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台大動物醫院大體老師捐贈
本來想息事寧人的,畢竟這跟台大院方行政程序比較有關係,醫師們也沒辦法做什麼改變,所以之前台大方承諾盡可能刊登道歉啟事後,就沒有再後續追蹤。
但今天我上動物大體老師紀念網站去看了一下,發現台大方的道歉只是在我家貓咪頁面草草說了兩句,沒有交代經過,之前強調最重要的事情也沒有提到,連我家貓咪性別都錯了…… 我覺得我不只有點傻,人家根本只是怕事情鬧大而已。
簡單來說,由於我家小Mu被誤送到集體火化(送去時是特別告知我們要領回遺體,自行找業者進行後事),再加上我強烈要求要知道業者是誰(因為我在業界的同學跟動保團體的朋友都說集體火化不會那麼快執行),所以我才知道,由於法規的關係,大體老師的集體火化不是也「不能」像網站說的送到北新莊或其他動物殯葬業者,而是只能依照醫療廢棄物處理法規,被送到「醫療廢棄物處理業者」處火化,隨著其他廢棄物一起掩埋。
(好笑的是,那天不管台大方或是業者都強調動物遺體跟廢棄物是不同火化爐…… 都被埋在垃圾堆裡面,分開火化是有比較尊重嗎?)
知道的當下真的很崩潰,原想說拿不回骨灰就算了,至少動物殯葬業者也會妥善處理,沒想到根本就是被當成垃圾丟掉。
後來我跟台大方說,我可以了解並體諒他們的官僚體制,但登記表格上面沒有說明,也沒有口頭讓家長知道這件事情,他們還是有責任,因此希望台大方能在大體老師網站刊登道歉啟事,而且需如電話中說明的一樣詳載為什麼會交由廢棄物處理業者處理的始末。
這不是跟我道歉,是跟其他家長道歉。
一是因為跟我一樣以為集體火化是送到北新莊的人一定很多,甚至連朋友私下幫我詢問院方,都說是我搞錯了。
二是在我詢問隨著小Mu火化的同一批遺體裡面有沒有其他大體老師的時候,對方也無法肯定回答有或沒有……
但台大方說只能盡力跟學校(!?)建議,無法保證刊登。
由於台大院方不願意成立負責大體老師的專門單位,現在都是由醫師們無償服務,所以台大方說他們會修改登記表格,註明日後大體老師火化選項,但過去的案例可能就無法再追查。
我不知道後續台大方處理進度,只是想說,如果您或親友有意願讓小朋友當大體老師的,即使要多花一些錢,也請盡量將小朋友領回並自行找業者進行後事,表格也一定要填寫清楚並拍照存證,以免再發生跟我一樣的遺憾。
※ 引述《HsiaoHua ( 貓在桌上打瞌睡。)》之銘言:
: 心情抒發,勿抄勿轉謝謝。
: 之前有篇文章是提到送至台大安樂,我家貓咪是在家離世後送來。
: 只說結論,就是文書請務必確認清楚,當場看他們註記完成並拍照存證。
: 因為我太相信他們,所以沒有自己去改單子,而是口頭說我要帶回家,送過去的當天也先: 確認要帶回的日期;而送燒單分兩聯,他們只有一聯註記到飼主帶回,另一聯沒註記的被: 送到倉庫去,即使我上週五有再打電話確認過接回的時間,但我家貓咪還是被帶走了。: 昨天晚上被帶走,今天早上就火化了,拿不回來了。而且不是網站上寫的北新莊,我連想: 去打包全部的骨頭都不知道能找誰。
: 所以我只能一個人坐在台大大廳被強迫接受這件事情,而且也只能接受,因為他們只會說: 已經火化了沒有辦法。
: 我不後悔讓貓咪去當大體老師,讓我再選一次我還是會這樣做。但我很憎恨我做了這件事: 情,畢竟我不能跟死神搶命,但我卻自己選擇了把貓送過來給他們,而他現在不能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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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蠻扯的...
拍拍。你為小Mu積了福報,他會帶著福分好好去彩虹橋的
拍拍…
好複雜的心情
拍拍...制度不完善讓立意甚佳的事情變得這麼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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