馬路
路口設計、車子普遍黑紙貼好貼滿、一堆休旅車,這些
會導致後車根本看不到前車在禮讓通過路口的行人,當
然是用力給它叭~~~下去
人的觀念不改,不然是要全台路口都裝紅綠燈??
還有上次左轉讓行人 對向公車完全沒減速按喇叭叫我
們快滾的意思...
笑死請問樓上過馬路要賽跑加對你下跪敬禮嗎
讓行人會被叭+1 哭哭
過馬路本來就慢慢走 不然是要用跑喔
看起來台灣人還是要靠重罰才有用
早就講了 重罰治百病
你讓犯罪者沒有僥倖心理就不敢犯罪了
開車的覺得禮讓行人不方便 你就不要開車啊幹
有人逼你開車嗎 你也可以下車當行人啊
法律過就是爽
不禮讓就是比較low的,毫無質疑
我現在都習慣過馬路把手機舉在胸前
叭行人請他們走快一點,這樣合法嗎?
我也遇過邊玩手機慢走過馬路的,汽車禮讓行人天經地
義但路人也應該專心過馬路吧......
一個月後同一網軍開始罵.政府搶錢.只轉彎快點.就被
罰$3600.孩子奶粉錢都沒了
我是都祝那些搶快的趕快去投胎啦.
到底是多趕 有差幾秒鐘ㄇ 一秒鐘幾十萬上下?
有些人真的應該重新去寫一次駕照題庫
@cheerga @lsj049 你們讓我覺得好噁心,你們就是在
路上按行人喇叭的人對吧?噁心
@cheerga 希望你家小孩也用跑的不要走太慢
也有白目行人
是說如果行人用跑的快去 跌倒門牙斷掉 算誰的
就為了讓車子趕快通過 不小心絆倒也很倒楣
我在高雄遠遠的就被讓,有嚇到
行人還有一種選項是等一下再過馬路
現在車子只有在行人明顯在斑馬線上移動時才可能會讓
,但是讓的方式包括了從行人前面更快地通過。這還是
指會讓的情況,更多是賭行人遠遠看到車子逼近就會停
下來不過路口,這才是現實情況,今天去偈亭吃火鍋,
那邊的路口就是這樣,雙十路太平路口、雙十路精武路
口紅綠燈又臭又長,車子怎樣都不想太讓的,讓的結果
就是平白等一個很長的紅燈,呆完啷無法忍受被佔便宜
確定是"台中人"讓行人?
可能你遇到的是個案,再觀察久一點
有興趣的可以在假日下午時間去那邊觀察我上面圈紅色
的路口,常常有行人在那邊走斑馬線過路口,基本上車
子逼近斑馬線前幾乎沒在減速的都維持速度在逼近,就
是在告訴行人我車子來了你別白目這時穿越路口啊
你想上新聞就放心走過去
互相尊重是禮義也是義務吧 行人或車輛都沒必要無限
上綱
以前學校宣導馬路如虎口遊戲危險多 果然一出校門啥
都忘了
好像台中人對不起你?
誰開車不讓行人啊
沒感覺有讓晚上才差點被一台紅燈右轉的機車撞到
不走斑馬線的行人要讓嗎
站在斑馬線上滑手機的要讓嗎
紅燈走斑馬線的要讓嗎
好行人最大都讓吧
規定距離三公尺一個車道寬要讓 超大路口那種行人剛
起步踏出去還很遠的時候 車子轉彎還能過就先過 不
是只要有人在斑馬線就全部要停下來 不然沒有轉彎專
用號誌而且又是大路口的地方只要行人在第一條斑馬
線上車就要停 那全部都堵在那了 距離有三公尺或一
個車道寬以上車就能過
矯枉不要過正
會讓的就會讓 會輾的還是會輾 小心啊
一直以來都會讓,但最近還是遇到很多不讓的,尤其
是貨車...
機車大概一半以上都不會讓
滑手機過馬路的也應該罰,跟騎機車不戴安全帽一樣
步行空間、道路設計也應該跟著改善
不要治標不治本
今天推嬰兒車穿越文心路,還不是差點被一群機車撞死
但治不了酒駕
國外是行人踏上行穿線就要停車讓行人,台灣警察為
了執法方便硬是安了一個前後各三條枕木紋的寬度當
讓人標準(沒有寫在法規上)
要吵行人慢慢走這件事情,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號誌
分開啊,不然踩個油門就不知道快行人多少的用路人
一直在嫌行人慢真的問號
爽啦 不讓的我都檢舉到爆
玩手機沒看路的也不應該
衝出來的
倖存者偏差XD
生存者偏差 真的以爲讓一次就當做會讓了
我這邊還是沒在讓 乖乖開車吧
這張圖很符合推文裡車本腦大爺
我上課時間在東海校園裡面走路車子都不見得讓了
@yoyolusam 這不是地方政府的鍋嗎
是啊 前幾天基隆市長拍友善行人影片整部片都在檢討
行人 叫行人不要滑手機快速過馬路還要跟鈑金大爺感
謝不殺之恩有夠白痴的
嫌行人走的慢的,你去日本旅遊時,是
看到日本人過馬路都用跑的?
阿不然怎麼只會嫌台灣人過馬路慢,不批評日本人?
雙標?
說難聽點,就是台灣駕駛多半水準不夠,禮讓行人的意
識低落
很多周邊都要改 有的秒差行人過完
轉彎車也差不多沒時間了 然後小路剛好卡住後面直行
正在等偈亭,剛剛過馬路,有台uber 讓我過
台灣人就是欠法律規範,最好是罰多一點,要用道德規
範來約束台灣人未免太理想主義了吧,日本人都說了,
台灣人貪生怕死貪小便宜
等行人過常常被按喇叭,我都會故意停久一點,讓趕
時間的繼續急
人流多的路口可設置行人專用號誌人車分流,商圈也
要設立徒步區,希望市府能注重這塊。
才3600
什麼時後行人才能合法拿刀子上街
臺中「人」讓行人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難不成直
接Spear上去嗎?
@dawnnn317 行人合法拿刀子上街沒用呀,車速那麼快
砍下去有用喔
看到今天的不聽讓新聞 恩
是喔!台北呢?
今天再公園旁才看到狂飆的四輪和不讓的四輪
在公園旁 好幾組帶小孩的爸媽要過 還是有人不讓
狂飆的四輪 不讓的四輪 可粘阿
警察罰單開太多小心被調職 已有前例喔
我在台中一直都有讓行人 也沒被叭過==
沒斑馬線的路可多 行人穿越馬路 停下總會遇到性急
的按喇叭 然後從你身後超車
不知道有的人噓屁欸
爆
[問卦] 我讓行人先過 結果差點害他被撞死怎麼辦今天早上 我打方向燈要右轉 看到有行人要過斑馬線 我就停下來讓行人先過 行人看到我要讓他 也小跑步過馬路 結果我後面的車也是要右轉 直接刷的一聲 從我左邊超車然後右轉33
Re: [討論] 國外行人路權最大我在美國生活過數月,美國開車經驗超過2萬KM, 其他歐美日等先進國家也有不少旅遊過馬路的經驗, 來說說我的見解好了, 基本上歐美日等國家車子在無號誌路口或地方看到行人準備過馬路, 都會特地剎停車子讓行人先過,6
[問卦] 行人跟開車的人 不都一樣是人?行人裡面有一定比例會開車 開車的人必定也會當行人 阿不然車停好之後 是不用過馬路嗎? 本魯開車一定會讓行人7
[問題] 玻璃工藝博物館前的交通問題主要是今天經過那個路段,又看到了蠻誇張的交通問題 如上圖,可以看到這時候號誌轉綠燈,車輛可以左轉右轉 同時左邊的行人號誌也是綠燈,所以行人可以過馬路 但通常有95%的機率,只要這裡沒有交管 汽機車絕對會超快速左轉不理會行人3
Re: [新聞] 汽車未停讓行人直接罰3600元 最快第二季早就說了 所有路口紅綠燈都改成 人車分段 行人和車輛的綠燈都分開 首先行人比較安全 不會人車搶道 對老人家和小朋友比較友善3
Re: [問卦] 為什麼台北人都會讓行人先行這句聽不太懂, 小時候課本不是教,遇到紅燈車子要停下,不管有沒有行人? 既然你的前提是 <綠燈過馬路> 那不就是表示汽機車那邊是紅燈? (除非兩邊號誌一樣 同時綠燈之類) 因此這應該不是讓不讓行人的問題,跟水準也沒關係,1
[閒聊] 開車不讓行人的駕駛自己過馬路時在想啥?台灣很多糟糕的四輪駕駛人 每次在斑馬線過馬路總是一堆不讓行人的駕駛在面前左轉右轉 遇到願意讓行人的駕駛還會讓人感動到流淚 這些不讓行人的駕駛自己總也有當行人的時候吧 好奇這些人走路時同樣遇到不讓行人的四輪時都在想啥?1
Re: [問卦] 你開車騎車 真的有讓行人嗎?我還是都會讓啦 只是讓法略有不同 畢竟撞到人還是很麻煩的 如下 1.行人沒有行走於斑馬線上 或斑馬線有號誌管制 但行人的燈是紅燈的狀態 降速至40公里並判斷行人走到哪 來決定從行人前方或後方穿過 (預留安全距離4公尺)- 右 : 轉,但分別因未禮讓行人、未注意車前狀況,均有肇責,詳細事故原因及責任,有待進 一 : 步釐清。 : 警方調查,陳姓女童當時從中壢區吉林北路走行人穿越道至對向,吳駕遊覽車疑因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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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還我路權!警政署:只要不讓行人 不論轉其實所謂的路權 其實是針對綠燈右轉彎車 遇到行人過斑馬線情況 大家開過騎過車就知道 發現台灣道路法規對綠燈右轉車很不友善 台灣行人都是刁民 仗著法規說車子讓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