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要女生吃避孕藥就是渣男嗎?
不好意思 推廣一下正確常識
優生保健法第10條:「I. 已婚男女經配偶同意者,得依其自願,施行結紮手術。但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逕依其自願行之: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三、本人或其配偶懷孕或分娩,有危及母體健康之虞者。II. 未婚男女有前項但書所定情事之一者,施行結紮手術,得依其自願行之;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施行結紮手術,應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III. 第一項所定應得配偶同意,其配偶生死不明或無意識或精神錯亂者,不在此限。IV. 第一項所定結紮手術情事之認定,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提經優生保健諮詢委員會研擬後,訂定標準公告之。」
小弟2017年去市立忠孝醫院喀擦的時候
還問過護士:不公平!男森未婚的不能結紮 已婚的要有配偶同意
還要簽切結書怕發生爭議 已婚就算了
未婚還不能自己決定喀擦 這法律是不是侵害身體自主權啊
當然要避孕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戴套就好了
只是推廣常識沒有要戰 謝謝!
--
你的GG不是你的GG
欸?未婚不能自行決定要結紮哦?
4 要增產報國啊
…這麼麻煩,弄個四親等內血親有礙優生遺傳性疾病證明
因為你還沒結婚生子,怕你後悔吧
4 告起來混麻煩
對我而言是不難啦,因此我還是可以結紮
我家族不是天才就是瘋子,因此真的很簡單啦=.=
感謝 CrossMyHeart 大大告知如此寶貴資訊啦 m(_._)m
雖然身為法律人但確實很少會去摸索優生學這塊法律
所以不是很懂FB新聞下面要求男人結紮的 你是人家老婆
嗎
我記得男生結紮還可以解開
結紮逆轉手術
補充小常識 以前結紮是用綁的,輸精管打個結,逆轉難度不高可能有60%成功率左右 現在都是用燒的,把輸精管燒斷,二邊紮起來,斷開連結,再接起來復原幾乎不可能 一般結紮都是麻醉半身而已 所以燒的時候你會聞到小蝌蚪的燒焦味 不是嘉明的味道
法條有寫未婚有前項但書者亦得自願結紮啊
而且確實結紮日後反悔想生還是可以逆轉沒錯
更何況幹細胞技術愈來愈發達,想再生愈來愈不是問題啦
幹漲姿勢,大推這篇!!
不過你是醫護人員嗎?我也學法律也不知道QQ
我不是啊 喀擦的時候我問的很詳細 逗得阿長哈哈笑 可能問了很多他們以為常識的笨問題吧
不要把結紮說得那麼可怕來嚇渣男
不可怕啊 紮完3小時就可以下床了 還有護士姐姐幫你除毛哪有可怕
不過不能復原,還是可以用試管嬰兒吧?
這我不懂 要問專業的
要說結紮小手術啦,鼓勵渣男都進行,最好國家補助
未來用幹細胞培養精子再精卵結合加上代理孕母就搞定了
長知識了
只要睪丸還在 都還有精蟲
長知識欸!
第一次知道未婚的不能結紮
哦哦
還是有精子可以做試管嬰兒啦
男性結紮真的是小手術
事實上你可以自己咔嚓
好可憐噢:(
結紮會剪一段再銲燒,以後很難接起來,就算接起來,也不
見得能正常,所以要接紮的人想清楚也好
未婚的可以結紮啊,切結書遞給醫生,以後後悔不要
怪別人就好
我去結紮醫生是跟我說5年內都可以手術接回去。「但是」
拖越久精子活性越低懷孕率越低,從燒完後就開始計算!
而且醫生也超級不想幫人做咧。
冷知識
查了一下,這法條民國73年就立好了,但看網路上文章好像
還是有未婚的人成功過,是剛好都有遺傳性疾病還是其實紮
了也沒違法?法條中也沒有明令禁止跟罰則。
我覺得會強迫別人不戴套甚至墮胎的也不會把對方當人
看,會覺得你避孕失敗是你家的事。要結紮也是強迫對
方先去。
這篇很容易戰啊
會不會痛,我最近也想結紮
長知識
如果犯了這條法會怎樣?
9
安安小妹是這樣覺得 首先 使用保險套方式錯誤, 保存期限過期不能用, 這都可以避免的(國高中就有教96
首Po每次傳出有女生因為男生懷孕墮胎的事情 我們往往都會評價是男生的錯,因為男生沒有好好避孕 甚至更進一步把要求女生吃避孕藥的行為和渣男劃上等號 但是從數據來看,保險套避孕是95%,事前藥是99% 而雖然很多人認為保險套沒有百分百是因為使用錯誤3
分享順便詢問,強者我朋友合太醬料畢業 曾說過一天一尻以上,當成上廁所,持續一個月以上 用醫學學理來說,不戴套也不內射,懷孕機率比戴套低 他提到24h是精子最快生成速度 每天一尻持續一個月,每CC精子數量會降至一般人的1/2^305
換性別不就好了 如果有男性使用的避孕藥 吃了七天後開始生效 射出的體液不具有致孕力 每天一顆4
我覺得很可怕 台灣性教育不足 還把避孕當限制級知識 保險套竟然要成年人才可以買 才是最可怕的事 避孕有什麼罪 正正當當男孩兒女孩兒保護自己的方法 不能說嗎?
爆
[討論] 墮胎自主權優生保健修法/已婚女性墮胎 擬不須配偶同意 目前從新聞來看 這應該是明年會熱烈討論的議題了 目前有N派說法 贊成派:女性被強暴,不想告訴配偶被強暴有小孩58
Re: [討論] 流產不需配偶同意幫忙代回,原文恕刪。 看了整篇討論串跟回文,大家都一直圍繞在避孕的問題上打轉,但這應該不是OP想討論 的點。 優生保健法 第十條 已婚男女經配偶同意者,得依其自願,施行結紮手術。24
[哈拉] 免召標準民國 110 年 01 月 13 日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認定標準 第 1 條 本標準依兵役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11
Re: [新聞] 優生保健修法/已婚女性墮胎 擬不須不管是正方在吵什麼女性懷孕影響健康多大 還是反方在吵外遇無限中出 其實都跟這次的修法無關吧 先看看法條再來裝彈開砲啊 有這兩個問題的話女生根本不用配偶同意也能墮胎欸7
Re: [新聞] 優生保健修法/已婚女性墮胎 擬不須配偶公布專家名單給社會公評如何 還是跟衛福部一樣 要高端通過EUA 不喜歡的專家就不要來 : 保健法改名為生育保健法,另基於維護已婚女性的生育自主權,取消已婚婦女人工流產須4
Re: [問卦] 現代台女貪玩不婚不生 老了誰照顧?國人均壽,已婚比未婚者多活16年 台灣的統計,未婚者平均死亡年齡53.68歲,有配偶者70.12歲,離婚者則為59.47歲。 台灣的統計沒看到有區分 男性已婚 vs. 男性未婚,女性已婚 vs. 女性未婚。 來看看同屬東亞的日本研究。2
Re: [新聞] 優生保健修法/已婚女性墮胎 擬不須配偶我是覺得 墮胎這種事情 不能女性自己決定 未婚的要父母同意才能實施墮胎手術 已婚的要伴侶同意才能墮胎3
Re: [問卦] 不是家暴而是施暴吧?有包含男女朋友.... 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 3 條 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