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重點不是創意》創意工作者的處世哲學
《重點不是創意》讀後心得:創意工作者的處世哲學
創作過程的魔法,就是根本沒有魔法
圖文好讀 https://readingoutpost.com/the-practice/
在這個充滿競爭的時代,你是否曾經為了無法完成一個作品而煩惱?你是否曾經因為追求完美而停在原地、無法前進?今天我要分享的這本書,會指引你走出困境,打破障礙,開始享受創作的過程。我會跟你分享我從這本書中獲得的三個寶貴的收穫。
這本書在說什麼?
《重點不是創意》的作者是大師級的行銷專家賽斯.高汀(Seth Godin),他在創新、行銷和領導力方面有很獨特的見解,是我長期關注的作家之一。他的著作、演講和訪談對很多創作者跟企業家造成很大的影響,我也從他每天更新的部落格文章學到很多實用的觀念。
這本書中,他主要談的是「創意工作」(creative work)。他認為一個人想要在創作領域取得成功,需要建立起一持之以恆的創作習慣,並且持續將自己的作品發表出來。無論是領導、寫作、繪畫、設計還是其他任何形式的創意工作,都需要具備這種持續不斷的精神,在書中他稱這種精神叫做「實踐」(practice),英文原文也有「練習」的意思。
他鼓勵我們放下對創作完美作品的追求,而是專注於培養自己的創作習慣。他在書中分享了很多實用的建議,幫助讀者克服創作過程中的阻礙。這本書會提醒我們,創作不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求,更是為了跟別人——也就是我們的受眾——建立連結。他鼓勵我們把
創作視為一種負責任的行為,並且努力提升自己的創作技巧。
對我自己而言,我身為一個內容創作者,在讀這本書的時候獲得了很多啟發。作者說這本書是獻給「渴望教學、創新、解決有趣問題的人」,適合創業者、領導人、設計師、作者、畫家…等任何需要從事創意工作的人。如果你剛好也是這類型的人,這本書對你會很有幫助。
實踐的本身就是產出
這本書最重要的一個關鍵字就是「實踐」,而這個字就是這本書的英文書名《The
Practice》。作者發現很多人不願意實踐,是因為他們想要獲得的是一種「保證能得到的成果」。
也就是說,大多數的人比較喜歡遵循一種標準的「模式」,就像是職場上常聽到的 SOP。在標準的資本社會裡面,這種模式會促使我們消費跟服從。我們會相信一個道理:只要我按照別人告訴我的方法去做、按照公司指定的方法做事情,就保證能獲得報酬,然後就能夠消費買東西,接著在繼續遵照步驟做事情,獲得保證的結果,然後繼續消費。
這種心態,會導致人們只想做那些「保證有成果」的事情,而這也是抹煞創意的兇手。
作者提倡的方法是「實踐」。實踐是要求我們投入全力來處理創作的「過程」,而不是過度地關注「結果」。我們必須養成日常習慣,每天都致力於改進我們的實踐。這些實踐就像是:試著寫一篇文章、試著畫一幅圖畫、試著採取一個新方法領導下屬。這種實踐是真的採取行動,但是不保證能獲得成功的結果。
作者在書中舉了一個有趣的例子。一個電影編劇會帶著一堆劇本和對白到工作坊,讓演員們彼此按照劇本進行試戲。一部分的觀眾或許會喜歡,但有一部分觀眾則無感。這個時候編劇的心裡會想:「這齣戲適合這些觀眾看嗎?」
演員們試了一場戲,觀眾沒有反應。演員們試了另外一場戲,觀眾只有零星的反應。演員們試了最後一場戲,觀眾們終於有反應了,覺得這場戲有夠難看的批評反應。但是這個現象,並不會讓這位編劇感到太過憂慮,因為打從這場試戲的一開始,他就已經瞭解了他即將遇到的各種風險:各種不同回饋的風險。
也就是說,實踐雖然無法讓我們預知結果,但無論結果如何,實踐都有它的成效。因為最差的情況也就是此路不通,繞道而行。但是如果成功的話呢?那就是人們口中的「創意」。作者在這本書的開頭寫道:「實踐不是為了達到產出的手段,實踐的本身就是產出。實踐是我們唯一能掌控的部分。」1我們無法保證自己的產出是有創意的,但是缺乏了實踐,就不會有產出,也就不會有創意。
藝術是一種慷慨的行為
如同前文提到的「模式」和「實踐」的差異:按照有模式的 SOP 像前走保證會有回報,可是那不是藝術。藝術是一種儘管不知道結果會如何,卻願意持續投入的行為。藝術是一種慷慨(generous)的行為。
書中有這麼一句話很引人深思:「發表你的藝術是為了受眾。你已經看過、理解過並體驗過了。但這還不夠,因為不與他人分享作品,你就無法做出改變。僅僅取悅自己是不夠的。」這句話讓我想起了自己創立「閱讀前哨站」之前,那種內心深深感受到閱讀的力量,想要把這種美好跟體悟分享給更多人的衝動。那時候的我心想:「閱讀的美好不能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希望讓更多人一起感受到,一起體會閱讀可以為我們自己帶來的巨大改變。」
我在一開始寫的那幾篇文章,應該遠遠稱不上是藝術。但是以作者的定義來說,它們就是藝術,因為它們是我的實踐。無論這個藝術再怎麼微不足道,它們就像是房間裡的一盞燭光,不僅照亮了我自己,也能照亮房間裡的其他人。實踐,就是藝術的第一步,也是接下來的每一步。剩下的過程就是去學習如何變得更慷慨、如何創作得更多、更好、更勇敢。
當時的我不知道結果會如何,但是我實踐得很開心。
作者還認為,成功的領導人、創業家、科學家、行銷專家,以及各種類型的創作者,都是藝術家。因為他們在實踐的那些工作,很少會有能保證成功的操作步驟。創業家怎麼可能保證事業一定成功?科學家怎麼可能保證實驗一定成功?創作者怎麼可能保證作品一定會獲得大家的喜愛?事實上,創意工作的操作步驟都是結果論,是根據某幾次的成功結果,所歸納出來的一系列步驟。
我對這個觀念的感想是,成功雖然有跡可循,但是當我們跟著足跡前進的時候一定會遇到無數次的失敗。而藝術就是明知道過程會遭遇失敗,卻仍然選擇去做。這就是藝術的慷慨。
我很喜歡書中的一個問題,可以幫我們想清楚自己是不是真的「在乎」自己的藝術創作。我們可以問自己:「假如失敗了,這趟旅程是否依然值得?」如果答案是一個肯定的 Yes,我們就不需要再害怕失敗。作者建議我們將過程和結果分開,這不是因為我們不在乎結果,而是因為我們很在乎。
而關於慷慨,作者還提供了一個簡單的線索:「你有多常推薦你的競爭對手?」
作者指出,像是作家們推薦彼此的書,並不是為了壟斷市場,而是他們知道豐盛的心態能激發他們的創作。當一個創作者願意推薦自己作品之外的「另一個選項」,代表他的態度是慷慨的,而不是貪得無厭的。這讓我想起了《無限賽局》這本書的觀念,藝術家的賽局就是一場無限賽局,沒有所謂的輸家和贏家,重要的是讓賽局可以一直玩下去,也就是一直「實踐」下去。
實踐,不是為了贏,不是為了掌聲,不是為了金錢,而是因為我們做得到。
要有類型,而不是普遍可見
我一開始在寫讀書心得和錄製說書節目的時候,內心總有一種疙瘩,我很討厭被拿來跟人家比較。尤其是當別人說我在寫的是「讀書心得」的時候,或者我跟誰誰誰很像都是在「說書」的時候。那時候,我的內心會有一種抗拒:「我不喜歡被歸類成某一種類別」,因為我當時認為自己在做的事情很特別。
然而,作者在書中給出一個讓我重新省思的看法。他認為身為一個創作者,我們的作品要有類型,而不是普遍可見。
所謂的「類型」(genre),通常用來指一件藝術作品的風格和體裁。像是音樂就會分成很多種類型,例如鄉村音樂、搖滾音樂、爵士音樂之類的各種類型。
在人們的心目中,通常是用類型在看這個世界。當人們看到一個新的創作,就會自然而然地用某一個熟悉的類型去跟它進行比較。像是你聽到某一首歌,你可能把他歸類到某一種類型。相反地,如果一個創作說自己沒有類型,我們會很難辨認這到底是什麼東西。一個無法辨認的東西,通常就會被忽略、被冷落、被這個世界遺忘。
擁有一種類型,才能給我們的受眾一個關於這件作品的線索。而且,類型提供了一個可以衝撞的框架,允許我們在這個界限裡面發揮創意。類型還有一個好處,讓創作者能夠搞清楚「自己究竟在創作什麼」,以及「究竟在為了誰而創作」。
這個觀念和我後來的真實體悟有很強烈的關聯。我一開始錄製 Podcast 的時候,比較像是隨口分享,我不太在意節目內容的結構和順序,我只想把我想說的事情說完而已。我對自己洗腦,我只是在輕鬆分享而已,我不是真的在「說書」。這種自我催眠,讓我免除了一種責任感,一種要把創作改良得更好的責任感。
直到後來,有聽眾陸續跟我回饋,希望可以在節目的流程和結構上做出一些調整。在聽眾的心目中,我在「說書。我這才意識到,原來我的隨意,會造成聽眾們的吸收困難。仔細思考之後,我才開始認真對待,試著在撰寫部落格文章的時候,就把內容的結構寫清楚,讓我在錄製節目的時候更有條理,讓聽眾更好聽懂我的內容。相反地,如果我們只顧著我行我素,只想創作一個沒有任何類型線索的作品(也就是不想承擔責任),那麼受眾就會忽略我們。
當我終於願意承認自己在做的是一種「說書」類型的節目時,我才有了具體的改進方向。我終於體悟到:我必須接受某一個類型,我必須承擔某一種比較。這個體悟就如同作者所說的:「如果選擇了某種類型,就等於要做出一連串的承諾。」選擇類型不是一種壞事,而是一種願意勇於承擔的好事。
後記:熱情是一種選擇
最後,我必須提醒一點,《重點不是創意》這本書的內容和排版方式,並不是標準商管書那種有條有理的論述。它比較像是把短篇幅的部落格文章拼湊在一起的形式。某種程度上來說,閱讀的時候會覺得思緒有點跳躍,東一塊、西一塊的,這本書不像是告訴你「應該做什麼」的工具書,它比較像是一本探討創意工作的哲學思想書。
整本書中,我最喜歡的是這句話:「『做你喜愛的事』是說給業餘愛好者聽的。『愛你所做的事』才是專業人士信奉的真言。」這句話的意思是,只有當我們完成一項困難工作的時候,它才會成為我們的天命。只有當我們先相信那個過程,它才會成為我們的熱情。熱情只是我們相信著自己要做的事。
就像是對我而言,在數位資訊爆炸的時代,要爭奪觀眾的注意力,在人們心中植入「閱讀的美好」是很困難的一件事。但是,我相信這件事,我相信自己實踐的過程——閱讀、寫
作、錄音、錄影、公開分享。熱情是一種選擇,選擇相信某件事,選擇實踐某件事。
這也讓我想起作者曾經在接受採訪時被問道:「你每天都持續發表一篇超過 200 字的短文,數十年如一日,令人佩服。你是如何準備好每天寫一篇文章?」他的回答是:「如果你能做出一次『決定』,那麼問題就不是我『應不應該去做』,而是我『將要做什麼』。如果你決定當一個吃素的人,那你就不會每個晚上都在想是否要吃漢堡的問題。如果你決定每天寫一篇部落格文章,那麼你唯一需要和自己討論的是,你能寫出來的部落格文章是什麼?而不是我應不應該寫一篇文章。」
關於創意工作的實踐秘訣:我們不缺準備,而是缺乏決定。你決定好要實踐什麼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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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評部落格「閱讀前哨站」 https://readingoutpost.com/|一個愛書人的閱讀筆記
Podcast「下一本讀什麼?」 https://readingoutpost.com/podcast/|我的說書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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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分享!
感謝分享
!!!
很棒的分享,感謝。
特別喜歡這一句:〔不與他人分享作品,你就無法做出
改變。僅僅取悅自己是不夠的。〕
所以我常常追著家人分享我最新的論文,即使他們已經
瞬間進入沉睡狀態,完全不妨礙我想分享想講出來的執
念。笑死~
感覺不錯 來看看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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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小說看的多 小說會寫比較好嗎?我個人也只是看書人,不寫作,單純提供私人意見作為參考 假使原PO當真有心創作小說,首先推薦先買這本「心靈寫作」來看看 這本書不是寫作技巧書,是告訴你身為創作人該有什麼樣的心態 培養什麼樣的習慣會更有利於創作- 有圖網誌版: ============== 以下複製貼上: ============== 如書名,是由李欣頻演講時,聽眾的50個問答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