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惡性挖角多年前就預見 林秉聖事件帶來警醒
原標題:
橘爸唬籃/「惡性挖角」競爭多年前就可預見 林秉聖事件帶來警醒
專欄作家/橘爸
2023-08-16 15:10:04
昨(15)日P.League+(PLG)職籃新竹街口攻城獅正式宣布簽下前中信特攻防守悍將「齊天大聖」林秉聖。結果今天後者發文表示婉拒對方的合約,引起攻城獅球團的不滿,除了抨擊「惡性挖角」行為,也將採取法律行動。事實上類似的情況在幾年前早已可預見,遲至今天才出現這樣的爭議,只能說是幸運,但問題總該要去解決。
其實早在PLG職籃成立時,外界就有注意到不同聯盟之間可能未來會產生惡性競爭的現象,當時SBL各球團曾簽名決定共同防堵另一聯盟跳過選秀制度與UBA大專球員簽約、惡意挖角SBL現有球員的行為,經SBL球團委員會決議,SBL所屬球員及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即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將處以最高3年禁賽。
這個聲明當時外界認為是針對P.League+而來,也被認為是「叛將條款」。首任PLG聯盟執行長陳建州強調,「絕對不會碰和別聯盟球團有約在身的球員」,至於未來是否會制訂相關規章?則還需經驗來建立完善的規則。
隔年另一個職籃聯盟T1也成立,三聯盟處於微妙的競爭狀態,雖然此前都沒有發生太嚴重的挖角行為,不過至今卻也沒有一個有關台灣3聯盟必須共同遵守的明文規章。
這次的林秉聖事件其實就是制度化不足的縮影,3聯盟訂定共同遊戲規則本來就很困難,更何況各聯盟內部的自由球員辦法其實也只有簡單的幾條;而球團對有約在身的球員之間的交易,更是自由心證,內容從不公布,一切無從比照。
聯盟和球團用這樣的方式行事,如何培養球員之間的契約精神?他們會重視簽約這件事嗎?反正辦法是人創的,隨時可以為其他人開一個新的辦法。職籃已到第3年了,還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又該如何說服球迷這和以往有所不同?
隨著不斷有新球團加入,現有球員中具備打職籃能力的就這麼多,對於人才的競爭只會越來越激烈,這次事件只會是個開端。
https://www.nownews.com/news/6230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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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聖這一波該如何下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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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都簽了還反悔有夠爛
某族群說不算惡性挖角 肯付違約金有什麼不可以
新球團不切割就一起下去
關鍵時刻:寶傑 你怎麼看
然後新的球團到現在還不敢出來處理,只能說大聖信錯
人,向錢看的後果自己吞
感謝秉聖敲響台籃制度的警鐘,吹起改革的號角
T1同聯盟有約不能先接觸的聲明在哪?
我只看到P有
推大聖 制度的改革者 新台籃國父
新台籃國父 林秉聖
推 新台籃國父 一個簽名警醒三聯盟
惡性挖角 沒說錯啊XD
本版:哪裡惡意?有錢就是大哥
聖粉都躲起來了
大聖就繳高額獎金違約金,然後在用大約去搶更猛的球
員
大聖猴的一生
紅色銀行神隱又發新聞洗地 大聖要被放生了嗎
樓下 盧比歐 吸那
台籃版:有付違約金有違法嗎
某人:只是單純商業競爭
大聖:已婉拒多次 語畢 合約哄堂大笑
哪裡挖角,有錢就是老大
該不會要被放生了
一個避重就輕說婉拒,一個神隱洗地,這兩個滿搭的
已婉拒多次(x) 已後悔多次(o)
我簽約了,然後我又婉拒了,怎樣,他自己不覺得怪
怪的嗎?
良性拉 一起把餅做大
其實攻城獅可以拿高額違約金以後 再去惡意挖角
台新的其他球員 互相傷害 應該很有趣
三聯盟制度無法一致化 要看願不願意用籃協當平台
然後還有一點是球員經紀制度也要上線
球員委託經紀公司處理合約事宜會少很多奇怪的事情
發生 因為經紀公司不是只有一個球員客戶
相對更需要照顧到方方面面
台籃這個夏天場外比場內還精彩 各種新聞
即便球員自主意志要談解約 由經紀公司出面操作
也比較不會弄到沒台階下 至少要罵也是罵經紀公司
手腕太差 總比火直接燒到球員身上要好
你各位沒有經紀公司的球員 要簽沒有經紀公司球員的
球團 自己罩子放亮點啊
所以喵喵拿多少違約金?
果然是娛樂聯盟
如果付違約金是預先決定好的金額或是對方欣然接受
的金額,我是覺得還好。不知道違約金本來的精神是
不是作為終止合約的手段。
台新忙著處理別的事件吧(誤
踢又贏
好奇現在台新是誰在操盤 如果是傳聞說的黃萬隆 還
敢這樣子搞哦
可能松山招生被私立高中搞過很多次 以為是正常行為
付違約金就好 問題在哪
現在好像是黃萬隆在操盤吧 但還沒退休所以不好在檯
面上操盤
違約沒問題?付違約金就好,違反是什麼意思你知道
嗎?
要兩球團合意啊 不然都單方面買斷 以後豈不是所有
球員都是自由球員
付違約金就好 有這麼簡單就不用訴諸法律了吧
看起來就是沒談好呀
台新付違約金就好了,然後派出員工加油團就好,管什
麼黑掉
很好啊 感恩他。看是要規範還是開放 。
到底誰簽名?
惡性挖角
怎麼有球迷在秉聖的文提到他發的文是行銷長代操刀
啊 看文字的語氣跟排版的確跟他平常的差很多
蔡尚樺有說過 大聖ig是她在管的
惡性挖角正常啦!誰叫兩邊大頭總有一個拒絕交流,連
談球員轉隊相關的事都沒辦法,現在這樣根本預期之
內
合約中止就是照合約走後續流程而已 是真的沒啥
所以秉聖婉拒那篇不是自己寫的?
但終止合約的方式不是協商 而是用其他單方面不遵守
T1真的有自己的玩法
或是對外放話 之類的 就真的姆湯
賠錢不表示代表前面行為就沒問題耶?
我是覺得他本人不會寫這麼多字 跟他平常風格不同
能用合約正常程序終止合約是真的沒什麼問題
現在台籃的問題是球員要終止合約可說是單方面造成
違約迫使球團同意終止合約
所以才說照一般程序 球團對球團談買斷 就絕對沒問題
再不行就是球員經紀公司出面跟球團談終止合約
未有結果前還是算球團所屬
再不行就是球員自己談 但很容易談崩
所以那篇IG是別人寫的? 算豬隊友嗎
真的要說惡性競爭就是 球團直接接觸球員(跟經紀)
要球員自己用罷訓向合約所屬球團談終止合約
之前歐洲足球就有案例了 = =
又妳覺得... 反正用他帳號發 我覺得他同意了 有差嗎
目前大聖事件還沒演變到罷訓罷賽 都還有轉圜空間
只是真的要找懂的團隊來處理了
血流成河 好耶
這篇正確啊 兩邊又沒互不挖角條約 挖來挖去不就很
正常
當年中職跟那魯灣不就演過了
兩邊沒不能挖角的規範就會這樣
聯盟不聯盟一回事。合約什麼意思不懂?笑死人
要幾篇屁寶很氣喔踢丸屌打0.0
就是時間差
被挖一個就生氣?還想挖第二個第三個呢嘻嘻
zzz,棒球可以籃球不行
裝睡的叫不醒
不想加入P錯了嗎?就算臭了台新還是會有員工加油團
進場,不差你們啦
下季一樣進場看爆T P寶的抵制根本不痛不癢 是說這
也已經是空城獅第三個air的了 不先檢討自己球隊為
什麼一再被拒絕嗎
樓上周柏勳嗎
不想加入P,啊你自己去跟攻城獅簽約??
如果我是周 我就讓空城獅air 第四次 可惜我不是
而且T季後賽那人數,抵不抵制沒差吧
這是林秉聖自己的問題吧 約都簽了還反悔
笑死 有人超氣 這種行為還可以挺真的超可悲
魯比歐昨天說p都幻神 根本沒什麼球員好挖 今天又說
要挖 精神分裂喔?
sss有夠囉嗦
你心態炸裂了喔?
有一點
自己簽約反悔這行為還能挺哦 觀念有夠正確
這都能挺 果然是ptt
有人會說付違約金 不要情勒好嗎
都簽約,還婉拒,這是在哈囉喔
又沒人逼他簽,想違約付違約金阿,以為發文就好囉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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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職籃工會桃園雲豹勞資爭議聲明【職籃工會聲明】 有關本 (9) 日媒體報導桃園雲豹球團之勞資事件,本會自事件發生起即與全數球員建立 聯繫管道,並同步向聯盟知會本案狀況;後續,工會除將持續提供相關之諮詢協助外,也 將與勞動主管機關共同合作,必要時並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與勞動事件法尋求紛爭的解決32
Re: [情報] 大聖IG <空城獅>就算有簽約就只是觀感不好賠違約金 P和T是兩個聯盟而且也沒有簽什麼互不挖角條款,挖林的球隊願意付違約金,你也不能說 他不對 以中職來說,中職去挖墨盟或獨盟的也都會給買斷金,韓職來挖中職的也都會給買斷金 現在P和T都還有很多制度還沒有建立明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