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灑花] 跟騷法通過了
其中我不懂的是
為何一定要跟
“性、或性別有關” ?
這個限制的意義在那裡?
例如
被8+9、黑道騷擾
在學校被同儕霸凌騷擾
甚至被莫名其妙
也根本無法理解
到底是什麼原因的怪人騷擾
一樣都會造成
當事者的痛苦與恐懼
真的不懂
為何要做這樣的限制?
說到底
我認為跟騷這件事
根本沒有
一定要跟性和性別有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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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OPPO CPH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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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只有女生能用啊 或是被甲甲騷擾
立法前提對象不就提:婦女
不必限制性別 也能保障婦女啊 這並不衝突
這是個很好的問題
因為你舉的已經有法可循而來自不當追求行為的則沒有,
這樣清楚了嗎
其實大部分沒有喔 不然就不需要立跟騷法了啊 明定跟騷是對特定被害人反覆做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8大類行為,包括監視、跟蹤、盯哨、守候、威脅、辱罵、歧視、用電子通訊設備干擾、要求約會等行為都被列入,最重刑責可關5年。 我想說的是 一個人想拒絕這些行為 想被法律保護 為何一定要跟性和性別有關? 應該不用這樣限制吧?
挖靠真的假的 這只有女性可以用?
不是只有女性也可以用 而是限制在 跟“性” 或“性別”有關 當然看這樣敘述 變得只有女性對男性使用 會比較容易 我個人是覺得大可不必這樣限制 不知意義何在?
※ 編輯: werttrew (111.82.61.157 臺灣), 11/19/2021 15:08:42因為立法的初衷就是要保護那些跟性有關的情況 其他
的情形他們不在乎0.0
因為最愛誣告性騷擾的是某性別啊
性騷擾都可以玩成這樣,這更彈性的不是玩更大
看看跟蹤別人都是什麼性別壓倒性多數啊
就不是這層面的問題 要保護被男性騷擾的女性 不用限制性別關係也適用 那為何要限制?
社維法第83條去年有修過法 把"異性"改成"他人"了
是否因為男對男 或女對男的跟騷事件 和男對女的數量相比
壓倒性的少?而霸凌的話另外適用刑法
值得注意的是跟騷法屬告訴乃論 被害人缺乏證據或不起訴也
沒轍
看之後判例吧,現在說什麼都不準確
可能起訴成功率比想像中低,也有可能自由心證範圍比
想像中高
多這個前提,證明增加難度,導致起訴跟執行都會有困難,
根本廢法...
跟性別有關這句到底是在?跟騷法不是要防瘋子的嗎,瘋子
有分性別?
就法匠造成的謬誤,到時只會產生更多不必要的麻煩
我覺得你提出的這個疑點非常棒
我自己就遇到威脅要打我的家人恐嚇說天涯海角也要把我
找出來,說我再不告知地址下次看到我就揍我
並不是只有跟性或性別有關才有可能被跟蹤或恐嚇騷擾
而且除了家人以外,距今多年前我曾在bbs遇過對我沒戀
愛方面想法的心理變態來糾纏我,當事人是提議想當朋友
說很想給我意見想教我很多事,我拒絕也不聽。
那種嚴重無法區分自己跟他人之間界線的人,不是只有性
或性別方面的問題才會出現
女權自住餐要HIGH了
因為你不是女權你不懂差異所在 阿 我也不懂 抱歉惹
跟性 性別沒關 google定位會先被告
我就問在女權眼裡什麼跟姓還有性別沒關
每天都戴著父權史考特出門偵測大家的父權戰鬥力吧
為了限縮適用範圍吧 不然單純跟蹤就成立 打擊範圍過廣
因為是特定族群推動的法案,所以立法內容當然也會
傾向從某族群角度出發
不難理解吧
性別本身就是原罪,用原罪來立法也能過我真的要把整套社會
規定拿來重修了,光買東西排個隊,跟你一樣路線就能告死人
,因為他是你鄰居
性或性別又不是只保護女性 黑道要求和你約會也可以提
告
還沒看到法條內容跟立法理由 現在很多擔憂說不定只是憑空
幻想
如果黑道恐嚇你就用恐嚇罪 不讓你你走就妨礙自由
警力不足
男權該死
你說的對耶,為什麼一定要是性別相關,但感覺推文很
多人都誤解你意思XD
原來這法律跟"性"有關 那就沒什麼用了 大幅度限縮了這
法率的效用
贊成你想法
推
避免涵攝範圍過廣?有時候修法過程就是兩方意見拉扯,一
邊覺得用現有法律去辦就好,一邊覺得需要新立法,權衡之
下就是法條加上一些莫名的條件
我今天查才注意到,日本2000年通過跟蹤法,然後到去年
新制定職場騷擾法
也許台灣之後也會新增其他領域的部分 例如職場跟家人?
兩性平權不出來說說話嗎?
因為有恐嚇罪跟強制罪啊
台灣應該增加的是,被誣告或陷害等無中生有甚至莫須有
,卻造成職場或生活、家庭婚姻有形無形損失的補償保險
看看多少被黑掉的藝人運動員,大家只會記得還沒確認判
決的"標題",不會繼續追後續,更別說一堆盲從不講證據
推
爆
[討論] 關於性騷擾,希望大家了解的事這次事件看到蠻多出人意表的發言 有點想出來拋磚引玉 我想這和當事人平時的形象有關 一個形象開放的女性在這社會幾乎不可能獲得什麼好評 但這並不影響這次事件值得帶來的思考83
[分享] 跟騷法草案8樣態出爐 網路騷擾要求約會均跟騷法草案8樣態出爐 網路騷擾要求約會均入罪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1日電)行政院會明天擬討論「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草案明 定8種跟蹤、騷擾行為樣態,將要求約會、網路騷擾等都納入規範,違反者最高可處5年以 下有期徒刑。5
Re: [新聞] 快訊/四叉貓涉《跟騷法》收警局告誡單跟騷法在制定的時候就有很大的爭議 但當初制定時爭議比較大的「性或性別有關」在這個案例中,反而不是最大的爭議 畢竟性或性別有關這個要件 典型義涵指的是行為人對被害人本身出於性或性別有關的目的(在這個案例中明顯沒有) 但法條只規定性或性別有關,也沒說要對被害人有這個意圖才算7
Re: [新聞] 快訊/跟蹤變態退散!立院三讀《跟騷法包括監視、跟蹤、盯哨、守候、威脅、辱罵、 歧視、用電子通訊設備干擾、要求約會等行為都被列入,最重刑責可關5年。 這個行為 不就是徵信社抓猴的方式 ??? 所以這個法是繼廢除通姦刑法除罪之後 對於有錢有勢的人養小三四五的大利多? 還有一個是4
Re: [討論] 跟騷法上路滿三個月了今天又爆出不小心肘擊奶子被裁罰的案件, 裡面有寫到一些很有趣的理由: 「惟按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2款規定性騷擾之構成要件,既包括「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 「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等主觀因素,則有關「性騷擾」行為之認 定,即應考量被害人之主觀感受及認知,至於行為人是否有性騷擾意圖則非所問。」5
[討論] 這種行為算是違反跟騷法嗎?如題, 今天案子剛忙完, 無聊研究了一下跟騷法草案。 先附上完整草案供大家參考1
[問卦] 跟騷法上路了 變態會變少嗎?那個跟蹤騷擾防制法 今天6/1上路了 「跟蹤騷擾」行為定義為: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八類行為 ,包括監視、跟蹤、盯梢、守候、威脅、辱罵、以電子通訊、網路干擾、要求約會或其他 追求行為等,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跟騷法規定,跟騷行為屬告訴乃論。單純跟蹤騷擾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十X
[問題] 更科瑠夏的行為適用跟騷法嗎?可能有租借女友185雷 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的騷擾行為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 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8類行為,使之心生畏 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今天先不論當事人是日本人以及行為發生在日本的問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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