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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介] huij89

看板Taoyuan標題[自介] huij89作者
huij89
()
時間推噓12 推:14 噓:2 →:42

ID(P1/P2):huij89
暱    稱:無
生    日:Aug.9
國    小:仁愛
國    中:明正
高 中/ 職:屏商
大    學:高科大
研 究 所 :無
住 桃 園 的:桃園大林圖書館附近
職    業:行政人員
最常在那裡出沒:桃園後站(因為現居和工作都在這附近)
我想跟板友說的:大家好,已經在桃園待10年以上,最近開始學用PTT,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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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63.185 (臺灣)
PTT 網址

wordhendayo08/20 22:01像洗文版規跟ptt別打錯好嗎

※ 編輯: huij89 (42.72.63.185 臺灣), 08/20/2022 23:21:22

a947030208/20 23:19也許他真的是ppt菜鳥啊

a947030208/20 23:19不然怎麼只能當助理

huij8908/20 23:25就真的是菜鳥啊!剛剛修改好了,唉,自介也是問老鳥怎麼

huij8908/20 23:25用的,助理臭了嗎?

djpro08/20 23:38幫推

shiba952708/20 23:38推屏商

zxcv314708/20 23:46根本沒改啊...

huij8908/21 00:20竟然有推屏商,覺得感動(因為它已成過去式)原來留言區

huij8908/21 00:20不是只有潑冷水的

※ 編輯: huij89 (42.72.63.185 臺灣), 08/21/2022 02:03:46

tosh208/21 03:58幫推,不用理1,2樓,當小蟲子就好

※ 編輯: huij89 (42.72.63.185 臺灣), 08/21/2022 11:04:43

wordhendayo08/21 14:43笑死 ptt打ppt 標題分類又跑掉 某樓等著收傳票

g3sg108/21 18:56大T改標題啦

tseupnpneyi08/21 21:03標題分類和內文標題不見了

※ 編輯: huij89 (42.72.63.185 臺灣), 08/22/2022 00:58:56

b220918708/22 03:08屏商消失了,以後只有屏大

jc11009908/22 10:25wordhendayo你別無聊了 浪費司法資源 自己嘴臭還想惡人

jc11009908/22 10:25先告狀? 告回去

jc11009908/22 10:26不用怕這種人

wordhendayo08/22 22:35笑死 原文本來就沒打分類跟打成ppt說別人嘴臭 到現

wordhendayo08/22 22:35在分類的[還打成全形的啦跟你說

wordhendayo08/22 22:37分類不會用就算了 ptt打ppt要多低級失誤 違規本是事

wordhendayo08/22 22:37實 講都不能講哦 ?

huij8908/22 23:47謝謝指教喔,前幾次都是用手機編輯不熟悉且看不出來,已經

huij8908/22 23:47用電腦版修正了。

jc11009908/23 09:17你講是可以講 但是後面看到動不動就威脅要喊告的我就生

jc11009908/23 09:17

jc11009908/23 09:18刑法妨礙名譽罪已經被拿來濫訴濫用以刑逼民 以後遲早會

jc11009908/23 09:19被刪除(除罪化) 跟通姦罪一樣 很久以前在法律學者間就爭

jc11009908/23 09:20議很大 尤其是公然侮辱罪 遲早會被刪除 大概只會保留誹

jc11009908/23 09:20謗罪的部分

jc11009908/23 09:23跟通姦罪一樣 不宜用刑事解決 以後只會讓你就只能告民事

wordhendayo08/23 09:28什麼叫威脅?我被人說是小蟲子不能有所反應嗎?

wordhendayo08/23 09:28惡人先告狀的點在哪你也說說看?

jc11009908/23 09:30小蟲有什麼好告的? 這樣也要浪費司法資源

jc11009908/23 09:31你就是因為小事也拿來威脅等傳票 我才會認為你態度很差

jc11009908/23 09:32不過現在實務上也覺得公然侮辱罪太容易被拿來濫訴及入人

jc11009908/23 09:33於罪 所以現在實務上大多數都會自我限縮 你這就算去告

jc11009908/23 09:34連警詢筆錄不去 檢察事務官(這種案件現在都是分案給檢事

jc11009908/23 09:35官 不是檢察官來辦) 大都以無法連結到你的現實身分直接

jc11009908/23 09:35不起訴處分

jc11009908/23 09:36因為網路身分無法連結到你的現實身分 所以認為你在現實

jc11009908/23 09:37名譽並沒有遭受到影響而不起訴處分

jc11009908/23 09:38除非你之前在PTT的自我介紹有很明確地說出你是誰 你得來

jc11009908/23 09:39歷等等 很容易讓一般人知道你在現實中的真實身分是誰 才

jc11009908/23 09:39會因為可以連結到你的現實真實身分而成立妨礙名譽

jc11009908/23 09:41要我看的話 公然侮辱這條罪除了容易被人拿來濫訴及以刑

jc11009908/23 09:42逼民外 還跟憲法保障言論自由有所牴觸(規範太廣 入刑ꨠ

jc11009908/23 09:42使人入於刑的範圍太廣 相對之下 他下議條的誹謗罪就比較

jc11009908/23 09:43嚴格 不會那麼容易就入人於刑) 所以基於以上理由 我認為

jc11009908/23 09:44刑法公然侮辱罪應該要刪除 改成以民事去處理 而不是以刑

jc11009908/23 09:44事來威逼

tosh208/23 09:47哇塞J大太認真了啦,我看到連回都懶得回,那種八成就酸民小

tosh208/23 09:47號或網軍啦,共通點就是玻璃心

tosh208/23 09:48別對一個登入才100多天的咖花時間吶

tosh208/23 09:50就算他難過崩潰的去做筆錄,這種案子基本不成立

tosh208/23 09:51連幫他筆錄的警察都會覺得很煩吧哈

herry5030708/25 19:37Hi 歡迎哦 有桃園美食可以互相分享~

herry5030708/25 19:37以前差點也要去讀高科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