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 請教行政休假及國旅卡額度算法
各位先進好
請教行政休假及國旅卡額度問題
小弟考上正式之前,已有 三年公立代理 的年資
去年是正式第一年,未兼行政
目前是正式第二年,有兼行政
我這樣算是服務滿四學年,有14天休假+16000國旅卡,對嗎?
跟學校人事說,人事說因為我行政職未滿一年,所以休假和國旅卡額度都要依比例折扣
(我的說法是參考網路上,且應符合教師請假規則第8條第1款
他的說法看起來是接近教師請假規則第8條第3款)
網路google好久,
對我解釋比較有利的表單都有「適用本校......」之類的字句,所以人事不予承認
請問有沒有其他相關法條可以參考
真的非常感謝@@
*註
教師請假規則:https://reurl.cc/2D8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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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什麼依比例給休假和國旅卡額度,我目前也是跟你
相同第一年正式未兼行政,第二年正式+行政,根本沒
有依比例這回事。
A大好,所以我是對的囉? 請問有相關法條可以參看嗎
人事一直說我沒法源根據 也一直說他認知中一直都是
照比例
菜比吧人士
請人事回去問科長吧!有夠天兵
只要跟前一年有接續就不算初任,休假年資就可以併計
不醒人事(誤)
休假年資可以接續,有14天。國旅額度案今年任職比例
計算。
我跟他解釋一個小時了...他還是不聽 最後折衷就是他
要再自己去問銓敘部
休假可接,國旅依比例
除非你是學期中接行政
直接電話詢問教育局/處,直接把通電話中的承辦人轉
給人事。
你是對的 除非你是學期中接行政 或接行政前一年有留
停
自己更新一下 經人事詢問過後 我說的是對的
感謝解答的各位 文就留著給後人去看了
很多人事"主任"的法律知識都很差。
跟幾個不同的人事主任交手過,他們多半都以印象中
或者以往的"經驗"堅持己見。最後我都拿出法條來
找不到法條的就直接寫信給教育局,拿到回函說明
建議以後遇到狀況,可以直接去函主管單位
白紙黑字比較不用勞心~~~
發文機關:教育部
發文字號:教育部 107.03.05. 臺教人(三)字第1070
020530B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ꀱ07 年 03 月 05 日
核釋教師請假規則第八條及第九條有關公立學校兼任
行政職務教師休假年資併計之規定:
一、公立中小學校編制內之合格有給專任教師者於任
職前擔任代理教師,其曾任代理教師之年資,得採計
為兼任行政職務專任教師之休假年資。
二、本部 104年 9月23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119125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惟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原依上
開函釋規定已併計休假年資,如續兼未中斷者,或爾
後未續兼,嗣後再兼任行政職務者,仍予維持。
請問若正式第一年就接行政,休假可併代理三年的年
資嗎?謝謝
若你七月卅一離職、八月一號就新職,則今年可續之
前年資
回42樓,只要聘期有接上,往回推連續一學年在職,就
可以全部合併計算。如果聘期有接上,前一學年沒有全
部在職,則按前一學年的在職比例計算。如果聘期沒接
上,則第一學年正式沒有休假(但有3200的補助),第
二學年起,合併所有年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