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台灣不像某些外國允許普通飼主繁殖的利弊
不是我要繁殖貓,是當作一個疑惑來請益這方面的知識增廣見聞。
因為在YT看到蠻多外國飼主(明顯不是寵物店)與中國大陸飼主的貓咪在家生產的影片,那些拍影片的飼主看起來就是如同台灣飼主一樣的「一般人」,不是「獸醫」或「專門
業者」,但是為什麼外國政府好像比較不介意,就這麼在不需有繁殖執照的情況下,
就讓該國的貓咪飼主的貓咪受孕產小貓?我知道我國繁殖貓咪是需要有繁殖執照。
當然,第一時間想到的理由是政府避免飼主隨意繁殖。但是如果「不是想隨意繁殖」,某些非業者的普通飼主,只想繁殖一次,譬如母貓生了一胎不論4~6隻幼貓後,就夠了、就結紮(現在政策是除非飼主申請繁殖執照,不然其貓咪連第一胎也被法律禁止懷上,不然飼主違法),如果有這樣想法的普通飼主,該怎麼在現行法規中如願呢?申請繁殖執照嗎?(不過也只用上一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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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動保法規很落後,應該是不值得借鏡,台灣要繁殖
也只需要通報申請和植入晶片,但不能販售
因為台灣人愛鑽漏洞的很多啊 非法養殖場已經一堆了 再
開放不申請就繁殖私繁販售的會更多
台灣沒開放就一堆私自繁殖販賣的了
台灣的思維就是要假裝他有在管, 所以去弄一堆很複雜的法
規,但根本沒能力執行, 最後就是黑道這種亡命之徒才有
辦法把持繁殖產業, 就像為什麼台灣每個人都覺得好像只
有自己沒有搶一樣, 我在美國我覺得我比台灣還安全, 因
為台灣有小偷我連碰都不敢碰它, 在美國就把這種垃圾直
接打死,你還是英雄, 就是兩套不同的思維問題, 今天你
在美國你想讓你自己的貓狗生小孩是你的自由, 他們要管
的主要是你有沒有善待動物, 讓自己的寵物繁殖下一代並
不代表虐待動物, 但你要以繁殖為目的去操作這件事情你就
要去申請執照, 繁殖場在國外就是很難申請, 這就跟為什
麼台灣人都不想生小孩, 說真和可房價根本就沒關係, 是
因為這社會從來沒有想過如何善待小孩, 明眼人都看得出
來, 但是總歸台灣所有的政策都是要讓人家覺得政府有在
做事, 並不是以善出發,西方國家的貓舍都會把動物先絕育
的原因是因為他要保持它的獨特性不用把它想得這麼好, 他
不絕育大家都拿回家自己生他要賺什麼XD, 台灣不一定會結
是因為台灣你在家裡生本來就不合法,正常人也不敢這樣做
,會這樣做就是那些9+9亡命之徒,你覺得誰的法律比較合理
?
這就像台灣是禁止個人戶的遊覽車,只容許車行出車, 政
府都說這樣才有規模,集中統一管理, 結果全部都變個人靠
行, 你去問那些靠遊覽車司機他同一個車行有誰他絕對不
知道, 出事的時候就開始說司機個人行為,,這就是我說台
灣假裝有在管的法律的問題
1.上面的人都對法條不熟悉,我上過特寵業者的課程
農委會的官員是解說,法律是針對繁殖場跟買賣貓狗的
你那些只有繁殖一胎就結紮的,根本沒有犯法,因為沒有買賣
你也不是繁殖場,所以法律上是默許繁殖一胎就結紮的
2.台灣政府很努力保護貓狗的權益,只是還是不成熟
3.這個法律漏洞也是那些官員希望盡快補起來的,避免亂配種
4.然後因為管特寵業者太嚴格,很多合法業者轉私繁了
5.只能說露西法案通過才能緩解亂象,包括中途牟利的事情
很多轉私繁…不應該先達到要求嗎
不過噓一下美國比台灣安全…你可以打死小偷可是對方也
可以啊 而且一個隨時都有不分對象槍擊的國家哪裡安全
學校槍擊案也很頻繁
原po問題我回答不了 純回上面和之前也有板友提到的
露西法案 我甚至覺得萬一哪天萬幸推動了此法案也遠
遠不夠 在台灣還無法有效解決流浪動物泛濫導致一堆
人高喊“積極移除、撲殺”前 除了宣導勿餵食浪浪
更希望也能倡議禁止'任何形式'的繁殖及其背後'可能
'衍生的販賣循環鏈
噓前面美國比台灣安全。你試試看晚上到紐約bronx區被人
包夾搶劫,被人從後面打飛搶走手機,進門瞬間的被假裝鄰
居尾隨的強盜推進門綁起來搶劫(以為這樣來得及去槍櫃拿
槍?)以上全都是認識朋友親身第一手經歷,你經歷看看再來
講比較安全
所以中國的合格貓舍品種貓對比台灣來說真的靠北便宜...
原Po的問題的話密度土地面積本身就有很大有影響,面積大
繁殖數量不高不會造成嚴重問題,台灣居住密度高隨便都會
造成社會問題
台灣流浪動物太多了,嚴格一點也是好的
有些也是拍影片拿來取樂的...好幾個都會拿幼貓把玩鬧媽
媽
農委會的官員跟你放的屁還是特寵業者放的屁?之前館長
蠢到疏忽讓折耳懷孕也是被開罰私繁,他哪有進入買賣?
法有漏洞執行力問題更大就是這些官員跟基層自己都不知
道法條是什麼意思,說要補洞然後自己製造漏洞,農委會
現在真的台灣前三大無能部會。
法律訂完了還可以默許什麼東西的喔?熟悉法條看了真的
覺得悲哀農委會。
那條法規是說要植入晶片,但貓強迫植入晶片只有地方政府法
規執行,所以強制效力只有針對狗,館長那是自首,加上在
雙北,有強制植入晶片,不然動保法上面說的寵物是狗而已
農委會親自來上課的,因為特寵業者很會互相檢舉,所以他是
教我們怎樣檢舉XD
貓列入特寵是2019年上路的,所以動保法很多沒跟上
然后特寵法規定是禁止*經營*繁殖場,漏洞就是這個
農委會無能+1,沒什麼好說的
*委會就是肥貓職位啊 正常吧
一般飼主可以繁殖啊先申報就好。第22條。
禁繁就是禁繁,自首的照法規開罰然後你在這邊幫農委會
官員放屁法律默許鑽漏洞只是別人不熟法條,法規根本官
員自己跟動保單位都對執法互相矛盾然後說別人不熟,這
種標準隨人變的法條要怎麼懂?你根本該檢舉那個放屁的
官員。
館長是新北罰的 還是一個法條地方解讀不同?感覺就台灣官員
會做的事
22條的寵物是說狗,不然老鼠爬蟲鴨子也算寵物啊
動保法民國90幾年修訂的…就很舊啊,真的聽不懂就算了XD
早就包含貓了啦
你對課程跟法條沒有加入你自己的錯誤解讀的話,這個官
員在做的事情就是把自己主管機關管理不當跟地方動保處
稽查無法確實的責任甩鍋給法條,瞎掰什麼法律默許而已
。
我重新複習了上課內容,實際上就是只能抓反覆經營,只有一
胎不算反覆經營,你們也只會一直辱罵,根本沒仔細看
真的有那麼嚴格,私繁早就沒人了
特寵業者也不會被管的跟狗一樣
因為默許實際上就是辦事不力啊 反正又沒有油水拿 混水
摸魚 互相包庇反而有好處拿 以上都是我夢到的 背後利益
太龐大
如果不從上梁開始改 廉政落實很難 再來就是觀念推廣
至少讓一般民眾私繁機率降低 特別是品種寵物
台灣也可以自家生 但是要申請
從立法&執行的角度,應該要「立法從寬,執法從嚴」,
才能提高法規效益,但台灣往往倒過來變成「立法從嚴,
執法從寬」,讓有心人可以利用行政懈怠/資源不足去鑽
漏洞,才會變成上面講的什麼「法規默許」(法條都明訂
了哪來的「默許」?明顯就是執法資源不足才會導致無法
依法執行)
法規規定需要做到申請就是沒有默許,會講出默許就是把
自己的無能甩鍋給法條,所以台灣的特寵業根本被管的還
不夠,不要說像狗,連像人的管理都不夠資格,有夠劣質
的一群。
館長有被依法罰款就是這個法應該依此作用,農委會的態
度根本昭告業者守法的是白癡,業者紛紛稱幸。
很多事出了雙北 就各自變通了 反正會用默許這種解釋的 也不
期待遇到狀況能發揮作用
"特定寵物"包含犬貓啊,其他動物沒有。
回某樓美國你去搭地鐵看看,會發現電車內很難安心入眠
,因為有些人會有奇怪的眼神盯著你,而且非常之髒亂,
時不時會有人咆哮大吼,而且非常多流浪漢和隨機搶劫,
你說美國那種槍枝氾濫之地比台灣安全,那是因為你還沒
被拿槍對著,可能你認為擁槍自重比較安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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