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5年後想起...高中女控「國小班導逼打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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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evenchiang (RF)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5年後想起...高中女控「國小班導逼打手槍
時間: Wed Sep 21 15:52:58 2022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蔡怡萍/基隆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5年後想起...高中女控「國小班導逼打手槍」 他丟教職但獲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國小高姓男老師被控,藉著擔任班導的機會,對一名小5女童伸出狼爪,趁午休時在教師休息室強拉女童看A片,又露出下體要女童幫他打手槍得逞,這名女童升上高中後,因為在住院期間偶然看到男病友裸奔,才喚起這段記憶並報警。該國小召開性平會調查後認為屬實,將男老師解聘,而基隆地院針對妨害性自主刑事審理後,認為女童從小就有情緒問題,後來又重度憂鬱、常做惡夢,難以從交互詰問驗證她的說詞是夢境還是現實,因此判男老師無罪。
根據判決,當時就讀高一的女學生指出,她記不起她從小學開始就心情不佳、得到精神疾病的原因為何,而她2019年住院期間看到男病友裸奔,突然間喚回她的記憶,她想起在她2013年就讀國小5年級期間,她的班導師曾在午休時間跟她獨處在教師休息室,要她一起看色情片,然後老師就將他下體露出、抓著她的手上下擺動,還評論起班上其他女同學的身材,她當時什麼都不懂,也不知道怎麼之後不記得了。
國小接獲通報後組成性平會調查,認定高姓男導師所為構成性別教育平等法規定的性騷擾,且情節重大,校方予以解聘,他接連提出申訴與行政訴訟,皆遭到駁回確定丟了教職。
高男被告後表示,當年女童在小6時會去輔導室,是因遭班上集體排擠霸凌,上國中後還很正常,「不知道為什麼高中就突然瘋掉了」,並說如果自己有這樣的癖好,受害學生應該不只她一人,國小性平會一開始就認定他有罪,真的很委屈不曉得怎會這樣,強調自己因為家裡窮才選擇考師院當老師,不會為了一己之慾而自毀前程。
基隆地院調查時,她在庭上指稱老師曾說「不能講出去,妳長大後就知道怎麼回事了」,後來就因害怕全部都沒印象了,直到看到男病友裸體,連續幾個晚上做惡夢,夢的內容就是案發當天的情形,而翻閱女童國小到高中的輔導紀錄,僅顯示她有情緒、家庭等心理困擾,甚至出現憂鬱、自殘,幻聽、解離症狀等,但未曾向任何人透露曾遭性騷擾的情節,身旁親友也表示這幾年內沒聽說任何跡象。
法官認為,她敘述過程中具太多不肯定,沒辦法確認事實片段,說了很多「應該」、「不一定」、「夢中」,自己都沒辦法肯定是夢境或發生在自己身上的真實事件,難認真的因夢境而找回了「失去超過5年之記憶」,此記憶的可性度又難以進一步釐清,她往後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與情緒變化成因為何,也難究明其關聯性,形成毫無合理懷疑之心證,自應為無罪之諭知,因此判高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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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921/2342785.htm
6.備註:
慘,不知道是太帥還是不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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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老師獲判無罪 但早被解聘 能復職嗎?
請保護男老師~
這真的很扯耶!
這是不是得罪人...無罪但解聘
一堆留言被標題帶風向 記者也真的"很厲害"...
看起來至少纏訟三年了, 應該是沒辦法復職 申訴過了
這種單方面說詞的案例就算有裝監視器都辦法澄清吧
看內容至少都隔了五年才拿密室案件控訴...怎澄清...
想想也有點恐怖, 似乎只能提醒老師遠離特殊狀況學生
畢竟性平會本身是強調"保護學生才有人權"的權力單位
這可列入再一樁非司法單位(性平)凌駕現實司法的案例
幾年前印象中還有一起是女學生偽造通訊紀錄告性侵的
然後回應qwe123456460, 不是無罪而解聘...
是性平本身就是凌駕司法的單位, 她可以優先處理聘約
也就是說不用等走司法審判結果就可自行判斷有罪與否
所以這案件應該是該師先被性平依據學生說詞解聘,
後才吵到走入司法程序被判無罪 因為法律是無罪推定
畢竟現在教師圈權力最大的就是校事會議及性平會
這後續應該可以打行政訴訟,恢復職位(而且薪水要補
刑事無罪,教職恢復,學校必須歸還這幾年的薪水+獎
金+年終。
男老師拿到無罪判決後, 學校國賠、妨礙名譽、重
打行政訴訟,學校頭痛了
學校性平會調查到什麼,認定屬實呢?
所以這個case 老師到底能不能用無罪 來重啟性平會
的案子 將性平會的決定翻案 ???
有一部電影的劇情是不是也類似這樣啊?
樓上 嫌豬手事件簿
丹麥電影:謊言的烙印(狩獵)
用性平案來社會性死亡的經典"恐怖片"...XD
FT6034, 性平依法是密會 怎認定3位調查老師有權決定
反正該老師就算走行政訴訟 推估又要再花個三年時間,
基本上人生十年都耗在這案子 且之前友朋風評皆已毀
跟學校鬥, 能不能翻盤性平意見可能還很難說
畢竟這種案子 性平3人組意見就決定一個人生後續走向
跟騷、性騷、性侵都有入法,這類特別重要案件
真的應該依據司法審判,讓專家介入調查後才做決議
這和台中淫校長很不一樣
性平研習聽了許倍銘老師的故事,覺得有點可怕,面對
話說不清的小孩還是要有點距離
許倍銘老師後來逃亡了
樓下學校老師在學校性騷擾我 快點抓去關
拿來當作教科書的事件,後來許倍銘老師有平反了嗎?
他那案太離奇搞到後來家破人亡 未平反母親也過世了
基本上就算平反了 遇到這種案子 人生也幾乎半毀...
用「謊言的烙印」名言: 我們一向相信小孩子不會說謊
如果是幻想的,老師何其無辜?
如果是無辜。做出解聘判決的應該也要付出代價
沒有證據隨意解聘
如果學校不把被指控的老師解聘,是不是又會上新聞被
說是護短?真的太難做了吧
台灣教育變成看媒體臉色辦事才是最可悲的好嗎...
每次研習就有老師或某校長說怕怪獸家長鬧上媒體
心裡頭都會不禁疑惑想:
奇怪,寧可錯殺跑前線的老師一生,也要保護校譽與官位
不禁寒顫一陣, 當事情發生妳身上妳甘願這樣"被犧牲"
妳眼前被集體犧牲權利而犧牲掉的人也是"一個人"耶..
司法調查未明之前,暫時留職停薪比直接解聘妥當吧?
如果無罪定讞,能復職嗎?
要復職幹嘛 當然是告相關慎跟國賠幾千萬
某樓不是老師 來這裡釣魚 大家小心
性平會真的是要搞男老師的大絕招,有罪推定大法欸
校方挑性平調查委員這種事情根本就是去法院自己選
法官來判案,這樣公平嗎?為啥不是讓被害者自己挑
某M只是個無知的學校老師 不懂社會現實改天也會被關
那要應徵英語代課老師的是還在找工作嗎?
上次說過了,參與過都知道性平會的調查很........
不只這一樁啦,而且也不意外
以後全面視訊上課好了!防衛性教學,就不會有爭議
了!
現在老師應該要有分寸,不要碰到學生,不要關門獨處
,不私下碰面,說話不指名道姓,永遠大雄靜香舉例
說明
無罪推定原則是放屁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