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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死亡自決權》

看板book標題[心得]《死亡自決權》作者
elaine199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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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死亡自決權:除了放棄活下去之外,沒有別的選項了嗎?》
作者:兒玉真美


很推薦對安樂死議題有興趣的人讀這本書!

首先要先提到一下書中介紹安樂死的定義:不施行或終止治療導致患者提早死亡是「消極安樂死」;注射致死藥物等促使患者死亡稱為「積極安樂死」;想自殺的人透過醫生取得致死藥物並自殺稱為「醫師協助自殺」。依據我的瞭解,現在台灣社會一般在討論安樂死立法,都是指後兩者。

老實說這本書邊讀我邊覺得好是出乎我意料啊,我自認正常人支持安樂死立法是很理所當然的想法,看到書名我就傻傻的自以為這本書是在介紹為什麼該有安樂死立法就找來看,傅達仁還為這本書寫序呢…但看完這本書卻發現我原本對安樂死立法的瞭解實在太膚淺了,原本很多想法也受到動搖!我有點好奇傅達仁寫序之前到底有沒有把書看完XD

作者1987年生的女兒是重度身心障礙人士,她蒐集世界各地身心障礙日常生活資料、新聞整理在她自己的部落格。在這本書裡,她整理世界各地不同安樂死執行的狀況,和特殊新聞事件引發的倫理議題辯論,提出她的想法並邀請讀者一起來思考。

我自己讀完書我認為作者的立場就是反對「安樂死立法」這件事。
注意喔,書中有特別說明「支持安樂死」和「支持安樂死立法」是兩件事!

作者這本書很重要的主軸就是透過她個人的生命經驗以及蒐集的資料、論證不斷叩問讀者一個問題:安樂死立法事關生命,這麼簡單做出結論,真的好嗎?

我讀到作者的這個問題真的心中有被重擊一下的感覺。

書中有很多之前我沒有想過的觀點例如:

- 安樂死立法是不是導致安樂死從「個人選擇的自由」變成「選擇安樂死的義務」?
例如覺得帶給家人沉重負擔的重度障礙者,明明想活下去卻因為經濟能力無法負擔醫療或照護病患,因而不得不選擇安樂死。

- 安樂死立法中,所謂「末期」的定義,到底是「離死亡多近」才能算是末期呢?作者提出許多人的心靈已經出現「滑波現象」,也就只要容許了一件事情,眾人的反感便會降低,結果其他相關情況也一併為人所接受。我們在討論「陷入不治且末期的患者」時,定義也往往擴大到「類似植物人狀態的人」、「失智症患者」以及「有意識卻臥病在床,需要全面照護的人」 

- 生物倫理學歐洲協會提出彙整比利時執行安樂死十年以來的報告書,提出兩個重大的問題:第一點是,"失去意識"的重度成人病患、新生兒、兒童身上,開始出現無須病患本人同意,也能視為「需要安樂死」並將之正當化的情況--『如果認同醫療團隊以需要安樂死為由,執行安樂死,便是無視法律所規定的各種條件,給予醫療團隊恣意妄為的權利』第二點是,安樂死連結器官捐贈的倫理問題。 比利時的安樂死申請書和器官捐贈同意書是成套的,報告中批判這彷彿在對自己失去價值的病患說:「你的器官對別人有用哦!」因為這違反安樂死法立法的精神,已然成為一種功利主義。

- 衰老、罹病、身心障礙地照顧者協助自殺的事件頻傳,相關報導卻鮮少討論社會應該負起「社福支援」的責任。安樂死美其名是「自決權」,其實是冷酷的將痛苦的責任丟給患者,要所有家庭「自行承擔負責」,拋下這些家庭,換來社會免責。


讀了這本書發現自己想的和懂的都太少了!

很高興這本書讓我對這個議題有更深的認識和不一樣的想法。也稍微看了資料發現台灣除了安寧和緩醫療以外,在2019年還有施行病人自主權利法,想要善終或許可以先從瞭解這些資訊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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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ider02/07 19:47謝謝分享

viaggiatore02/08 00:41

cybeth02/08 23:40謝謝分享

meowfukurou03/05 09:54謝謝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