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 私校教師學術研究費連署
修正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師者,傳道、受業、解惑,非超級業務員也!
學術研究費係教育部基於尊師重道精神、教師身負教育重任及教學工作繁重,所給與之工作津貼。惟部分私校竟因招生不佳或健全財務為由,刪減教師學術研究費。故呼籲教育部和立法院應修正《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私立學校教師之本薪〈年功薪〉及學術研究加給比照公立學校教師規定辦理。」以保障私校教師權益,尊嚴不被踐踏。
利益與影響
猶記2017年9月13日,時任行政院長的賴清德副總統拍板決定隔年為軍公教人員加薪3%,中部某私校在調升教職員本薪3%同時,調降學術研究加給,讓加薪美意變調。近期部分私立大專院校或高中職教職員,不是以穩健校務發展為由,學術研究費打四折或六折,就是以校外接案績效核給研究費,更甚者,北部某私校竟指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與學校是委任關係,如對資遣案投反對票,就要自行負責,令人瞠目結舌。
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假設私校以教師教學品質、教學效能或班級經營表現等,來適度調整學術研究加給無可厚非,但如果是因教師招生不佳或健全財務為由刪減研究費,就值得商榷,畢竟招生不佳不單是教師責任,難道董事會及校長等學校經營決策者不需要為生員不足負責嗎?職務加給不用調整嗎?教師是孩子未來耕耘者,不是超級業務員。教師把招生當第一要務之日即台灣教育崩解之時。
《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規定:私立學校教師之職務加給、學術研究加給及地域加給,各校準用前三條規定訂定,並應將所定支給數額納入教師聘約;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惟本條自2015年12月27日施行至今已形同具文,實有修正之必要。學術研究加給顧名思義,即對從事教學研究或學術研究者加給之,試問私校招生不佳或健全財務與教學研究何干?教師支給數額納入教師聘約之私校有哪些,教育部是不是應調查清楚?私校因刪減學術研究加給與各別教師進行協議,教師敢不簽同意書嗎?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f342679b-f7fc-4c07-b724-c677f137cb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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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所知,很多學校的教師研究費都會打折,1-9折不
等,尤其是私立高職
出道第一間學校研究費打五折,隔年換到體制健全的私
校,該給的錢都有,但研究費不會調整,待越久越虧。
笨蛋,你要求學術研究費,他就導師費給你打折,或
是扣年終或不發年終,考績也可以扣,太多可以來暗
的,真的不要妄想私校能對你多好。
宗教法人的私校一般比較正常
私人教育永遠無法與公立比較,要麻超高;要麻超低
...
我在宗教學校待過,研究費55折~
私立學校根本管不到啊
學校會讓你簽同意書扣研究費
私校=私人企業。每家有每家的玩法,呵呵,教育部管
得着嗎?呵呵
與其妄想要得到私校承諾,還是早一點離開比較實在
還有別以為那些私校老闆是吃素的,政商關係不好,開
得成嗎?呵呵
只要和社工一樣回捐不就好了 私校什麼都假的
學生普遍送私校 但老師不想待私校 這個循環超怪的
台灣的私校又不是歐美哈佛牛津劍橋,拿大錢砸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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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邊是完全比照公立沒打折,但也算少數學校了
學校長官ㄧ一約談老師叫你簽研究費打折同意書,不
簽就只能回家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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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私校逼退老師…招不到3人就資遣少子化導致私校倒閉潮恐排山倒海而來,教職員面臨工作權保衛戰。不少私校因招生不足 拿教師開刀,針對違法侵害教師權益的私校,教育部一貫「發文」要求限期改善,私校則 是抱怨政府放牛吃草,「巴不得私校全部解散」,最後苦的還是私校教師,甚至有人壓力 大到去看身心科。3
[分享] 教師待遇調整附議【您連署了嗎?】 教師待遇已有法源,即「教師待遇條例」,教師之薪資結構與公務人員、軍人並不盡相同 ,故【全教產】爭取教師待遇條例修法應明文規定教師待遇調整之協議機制應法制化,包 括教師之本薪、兼任主管職務加給、導師加給、特殊教育加給、學術研究加給之支給數額 ,教育部應找以全國為組織區域籌組之工會聯合組織(即「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 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看板: AfterPhD 標題: [新聞] 私校教師不合理聘約爭議 立法院法制局: 時間: Sun Sep 18 17:59:42 2022 私校教師不合理聘約爭議 立法院法制局:應修正《私立學校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