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mayth 過去發表過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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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函授憑成績單優惠是這樣的 小弟是常年落榜的法廉考生, 今年心血來潮,報個警特三等練筆行政法、行政學、刑法刑訴三科, 覺得寫的頗順手,開獎時因為公共政策跟心理學沒有看,所以都亂寫,只各拿到30分,總成績差了2.66過ㄧ試 雖然沒上,有點扼腕,但還是覺得有點成就感。 這幾天看到部分函授有差分優待折扣,我這邊有張成績單,如果需要的可以私訊,可以提供。至於哪一家的就麻煩各位找到後再來跟我討論好了。 如涉有違反版規,將自刪。4
[認養] 新北/全台,愛滋貓-心心貓找家中貓咪所在地:貓咪目前在新北市土城區,但可配合視訊及全台運載 聯絡人稱呼:黃小姐0987-782-690/林先生0952-290-622 電話:同上 ========================================================================= 貓咪名字:心心貓(身體側面有個愛心狀紋路)2
[問題] 鬥魚缸的奇怪生物?這次的鬥魚缸是在室內... 先上圖跟影片: 我一開始想到的是水螅,不過感覺也太小(用手機顯微鏡頭拍攝),3
[問題] 戶外彩兔缸生仔魚,有關仔魚照顧一個多月前我把戶外的一只兩尺缸重新翻新, 底土用赤玉土,並亂擺一些沈木、石頭、一瓶黃金葛、一些浮萍、圓心萍、幾株小榕跟金魚藻, 以及在水管買到的彩兔3隻。 今天早上在為飼料的時候,發現少了一隻彩兔,但也同時發現水面很多小魚...真的很多,隨便撈就10幾隻那種。 大小都不超過0.1cm,一開使以為是孑孓...不過身上似乎沒有卵黃,估計是這一兩天才孵出來的我猜。5
[問題] 這樣的溫度有需要放加溫棒嗎最近入冬,高雄已經略有涼意,原po我住在鳳山區,以今天為例,戶外最高溫為26度,最近溫約20度左右。 自己室內在房間裡有養兩個魚缸,一個是放極火蝦跟鼠魚的一呎缸(有外掛);另一個是無過濾的鬥魚(單隻)小榕缸。目前最低水溫觀察到約27-28度。 由於之前是住在台中半山腰上,溫度低,所以冬天都有放加溫棒。但搬回高雄後不知道這樣的溫度及魚種是否需要,因此詢問各位經驗。 目前魚隻的狀態都還不錯,蝦子一直有抱卵,鼠魚活動力也算正常。但前幾天死了兩隻女王燈,感覺是因為不進食的關係(兩週前剛買來的時候會吃飼料跟紅蟲,後來不是不吃就是吐出來),但不太確定是否跟溫度有關。 感謝給予建議。2
[閒聊] 有辦法知道地特各區報考人數嗎地特雖然沒有限制報考幾個地區,但想說考前會有辦法知道各科在各考區的報考人數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4
[請益] 有關公務人員升遷法及任用法問題有關公務人員任用法及陞遷法的條文問題想請教各位先進、前輩。 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任用法)第28條規定有關「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的消極任用資格。 其中第5款稱「犯第三、四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完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第3款:動員戡亂時期中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第4款: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21
[閒聊] 便宜的玻璃刮刀由於自己的一呎缸缸壁常常滋生綠毛澡,以致於前陣子想找水族用的刮刀來除藻。 然而看來看去,掛上「水族」了個字的用具動輒1-300。 目前看到最便宜的也得150,而且還是中國品牌。 在此先澄清,個人仍然相信好的工具可以讓你省下很多麻煩且保持心情愉快。 只是總認為價高之物未必好用,因此也會尋找一些替代方案。4
[請益] 有關刑訴自訴提出程序有關刑事自訴程序,有些疑問想請教各位先進、前輩,盼請解惑。 相對於公訴,自訴係由犯罪被害人(或直系親屬、配偶)提出。 刑事訴訟法第322條稱:「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已不得為告訴或請求者,不得再行自訴。」 又參考陳樸生師、林鈺雄師教科書所稱,「已不得為告訴或請求者」係指三種狀況: 1. 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於告訴期間未經合法告訴者(同法第237條第一項)。9
[閒聊] 高雄便宜的石材店上週末打算重新造景簡單的一呎缸,原本想說要做石頭主體的造景,但考慮到水族館石頭真的不便宜,又不想跑去海邊或山上採集,所以google石材行 還真的找到了一些。 原Po我是高雄人,找到的店家大約在鳳仁路跟成功路的路口(避免廣告不打店面,附近還有其他石材行)。挑了大約四五顆亂片、一大塊石板,秤重約80塊,小顆的卵石都20公斤賣,約150以上 但目測好像沒有珊瑚石、虎皮石一類的石頭,若是要做溪河造景的石頭應該蠻多的。 如圖,最後只放了石板,歡迎給予建議 散裝購買的話一公斤幾乎都20元以下,水族館一百克10幾塊,幾乎賣10倍 對我的一呎缸來說80塊就很夠了。不嫌遠的話可以參考看看石材行或google家裡附近的園藝店。10
[閒聊] 行政法第12題[閒聊] 紓發讀書壓力或與板友互動,勿濫用此選項挑釁、引戰,或漫無 邊際用此選項發文。 題目的「公懲會」雖然改成了「懲戒法院」,但題目本身的條文都還是舊法,這樣會有送分的可能? 另一個問題是,每個人都要蓋章才能進場,換句話說,那個章接觸到很多人的皮膚 這樣算防疫漏洞嗎?X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