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西屯路三段遇到Toyota跑車闖紅燈
※ 引述《winlight (螢光)》之銘言:
: 剛才開車出門買個宵夜,差點被闖紅燈的Toyota跑車撞到。
: 要闖紅燈也看一下路口,慢慢溜過去啊。
: 大家遇到閃遠一點呀。
:
: 噓 zark07222 : 笑你不敢檢舉他阿!po在這然後呢
: 噓 roadmanjia : 檢舉了嗎?
根據原PO文意,原PO應為駕車行經交岔路口時,差點遭橫向通行的豐田自小客撞到,
其實這種情況就算有行車紀錄器拍到並檢舉,也很難舉發;
台灣法律(包括道交條例)真的很棒,部份承辦人也常為違規者設想周到,
像這樣的檢舉其實很難成立,至於原因為何在此不贅述,有檢舉經驗的人應該懂眉角。
所以這情況就算檢舉,基本上也沒有用,要先有這樣的預期心理,
但有拍到影像的話建議還是送送看,就算只有個位數機率,
說不定剛好遇到菜鳥或有心幫調監視器check的承辦人,就有機會過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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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fspmlp : 飆車闖紅燈最好來的及檢舉啦 某樓莫非是人肉測速器
: → fspmlp : 嗎 不如你來教一下怎麼檢舉
台灣駕照好考之程度及廢到笑的道路規劃,造就超高密度的違規行為,
不是"要能來的及檢舉",而是"隨時上路就準備好要檢舉",畢竟違規者神出鬼沒的,
所以說行車紀錄器很重要,不論汽車機車都該裝,
遇到三寶自殺式攻擊能自保、遇到不怕死的神風特攻隊能檢舉、
遇到妹子也能留下影像回味(喂;
常檢舉的都會知道,某些廠牌車型加上哪些駕駛尿性,可以預判他接下來會有哪些違規,看起來就超故意的違規,我都會特別喬好鏡頭,給他個特寫,
送他兩週後收到掛號時的痛快。
不過扣掉有時候憐憫心上升、那種看起來不像故意的違規、或是騎在白痴邊線內、
或未依規兩段式左轉但有依車道且不是鬼之切入或侵犯對象路權的,我基本都會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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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perhapshaha : 我看到會愣住 無法馬上拿手機檢舉
: 推 woo33678 : 為啥都會有人覺得大家走在路上反應都很快
: → woo33678 : 可以隨時準備好手機馬上錄違規影片??
: → woo33678 : 又不是想檢舉就能檢舉==
: 推 soulfeel : 一堆病人在那幻想每個人隨身秘錄器好可憐
大部分動態違規檢舉,還是會以行車紀錄器為主啦,
大概只有針對併排、紅黃線未依車種停車之類的違停,才會用到手機或密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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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tt6380 : 我也想知道這種怎麼檢舉@@
台中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交通為規檢舉專區
https://suggest.police.taichung.gov.tw/traffic/
還有另一個FixTW 但我沒用過 聽說照片能自動幫上EXIF的時間
https://fixt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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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有人噓文「難道你都不會違規嗎」,我先打預防針。
我又不是聖人,加上台灣道路規劃廢到笑,
內車道走一走莫名變成左轉車道還沒預告標誌還畫雙白線不讓你有後悔的機會、
車道線邊線亂畫路肩寬的比彭恰恰鼻孔還寬我騎機車在車道上被叭在邊線內又違規、
標示不清直到槽化線前十公尺才告訴你路標、不然就路標被高架橋擋到、
有待轉格沒待轉標誌、有待轉標誌沒待轉格、不然直接給你機車禁左、
整條中港路劃紅線真的要照交通規則臨停的話要往前開500公尺轉去其他路看到黃線才能停然後要檢舉紅線違停你說給他三分鐘寬限幹你不會直接畫黃線就好?
80米四線道限速五十、區間測速治百病、族繁不及備載…
我也是會違規,但差別在於有沒有影響他人,
上路十年來,除了追肇逃外沒闖過紅燈、
沒未打過方向燈、違停駛出入緣必等後方車流結束再駛出,
被路標耍了就下一個岔路再轉、不會白目去切車流當螃蟹,
目前只有收過國家級追焦,從來沒收過被檢舉的罰單。
要嘛你就一起加入檢舉,互相傷害求進步,
要嘛你就繼續違規、祈禱你違規時身邊沒有檢舉魔人,
收到罰單繼續罵我生兒子沒屁眼全家死光光,我是沒差,
嘴巴長在你身上,別當著我面罵就好,因為你不會知道我密錄器有沒有開著,
你就盡量罵,但罰鍰記得要繳,要申訴也是要先繳錢,不要等到被移送執行署才在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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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真的最難成案 也最耗時 多送些43條成案的好嗎
其實就貼爆x公社… 有熱心網友幫協尋 也有缺新聞的
記者駐板
台中應取消左轉道,一堆直行仔爭道,超危險
樓上,左轉道左轉最主要的原因是設計太差,如果左
轉道的正對面是對向的左轉道,那就沒辦法利用左轉
道直行了
今天又遇到停紅燈前面陽光不前進的,回家再檢舉
違停真的最難成案 哀
你可以拍到他方向的紅路燈就可以了阿 哪有什麼眉角?
交通隊的電話要不要打一下?
五樓太小看違規仔,他們最愛在朝對向左轉道比賽直線
加速
爆
Re: [心得] 對檢舉魔人的感想如果經過某道路,發現標誌有缺失,我一定反映28
[問題] 黃線臨停 臨時停車標準看完推文的討論 我得到的結論如下: 紅線:3分內->違規臨停, 超過3分->違規停車 (紅線這樣好像不太對,紅線連停都不能停,應該不用管停了多久吧??) (修正一下好了)29
[討論] 限縮檢舉草案在隔壁板看到的 貼幾個我覺得比較重要的 -- 臨停部分 第55條第1項第2款 在交岔路口、公車站牌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18
Re: [新聞] 不禮讓行人不能檢舉?網轟爆警政署草未 : 來佔用機車停等區、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者等等,全都不得檢舉只能靠警察開單, 消 : 息一出後,立刻引發正反兩極意見,對此,FB粉絲專頁「交通會客室」指出,這份草案 為9
Re: [問題] 違規檢舉您於2020/02/05 18:21:06向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檢舉本市交通違規案件( 檢舉案號109020500750)一節,茲答覆如下: 一、 經審據所提供之「CK-9878」號車交通違規影像,該車違規事實明確,業依「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逕行舉發在案。 二、 感謝您關心本市交通環境,爾後並歡迎持續提供建言及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