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綜所稅繳完後漏繳補繳疑問
各位好
這個問題應該是要在Tax版問
但那個版人氣太低 怕沒人回
只好在這個神人很多的地方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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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報了綜所稅, 但後來才發現我今年有報老爸撫養(第一年報他),
但忘了將他的所得也帶入 報稅時少繳了1萬多元
所以要進行補繳
目前看到國稅局的網頁是寫說, 須把"綜合所得稅自動補報稅額繳款書"
填完之後列印條碼, 到金融機構進行補繳
而國稅局又有說"納稅義務人繳款後,
應將證明聯附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內一併補報"
想請問, 我到銀行繳完錢補稅之後, 還要做些什麼,才算是真正的完成繳稅呢?
請問有人有相關的經驗嗎?
先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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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嗎? 6月底前重新申報一次 繳錢就好
推
今年申報延長到6月底
噓
星期一可以打電話到國稅局問
推
打去國稅局問,最清楚吧
推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等他寄補稅繳稅單給你再去繳就好
→
沒申報的補稅不會罰款 到時再去繳就好
推
6/30前補報+補繳就好了
推
重新上傳申報後,去入口網開差額的稅單到銀行繳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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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
推
直接等補稅單即可啊,大概年底那邊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