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Taimur 過去發表過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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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大家開發開爆了啊1,都市計劃法是上位的民總,都更條例是下位的債總。獎勵容積自治條例是更下位的債各 。核定容積本來就是地方政府的權責。已有細部計畫商業區的容獎沒有自治條例,相當於債 之發生後沒有下位,所以用類推適用,完全合情合理合法。 2,我是真的在搞土開的律師,我今年的狀子裡就有「都市計畫法」這5個字,有些律師建築 師一輩子沒寫過這5個字,我看他們的意見我頭痛。1
Re: [新聞] 台積電放棄龍潭園區 宣布不再考慮進駐為戰而戰,脫離現實沒什麼好讀。 首先龍科三期是什麼地方? 就是以「德龍國小」為中心畫個小街廓方圓。 說這個完全是市中心,住很多人?不算! 我去過旁邊的宮廟。真的是就狗比人多阿。- 這就不是事實 啦。以前沒有雷射GPS定位,參考點可能都有問題,整排蓋錯根本沒有故意 可言。是引入現代科技才發現的越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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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博愛特區不會停電的?現在不就壞給大家看了? 連紅綠燈都沒有 幸好這邊條子特別多, 不缺指揮交通警察。 --24
Re: [討論] 關於升遷這篇有找資料,寫得不錯,兩點補充: 1.委任不升官的看法有問題 目前缺都很多啦,不要說是六都或中央,就算一般縣市甚至學校 委升薦是幾乎沒有難度的關卡 所以可以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