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聯盟加罰酒駕張伯維50萬 外加公益勞動服務
依據聯盟規章
https://i.imgur.com/iSZ4bzi.jpg
25.5如上圖
酒駕最重罰的,除了永不錄用外,
當年張伯維全吃了
同張圖25.3
罰則其實一樣
就看聯盟還有球團怎麼處理了
走到這一步大家都不願意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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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不管國王會不會贏,應該先維持品牌形象比較好
場上打球場下打老婆
我猜可能禁賽兩場+罰款讓Q有機會上場吧
推這篇
如果有暴力衝突 我也覺得要禁
有在警局前面拉扯
道德魔人一堆 不想看就不要看 一堆說要禁賽是怎樣
規章就規章,誰跟你道德魔人
※ 編輯: sz2006 (180.217.249.174 臺灣), 05/13/2023 14:40:41樓上很努力反串笑死
王粉崩潰
聯盟跟警方看一下錄影畫面 如果Q有拉扯基本上禁賽
NBA都會禁賽了,應該要跟NBA學一下
家務事 沒4兒 最頂的行銷一波
就照規章啊 敢作敢當
酒駕絕對比家暴嚴重
目前看有沒有家暴。新聞稿寫有接近前妻因為有聲請
保護令。所以當現行犯逮捕。
有保護令的話 應該機制會更敏感
張伯維就不是小圈圈的人 not bro
呃 這樣黑人怎麼解釋啊
就算沒有拉扯 如果有禁止接近當事人的規則也是違反
家暴法
酒駕家暴半斤八兩吧
酒駕家暴應該都比呼麻嚴重吧
為啥這算家務事不處理?
是家務事,但是在公開場合,符合規章說的,公開暴力(拉扯),加上有保護令,表示不 是初犯
違法啦
也沒有說不處理啊現在還在瞭解中看國王會不會主動
停賽Q
就法務去瞭解狀況了…
討論結果無影響聯盟形象 結案!
去D卡問
Q到底在衝殺小
禁賽最高1年,不代表一定判到1年
執行長:一碼歸一碼
國王練兵都要叫聯盟調查,在外拉扯一定要重罰啊
不知道那些整天問t1理事會的會不會關注這件事呢?
酒駕是公共危險,家暴定義很寬啦,語言暴力也是家
暴啊
確定是Q去找前妻?Q不是主動離婚方嗎?
會阿 大家不都在關注嗎XD
違反家暴令是事實,再扯其他帶風向幹嘛
都已經有保護令還動手動腳 這樣還有人護航呵呵
#一碼歸一碼
我王迷,支持就事論事。但我王季後賽又要GG了
不爽不要看
#一碼歸一碼 #問就是私事
小咖就是照規章,大咖 一碼歸一碼
問就是私事,一馬歸一馬
我覺得需要禁賽 讓國王知道下次洋將請好好找
有保護令的話 我高薪聘請當事人坐VIP席
場上打人得利慣了 下了場改不了
不要禁賽啦,一碼歸一碼,家務事
有必要到禁賽那麼嚴重嗎???
讓他上場就是認同這件事 可以這麼解讀嗎
要看刑法or民法
我猜,裝熟哥 不會處理
最好Q要處理 照規章走 免得打聯盟自己的臉
沒事兒,我們繼續檢討T1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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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賽是禁止上場比賽,不是讓你躺在家睡一年,畢竟P+一季的賽程也才五個月, 其他球員也不是非賽季期間就完全放假吧! 比賽以外,該做的事情還是該做,除了最基本的練球,應該還包括以下: 隨隊出席比賽(場邊當啦啦隊,或乖乖待休息室別露臉討噓) 做公益(先低調待幕後幫忙,等形象稍白一點再露臉)9
綜合目前報導所引: 聯盟裁罰依據在: 賽事章程第25.5條:「球員若有酒駕行為遭查獲,違反上述規定者,將視酒駕情節輕重及 是否涉及過失傷害與過失致死等肇事情節輕重,得處禁賽最高一年、永不錄用、或科或併 科罰款最高新臺幣伍拾萬元整」及同章程第65.1條第(2)款,聯盟亦得加以公益勞動服9
應該是看到本人的文章 提到韓國姜正浩的判例 終於知道要去抄人家寫好的作業 很好 陳建州終於做對一件事 亞洲職業棒球 籃球 足球聯盟一大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