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為何不能判刑時強制死刑犯器官捐贈?
在這個法治社會
死刑犯的保障已經很多,不會輕易被判死
死刑犯必定是犯下傷害社會至深的案件,才會被判死
言下之意,他們肯定有極度不尊重他人人權的地方
既然他們不尊重他人人權,傷害社會
為什麼社會的律法不能剝奪他們的人權,強制他們回饋社會?
不能把死刑再分級為兩種嗎?
死刑,但可以拒絕器官捐贈
和最重刑罰: 死刑,且不得拒絕器官捐贈
這樣嗎?
有懂法的人可以解說一下嗎?這樣有傷害法治嗎?
我當然知道現在沒有這個法條,但是可行的話,是不是應該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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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中共
現在法務部不給捐了
說道德和人權方面有爭議,所以就算
死刑犯說要捐也會拒絕
!!!!!!! 太誇張吧???
我贊成流放到東非去,終身不得入境
。能活下去就是他自己的本事。
問題人家東非不收啊...XD
※ 編輯: lifesg (49.216.51.55 臺灣), 04/22/2024 00:44:33會啦,我相信他們也很需要免費的兵
奴
執行死刑為司法判決,捐贈器官與否
屬個人意願,判決為就事件所處之決
,捐贈器官涉及到身體自主權。很像
是看罪大惡極的程度來決定要拔多少
器官,有點像應報理論。除了就事件
判決外還要另外花費時間就單一判決
再細一步衡量是否強制捐贈器官完全
是浪費司法資源。捐贈若為強制就違
反字面上的意思了。
處決時就已經算是回饋社會了
回饋一詞為回贈回報,貢獻這詞似乎
比較妥當
這兩件事本質不同,不是死刑犯就可
以隨意被對待。不然有的罪大惡極要
不要先砍斷手腳再給他死?
法官家人需要移植,所以.......
真客氣
跟法規還有死刑犯意願沒什麼關係,
因為現在摘了就會被很多支持廢死的
先進國家抨擊,所以醫界都不想做了
不同的判決會影響是否有器官捐贈出
來,那就代表器官的需求有可能影響
判決。
死刑犯執行的也沒幾個了
某程度上可以說是會發生為了強摘器
官所以判死刑。雖然在司法公開透明
的地方比較不容易發生,不過這依然
是種制度上的缺陷。
鄉民眼中的司法
你的意思是A.死刑 B.死刑+強摘器官
先執行死刑吧 現在光執行都有問題
了...
受贈人及家屬也不一定想要
樓上 你不換就沒命 還不要?那乾脆
自殺阿
我之前看一本書說,一個人被虐待後
基因會改變,日後生小孩也連帶傳下
去被虐待過的基因。
一個犯下重大刑案死刑犯的基因不知
道是不是也會改變。
假如會的話會對臟器有影響嗎?
死囚該不該強制捐器官姑且不論,基
因會隨便改變這種事別相信好嗎?
還扯到生殖細胞的基因那更困難
那麼容易的話人類早就亂變了
感謝樓上幫草包解惑
你如果需要器官你接受死刑犯的器官
嗎?
這是兩回事吧...還有台灣的法界被
偽善者綁架沒啥死刑判決啊
如果我真的需要器官才能活,我才不在
乎是不是死刑犯的
網路上有聽說移殖器官性情改變的,
所以死刑犯的最好還是再考慮一下。
性格改變那有很多因素,大概多時內
分泌或其他問題,但是基因不是那麼
容易改變的
人權組織暖身中
我是偏向不要捐比較好
器官捐贈不應該是懲罰的手段
誰想要死刑犯的器官啊髒死了
直接火化就好了
基本人權 獨裁中共才這樣
先別說器官了,肉的部分呢,我要A5
級肩胛有沒有機會
身上就留著殺人犯的血呢
另外台灣沒實質上的死刑 所以根本
假議題
我怎麼記得死刑犯是可以選擇要不要
器捐的
然後受贈者也能選擇器官來源是不是
犯罪者的
有些也能成為大體老師的樣子?
剛剛查了一下,發現2020年後就修法
禁止了
到時候哪個權貴需要器官就會有冤案
都判死了又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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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死刑犯可以強制器捐嗎?這些殺人不眨演的冷血垃圾 送去KK園區太浪費了 如果先關20年讓他們贖罪 然後執行死刑就是用全身器官捐贈 一方面可以造福需要器官的人4
[問卦] 台灣真的有死刑嗎?死人沒人權嗎?台灣最近很多重大社會案件的犯人,基本上看犯案動機、過程根本就是人渣中的人渣,毫 無一絲人性,毫無重複社會的價值與可能,卻都沒法判死刑? 都已經經過多個機構判斷沒有教化與重複社會之可能...還是不能判死? 是因為法官們不敢扛判死的責任,而不敢判死嗎? 還是因為法律上死人沒有人權嗎?5
[問卦] 腦死到底會不會痛啊?腦死到底會不會痛啊? 本魯最近在看器官捐贈的辯論 反對方 一直踩著死亡是一個過程 人在還沒死透前都還有痛感4
[問卦] 該死沒判死算不算是"至今仍逍遙法外"?如題 是這樣的啦 突然在想啦 現在的台灣很多社會案件都很嚴重 有手段非常殘忍的殺人強姦縱火等等各種不同的案子 其中以一般社會上的常識來說該要判死的很多 但真的判死的幾乎沒有3
[討論] 死刑犯判死之後器捐是不是有助於社會發展如題,當大家死刑的存廢議題,總是想到死刑犯只要判死了, 對社會上還是沒多大的幫助。 那我主張死刑犯被判死刑後,器官強制捐出來,是否可以造福社會。 --3
Re: [問卦] 死刑真的能夠遏止犯罪嗎?我真的不懂這有什麼好爭議的欸,甚麼冤獄還是甚麼人權的, 那是法律系還是人權鬥士會在意的事情,你們他媽的要去在意自己去爭取乾我屁事, 林北就只是普通的民眾,平常守法討厭犯罪者,這麼愛爭取罪犯的人權, 那群廢死的人怎不讓那些死刑犯傷害一下自己的家人,看看會不會希望他們判死刑? 同理,林北就是要那些死刑犯伏法,最好把這些死刑犯徹底物盡其用,1
Re: [新聞] 日19歲男追女同學被拒竟「闖她家放火」只有我覺得判給太年輕人的罪犯死刑太過便宜他們了嗎? 先說小魯不是反對死刑,非常支持死刑!最好是死刑犯全槍斃!誰支持廢死就幹你娘! 給太年輕的罪犯死刑一點都不會讓他們痛苦反而是解脫,應該要終身監禁跟奴役吧? 比如說這位19歲的罪犯先終身監禁,每年365天都從早上當免費苦力勞工在監獄工作, 沒工作就沒飯吃餓死你家的事,有工作只能拿到三餐其他所有物質一律拿不到,- 如題死刑犯罪無可赦,可是廢死團體認為死刑犯槍決了 然後呢?什麼都沒有了。 所以廢死團體主張罪犯留下來可以提供研究素材使用。 諸如鄭捷死太早了,假定終身監禁不能假釋,至少作為研究題材預防成為社會安全網。 可是後來想想,死刑犯伏法之後,強制器捐他的器官給有需要的人造福人群。 是不是有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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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為何想引領修法廢除死刑跟台灣民意對撞?各位E奶 三十公分 帥哥 美女 大家晚安 大家豪ㄛ!!! 就是阿小魯熊熊觀察到一個不解的問題想問問大家, 相信大家都知道最近殺警案兩名員警殉職,新聞一出不僅令人哀傷也感嘆好人生命無常, 所以殺兩位警察的嫌犯照常理說應該要被判死刑才對,不僅手法兇殘而且泯滅人性, 但不知道為何有人這麼白癡,想要引領台灣走向廢除死刑制度,理由有很多種,- 現今鬼島應該也就只有犯下重大殺人刑案的罪犯會被判處死刑, 那如果強制讓這些罪犯器官拿出來捐贈,遺愛人間,是否能稍微達到贖罪的作用? 強制要求每位死刑犯把能用的都捐出來總比直接死有用多了 各位說4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