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中首例「跟騷法」法辦 常到店前對闆娘
據我了解............。
人帥微笑有禮貌,人醜禮貌性微性騷擾
警方認為林男,是跟蹤騷擾法規範的8種類型中的「監視觀察」,
不但開告誡書給林男,還將他逮捕移送法辦。
警察認證
※ 引述《chirex (不含銅鋰鋅)》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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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標題:
: 台中首例「跟騷法」法辦 常到店前對闆娘笑...「微笑男」現行犯被捕
: 新聞內容:
: 2022/06/04 17:24
: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跟蹤騷擾防制法」於本月1日上路,台中市昨天已有首宗開: 告誡書個案,同樣是昨天(3日),另有一起跟騷法現行犯逮捕法辦的個案,這也是台中: 市第一起跟騷法的法辦案例,40歲已婚無業的林姓男子,從去年5月至昨天,會到20多歲: 女子小芳開的商店,對著小芳微笑,這1年來至少6次,昨天(3日)兩度到店內,小芳認: 為是「盯稍跟蹤」,叫男友攔下林男,林男全盤否認,指他只是路過,對小芳禮貌性微笑: ,警方將依現行犯逮捕,偵訊並移送法辦。
: 中市首宗跟騷法開告誡書的個案,是已婚50多歲黃姓園藝公司老闆,打電話、傳簡訊,猛: 約30多歲、未婚社區女經理吃飯,但女經理不願提告,只希望警方勸導黃男,警方昨天對: 黃男開告誡單。
: 至於同樣發生於昨天的「微笑男」一案,女方小芳(化名)要提告,警方依現行犯逮捕,: 依依跟蹤騷擾法的第18條第1項,普通跟騷罪法辦,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 以下罰金。
: 昨天傍晚中市警局二分局接獲報案,指林姓男子「多次跟蹤騷擾」女子小芳,小芳於中市: 北區開商店,去年5月起,她在店內工作時,40歲林姓男子會在經過店門口時,以眼神搜: 尋她的位置,見她在店內,「以眼神盯著小芳,並且對小芳微笑」,令她覺得非常不舒服: ,這1年來至少6次。
: 小芳曾以言語告誡林男,「你的眼神讓我很不舒服、請以後不要刻意到我店內」,林男當: 時沒答話,只是逕自離開,不料,昨天(3日)中午,林男又出現在商店前,逗留片刻離: 開,小芳深感畏懼,請男友到店內保護他,昨天傍晚林男再度出現,小芳認為是「盯稍跟: 蹤」,報警並叫男友追呼攔下林男,請求警方發給林男告誡書,並堅持提出跟蹤騷擾刑事: 告訴。
: 林男大呼冤枉,他說,只是路過此商店,對小芳禮貌性微笑,並沒有跟蹤、盯稍之舉,但: 警方認為林男,是跟蹤騷擾法規範的8種類型中的「監視觀察」,不但開告誡書給林男,: 還將他逮捕移送法辦。
: 新聞連結: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49551
: 心得:
: 嗯…,這個案子被移送法辦的情況是,
: 對方已經警告過他,他還是跑去吧?
: 想問問,
: 不曉得文章底下推文一直被同ID噓文構不構成跟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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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
[爆卦] 林昶佐聲明:對陳時中僅禮貌性點頭致意收到林昶佐罷免案通知了。 林昶佐答辯提到: 本人今年7月與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參加同一活動, 基於人際互動禮節, 對陳時中部長僅禮貌性點頭致意。9
[問卦] 跟騷法是不是讓女孩有夢可以賺第一桶金了如題 跟蹤和騷擾絕對是不對的 會造成對方心理莫大的壓力和恐慌 然而跟騷法的成立 是不是有時候太過矯枉過正了 今天新聞說 有一名男子在"一年內六次"到一家商店對一名女孩微笑 造成女孩心裡不舒服 最後被女孩堅持提告6
Re: [新聞] 台中首例「跟騷法」法辦 常到店前對闆娘... : 6.備註: : 醜男末日 以後啊!你各位肥宅買飲料最好不要常去同一家有女店員的店啦!更不要傻笑,人醜就要有 自知之明,醜人笑了不會變帥,更不要以為一直去買飲料搭訕正妹店員啦!5
Re: [新聞] 台中首例「跟騷法」法辦 常到店前對闆娘不是阿 這到底是媒體誇大 還是警察智障?? 還是這也有績效?? 一年6次...直接當現行犯8
Re: [新聞] 台中首例「跟騷法」法辦 常到店前對闆娘一年六次以上 那是幾次 你他媽 好歹也舉證一下 頻率這麼高 舉證應該不困難吧 人證也可 以啊! 流浪漢也常到店裡跟我要錢 那他也犯法啦!真的是浪費司法資源 不過台灣的司法 也跟垃圾一樣差不多 --6
Re: [新聞] 台中首例「跟騷法」法辦 常到店前對闆娘安安 大給賀阿!!! 是降的啦 本肥看到這個新聞後阿 突然想到說阿 最親善的早餐店阿姨 平時都會叫肥宅帥哥啦3
Re: [新聞] 台中首例「跟騷法」法辦 常到店前對闆娘不是 還記得辣個新聞嗎 辣個女主角好像在台中豐原..... 不是同一個人吧..... 台中出美女?X
Re: [新聞] 台中首例「跟騷法」法辦 常到店前對闆娘噓 MaxGDAM: 這法律會被台女玩壞 中華電信 06/04 19:04 哈嘍????????????????????? 這干台女什麼事 難道我看路邊違規停車這些準殺人兇手不爽 檢舉他們- 安安安安, 我記得在美國,路上遇到的陌生人, 有對到眼的那種, 都會禮貌性的給你一個大大大的微笑, 然後再馬上恢復到無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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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台中首例「跟騷法」法辦 常到店前對闆娘不太懂 刑法是罪刑法定原則 且是不溯及既往的,除非為了公益 但跟騷法才剛實行四天吧 除非這男的這5天密集站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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