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6/19起未滿12歲兒童刑法除罪化 犯案改通
作者: nodnarb1027 (珍珠鮮奶綠)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6/19起未滿12歲兒童刑法除罪化 犯案改通
時間: Wed Jun 17 19:41:15 202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吳政峰
3.完整新聞標題:
6/19起未滿12歲兒童刑法除罪化 犯案改通知學校處理
4.完整新聞內文:
2020-06-16 16:27:11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案部分條文19日施行,未滿12歲兒童全面除罪化,兒童未來犯下刑案,將不再送進法院,而警察機關一旦接獲報案,行為人若是兒童,則應通知學校及家長前來處理,不得進入司法程序。目前共有183案、220名兒童事件繫屬少年法庭,19日須全部結案,回歸行政體系輔導。
少事法第85條之1規定,兒童觸犯刑則準用少事法,惟該條文將於19日刪除,換言之,兒童犯罪走進法院將成為歷史,不再受到法官訓誡、裁定感化教育等處遇,為了避免漏接,行政院也訂定「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規範教育、社政、警政體系應如何接手,強化行政功能。
調司法院辦事法官李明鴻表示,目前全國少年法庭調查、審理、執行的兒童事件共有183案、220人,到了19日,這些案件將全部結案,退出司法程序,依案件類型分別裁定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予執行或中止執行,而原本被安置的10名兒童,則由社政單位轉介到其他適當處所輔導。
李明鴻指出,兒童鮮少犯下重大犯罪,以過去10年為例,僅一名兒童犯下殺人罪,且為從犯,非主嫌;而從犯罪類型來說,前3名分為竊盜、妨害性自主、傷害罪,以2018年的統計來看,分為87件(2名安置)、43件、19件。另外,19日起,兒童的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將全數塗銷。
李明鴻說明,即使是單純的兒童觸法事件,被害人一般而言仍會報警,警察收案後,須通報校方及家長前來處理,校方認為有必要,應轉報社政單位協助;若是兒童與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雖然兒童不再進入司法程序,惟仍屬證人,警察可視情況為其製作筆錄。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解釋,本次修法是為了回應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建議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而非「少事法」處理兒童觸法行為,19日起,兒童觸法事件將由教育與社政體系分依「兒權法」及「學生輔導法」處理,不再移送少年法庭。
兒童觸法且原生家庭已失去輔導教育功能,「少年法庭」法官原可依少事法裁定安置,而未來這類案件不再進入司法系統,責任即回歸到監護人肩上,監護人如認為無法負起較佳的教養責任,可通報所屬縣市政府,由社政單位進行緊急安置,超過96小時的話,則報請「家事法庭」裁定通常安置,期限最長可到成年(20歲)。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99484
6.備註:
國小端學務處、輔導室表示:
※ 編輯: be52879 (61.228.32.52 臺灣), 06/17/2020 20:30:00
※ 編輯: be52879 (61.228.32.52 臺灣), 06/17/2020 20:30:50
前幾樓是認真的嗎?
依現行制度,難道各位在學校遇到學生犯了相關法條,
大家都高舉著「可以把你抓去法院」的大旗,以此讓
孩子「更乖」。不是應該要先了解原因、進入輔導機
制嗎?
無罪化並不代表鼓勵犯法......「懲戒」應該是要使
理想是很好,但是我還是認為籐條跟糖果要並行。
很多兒童觸法是家庭端失能,老師真的影響有限……
只想罵髒話
無罪化當然有鼓勵犯罪的效果,就算初衷不是如此,
還是會被某些犯罪集團利用,真是選擇性天真呀!
如果家庭功能明顯低落,但是監護人覺得不需要通報,
何解?
丟給學校,處理時一不小心老師被告有效,學生沒事
兒。
未來台灣爆炸式增加的案件是"教唆" 黑道 幫派 找
未滿12歲的人當車手 詐欺 販毒 運毒 製毒
甚至被幫派吸收當槍手 殺人 都是無罪~~台灣完了
居然把少年犯罪丟給學校跟社政? 真能夠處理就不會
犯罪了 國一以下就是未滿12歲 竊盜 傷害 性侵...
以後都無罪 台灣號稱法治社會 卻無視社會少年犯罪
樓上的,你先去看看刑法第18條,再來說話好嗎,這樣
只會讓你的言論讓人覺得好笑而已
教唆問題的話,你去看看少年事件處理法85條
這種不是應該給人本嗎?噁心的政府到底想幹嘛
這些人在外面幹壞事,關學校什麼屁事呢?如果學生
帶刀去學校亂揮,是不是透過武力制止學生的老師有罪
而學生無罪,甚至叫警察來也沒用呢?
學生如果在學校販賣毒品,死不說毒品來源也不配合調
查是否也都沒人能有效強制制止呢?給學校的配套措施
在哪?學生在學校被罵衝動搓瞎老師眼睛,誰負責呢?
家長又是否需要負責呢?責任又如何釐清?教師真的被
搞成次等公民
以後學生拿刀到學校揮,無敵,你也不能制止他,因為
你阻止他行動壓制他的當下就是妨礙自由,因為他的行
為無罪,且不需受任何處罰,更何況被你壓在地上,
當然是你有罪瞜
恐龍610又在說笑話了,充分讓人看到什麼叫未思考先
罵再說,反正罵錯了,當沒事就好
#1TVn88Ka (Gossiping)
真正倒楣的是安置機構 大家都把球踢到那
cloud的留言被翻出來真的笑死XDDD
有你恐龍610那麼好笑嗎?推文推到結果「對不起,我
不知道事情是這樣子」完全展現你的水準只到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