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 toeickiller交易改賣他人
事發經過:
10/14 早上9點多. t大po交易文. 我去信t大表示要買嬰兒床 對方ok. 後來雙方互加line約好市多面交. 之後她卻說好市多不行面交。 改要約新市她家自載 自載面交時間後來對方說不行 改說下禮拜要載來給我 跟我要地址. 地址給她之後就失蹤 line不讀不回。 後續多次站內信和line給她。她都有上去收信卻故意不回。(其實我只是要跟她說她搬家應該很忙不必親送 我在找一天她也可以的時間過去載)
10/17 21點多剛好她有在tainan版po贈送文 在她下方留言聯絡不到她。 她才站內信我說東西轉賣她人。於是我在她的贈送文留言她這樣的交易方式不是好賣家。 結果她回文說我罵她?(最下面的圖是她跟我說轉賣她人。我的回文說會po文出來。 目的是希望大家能小心不要跟我遇到一樣的事情)原來常貼贈送文 做錯事就可以理直氣壯 我第一次看到 重頭到尾都覺得自己東西轉賣給別人沒有錯 交易有失誠信 外加說謊。 一開始回信說已經轉售他人已載走。後續卻又改稱東西還沒賣出。說詞反覆。然後信件中提到她要搬家會離開台南 所以就算我黑名她。被水桶 貼文出來被罵也不痛不癢。對她來說ptt的帳號是虛擬的她沒差。
提醒大家小心和t大的交易。
轉賣他人 有失誠信
https://i.imgur.com/cPRgCKr.jpg
我只是花自己的時間po文告訴大家事實提醒大家小心。還是遇到這種事就應該選擇忍氣吞聲 讓做錯事的人都覺得自己沒錯
也請某些人不要帶錯風向
https://i.imgur.com/H8eTMpR.jpg
https://i.imgur.com/MP1wCq8.jpg
畢竟還沒有金錢交易吧? 也沒有所謂簽合約, 可能就是一
個誠信問題。 (幫拍拍)但是換個角度想, 也是有個版友
受益到了。
對方這種態度....希望她以後都嗯嗯嗯不會遇到像自己一
樣的人囉,祝福她
沒誠信的人 可憐
真扯
共用帳號可以跟站方檢舉 他會被砍帳號
你截圖裡有對方名字和頭像 建議刪掉比較好
民法第 153 條第 1 項規定:「當事 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
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沒規定需要
簽合約吧!有人在交易文買賣商品簽合約的嗎?
他不是說個資頭像別po其他可以po嗎? 你這樣貼他姓名照片
出來不太好吧
頭像、姓名、地址都能夠辨識
謝謝c大提醒 已修改
同一樓,辛苦你了,就換個角度想,跟這東西沒緣
這種事情還好吧
還PO法條...是法律讀到以為什麼事都能按法條進行?別出
來鬧
遇到這種事感覺很差吧,尤其後續也沒消沒息,講一聲比較
好吧
沒誠信又態度差,回覆內容滿滿的謝謝你,但實際上都是
在諷刺跟激怒人。 好好道歉很難?爽約就是爽約,跟她贈
送一堆東西的關聯是?
奇檬子差,就像有人來信要買,然後又說要問問老婆、問問
家人的,然後就 沒有然後了 ,只是回一下不買很難嗎?
民法153的意思就是口頭約定也算是契約成立,更何況還有
對話紀錄,賣方最後賣給別人就是違約,原po是可以請求
賠償的。 賣方還自以為沒犯法XDDD
還滿ox的-.,-沒誠信要怎麼教育小孩XDDD
買賣二手東西本來就是緣分了,如果想圖交易順利方便
倒不如自己多花一點錢去商家購買。
這種人真的很討厭。我贈送我老大,浪費別人的時間還在那邊
感恩哦~呵呵
某樓說的民法口頭要約成立也是......看圖感覺賣方講
求交易盡快達成,卻看到原po無法達成賣家所要求交易
條件,這個契約尚未明確成立處協商狀況,偶一為之嘉
惠鄉民的二手行為卻要遭受如此苛刻,感到可悲啊~換
位思考一下,假設賣的商品很多人都跟你確定需要,你
會如何選擇了?
噓一下
說改「下星期」也是賣家提議的喲。然後沒有苛刻賣家吧
,這件事就是賣家不對失信在先,跟小孩一樣遇到事情就
避不回應(不讀不回)
假設很多人想買,該怎麼選擇?現在賣家就選了原啵呀XD
,然後又失信。
仔細看一下截圖吧!賣方有提到
反正非交易雙方當事人無法得知當時狀況,從旁推敲而
得,
只不過沒買到超值的嬰兒車,卻如此大費周章看不慣
原先的就答應好要賣了,卻失信,不管原po要怎麼大費周章是
原po在忙的,有什麼好看不慣的?
哈哈哈 跟著鄉民一樣進來湊熱鬧啊 ,看不慣明明買賣
尚待確認處協商狀況,賣方轉交別人原po在不爽上來黑
名賣家
某mm親友團?這種事情也能護航喔?
XDDD...還提到協商XDD
呃,上次我跟其他賣家也是說好要買,面交時間還在喬,對方就
說賣別人了。有時候是賣家找到更能配合交易時間/地點的人,
就賣掉了....
其實就是提早講 不要都不回 才不會讓人空等很焦躁
什麼叫很多人需要你會如何選擇,不會不要答應那麼快?
什麼叫嘉惠鄉民的二手行為?你就是想賣還失信,牽拖一大
堆,邏輯跟賣方一模一樣,你是本人還是親友?
浪費買方一堆時間還在那邊543,看了就噁心
非本人也非親友,噁心
那大概是同類型的人呢,大家以後最好也小心這位
哈哈哈 也要記得小心你,說噁心的人肯定是最噁心髒賤
了
見笑登生氣還人身攻擊,厲害了
還是把焦點放回提醒大家賣方失信這件事情上,謝謝
這樣也有人能護航 XD 不想賣就不要浪費人家時間
對呀 可是你真的很有趣耶
非親友團,只是覺得為了這種事公審人,好可怕阿
以後誰敢買賣?真以為什麼事情都搬法條出來就是對?
無聊至極
哇大開眼界偏差交易觀念的有夠多
一堆理盲又濫情的,以為搬幾法條隨便都可以適用,提
出不同見解還會被亂扣帽子,可笑
重點是對方失信還蠻不在乎態度惡劣吧!買家也是誠心購
買花時間溝通啊
誰想碰到這種賣家!對方都說不在乎公開了,推文有什麼
好說公審
嗯嗯 某樓就跟賣家去湊一桌打麻將好了
某幾樓這樣也能凹 厲害了
賣家也看不出來有什麼不理想回覆,仔細看看,有段截
圖提到如果不方便就轉賣他人了。是覺得大家都透過這
個平台交易或處理一些大小事情,賣家也只想快速方便
交易,如此苛責真的很不恰當
版主也在板上販售自己商品,若有一天鄉民單就食品衛
生已經消費爭議投書板上或是衛生所消保會,會有什麼
樣想法呢?
明明就是「沒確認要完成交易」,買不到性價比高的東
西,大費周章Po文黑名,實在蠻可笑的
不是不能黑名,仔細看看雙方對話吧
真的很有趣
這樣罵人 檢舉後可以桶了吧
個資要遮請用海苔條不要用鉛筆亂塗會遮不乾淨已找到原PO
不想賣或賣錯人或有其他事由就直說,別浪費雙方時間,
否則回應時請載明僅要約引誘
對某些人來說誠信可能跟屎一樣不值錢
誠心建議被黑的賣家來告原PO,光是個資沒遮就違反個資
法了,更何況這篇可能還可能涉及妨害名譽,自己要搬民
法出來檢視別人,別人當然就用法條來檢視你,沒毛病吧
有卦
誠信適用範圍很廣,以後遇到鳥事才能體認誠信兩字
搞公審?
民法基本觀念不就是一物二(多)賣合法嗎
會贈送東西不就很秋? 一件買賣交易都能搞成這樣,沒
理講不過別人就說要搬離台南,笑死。愛去哪去哪。
買不到超值的東西沒必要搞公審,這樣只會造成更多傷
害,有時間的話倒不如發徵求文來解決嬰兒床的問題
看來有些人習慣放鳥別人呢 蒸蚌
違反什麼屁個資法啦XDDDDD,跟永康鴿一樣嗎?違反個資
法,那條?就是違反啦
遇到這種契約已成立後續放鳥不理之行為,沒錯就是PO上
網令眾周知,否則標的價值極小毫無興訟實益
認為放鳥沒事的去其他交易平台約面交放鳥對方試看看?
放管真的很糟糕
就憑放鳥不讀不回搞失蹤後態度蠻不在乎就很值得黑吧?
!不懂噓文,換位思考被浪費時間也無所謂、不會影響心
情嗎?為何要一直檢討被害人
某w護航得真用力www
讀法律不讀站規? 站內信可以貼嗎
已經答應你了又轉賣真的糟糕
s大 板規你自己去讀清楚一點在來說好嗎?
站內信和line對方都同意公佈 還有什麼問題嗎?板規(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
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
此限。
我也沒讀法律 現在網路資訊發達 法條查一下就有了 還
是法律是保護那些做錯事的人用的?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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