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黑名]詐欺認養人carriejackal
本人於去年9月中在PTT貓板PO文送養貓時遇到了認養人詐騙事件,細節可見原文
在事發後我屢次與董女聯絡,但她都毫無回應,我轉而尋求法律協助,感謝動保法律互助(https://www.facebook.com/animals.tw/)提供初步的建議,更感謝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http://lhcps.tw/)的黃念儂律師在得知此事後願意無償協助我對董女提告刑事詐欺取財罪。
黃律師於去年底代本人向地檢署提出訴狀,經地檢署受理後於今年三月已開過偵查庭。儘管董女在出庭時態度不佳,再三強調己是人非,且至今仍未確實交代「馬子(被她弄丟的貓)」的下落,但在考慮到司法資源之有效利用上,我同意與董女進行調解,盼能以不同的方式讓董女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代價,受到應有的懲罰。
本人依當初簽訂之認養協議書要求董女賠償五萬元整,此外,董女必須以自己的帳號在各大認養平台(如:臉書貓咪送養相關粉絲頁)PO文道歉,並承諾不再認養寵物。此外由我本人發文紀錄此事件完整的過程。除避免董女再次試圖認養寵物外,也盼能做出以下幾點提醒。
對送養人:儘管不需要把每個認養人都想成虐待動物或不負責任的人,但是無論認養人表現出多有誠意的樣子,都一定要與認養人簽認養協議書,一定要要求認養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工作證等),甚至要求連帶保證人,以免出了問題時,電話不接傳訊不回時,根本找不到人。本次事件發生後,我很慶幸當初有簽協議書也留了對方的證件,才有辦法走法律途徑要求對方出面處理。
對未來的認養人:請再三衡量自己的狀況與能力後,再決定是否要認養寵物,不要把認養協議書當成一張廢紙,可以隨便簽簽,這是有法律效力的合約,不管是有意或無意的違約,都是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的。多想一下,或許您也可以不用跑法院、賠款、甚至留下前科,最重要的是,不會有無辜的動物被你所害。無論如何,都請為自己的決定和行為負起責任,就算心存僥倖想逃避,也會有法律強迫你負責。
最後再次感謝黃念儂律師與陳奕安律師這段期間的積極協助,馬子的送養人托托當初的機警,和這段期間幫我照顧浩南的謝先生與李先生。
※ 引述《Cain13 (咬人貓)》之銘言:
: 更:有柯南版友發現董女還有分身帳號,rukakageyama
: 提供給大家留意
: 我日前送養貓時遇到了認養人詐騙事件
: 在此與貓版版友分享避免有人再次受騙
: 我於9月初在ptt貓版po文送養一隻叫浩南的灰虎斑公貓
: 一名董姓女子(即carriejackal)於9/21透過ptt站內信與我聯繫表達想認養之意
: 後來我們使用line簡訊聯絡
: 依據她提供的資訊我以為她是個合適的認養人
: 於是和她約定9/26早上在木柵看貓,下午由我帶去打疫苗與晶片
: (晶片登記在我名下,本預計一週後轉移予董女),並簽訂送養合約
: 後於9/28晚上八點我將浩南和貓飼料、飲水機、貓零食、尿片等貓用品交給董女領走
: 董女於當日約晚上九點時向我表示浩南一到她家就躲起來,無法拍照
: 到了晚上約九點半我接到位於景美的大群動物醫院來電
: 表示有人將浩南送至該院,我立刻詢問董女浩南在哪
: 她先是欺騙我浩南躲在床底下,在我說了動物醫院和我聯絡後
: 才改口說浩南不見了,並承諾會到醫院處理
: 我趕去醫院,一名綽號「托托」的女子表示
: 董女於9/17向她認養一隻虎斑公貓(名:馬子)
: 認養後並未照約定傳照片、甚至冒用網路圖片假稱是所認養的貓
: 在屢次溝通無效,且董女拒絕讓托托看貓的情況下,托托要求董女將貓送還
: 於是9/28,董女在從我這裡領走浩南後
: 當晚九點就將浩南交予她(托托),稱浩南就是當初向她認養的貓
: 托托一眼就發現浩南並非當初自己送養的貓
: 於是將浩南送至動物醫院掃晶片,因此找到我
: 而當晚董女並沒有依約到大群動物醫院,後續到聯繫也都沒有回應
: 董女不僅無法交代原本認養的貓的下落,甚至以詐騙方式向我領養浩南
: 只為了弄一隻貓還托托
: 這樣欺騙的行為非常可惡,儘管浩南現在回到我這裡
: 但我希望能對董女提告,讓她付出應有的代價
: 托托已至警局備案董女侵佔,我也打算以詐欺對董女提訴
: 若版上有熟悉此類案件的版友,盼能給予協助,我想知道該採取哪些步驟
: 非常感謝
: 公開董女部分資訊以供送養人辨認
: 1986年生、戶籍在高雄、這段時間住在新店,但聽說要搬去士林
: 胸前和後頸有刺青
: 電話0905xxxx51
--
幫高調 原po辛苦了
好差勁的認養人,就算認養寵物應該也不會好好照顧,辛
苦原po了,也謝謝好心的律師
...這個真的有點扯,還好沒有認養當下就直接轉移晶片,不
07/30 19:11
高調
前科才是唯一有用的懲罰
高調
推
靠背中途要資料的看看這篇吧
只怕萬一罷了
推
推 辛苦了 有律師願意協助真的太好了
樓上說以防萬一的大概是沒看過板上遇到不良中途的
遇到無良中途還有其他管道收容所或自己撈,遇到不良認養
人常常是跑了生死未卜或小命不保 雙方都不用拿特例當通例
,理性慎選媒合
同意謹慎媒合
無法認同特例當成通例,已送養卻沒有轉移晶片名字、甚
至希望認養方提供連帶保證人,抱歉整篇文章我只看到送
養方、認養方權利完全失衡
個人認為如果一個人要簽署合約時找不到人願意為他的承諾背書的話,是很不合理的,連租屋都要保證人了,交付一個生命,多找一個人背書,我並不覺得會權利失衡。另外在簽約時已有註明等認養人帶浩南打完預防針後便會轉移(也當作她履行承諾的考驗之一),結果她當晚就把貓給人了 至於拿特例當通例,我相信多數認養人都是真正愛貓人,但提出這些作法就是為了避免特例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7/31/2021 01:32:23送養方都已經相信認養方,願意將貓交付對方,為何送養
方還要給所謂的考驗?如果送養方對於認養方有疑慮,直
接不讓對方認養,不是更好的做法嗎?
送養方自己都說這是這個案子是特例,又拿對特例的條件
要求所有認養人?
會想簽同意書都是基於對貓好為出發點,但有問題都是人。 板
上也有中途送出的貓有貓瘟 還持續在收貓,我記得至少死了十
幾隻。同意書能換回這些無辜的生命嗎?我支持原po的用心讓
不良認養人得到教訓 ,但下面推以防萬一的我想也應該了解不
是每個中途都是如此善良。
送養方既然已相信認養方願意交付動物,為何還需要找連
帶保證人?要求認養方提供連帶保證人,代表送養方根本
不相信對方,對於有疑慮的認養人,乾脆不要讓對方認養
就好
送養方相信認養方,才交付動物,結果送養方決定要送了
,還對認養方設下一堆不信任的後續條件,真心覺得沒有
互相信任的基礎,就不要送養
信任這種事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建立的,但應該也沒有認養人願意跟送養人一耗兩三年吧,更 何況就算是認識多年的朋友借錢不還的情況也是時有所聞,就像樓下版友說的,簽協議就是 避免自己看走眼
為了避免人總有看錯人的時候(茶),認識多年的朋友都可能
賣你,現在覺得沒問題的認養人不一定就真的沒問題。婚前立
協議書不是因為不信任伴侶,而是為了當離婚時有比口頭更具
公信力的保障。
相對於貓,人類更強勢,有門有窗有籠子有各種工具,多設一
個門檻給相對弱勢些的動物,我覺得挺合理。
雖然我自己是不想被家訪直接去收容所認養就是
推樓上 我家是自來貓,但若有一天送養也會希望能簽同意書。
希望原po不要介意我歪樓,板上討論常常只有立場但其實人的
立場不是不變的,如何保護自己也很重要,分享極端案例只是
像遇到詐騙新手法也會分享避免有人再度受騙。
我今天遇到的是詐騙的認養人,這是我想到可以防範的作法 神經病/黑心/詐財送養人確實也存在,就有賴其他版友分享經驗與應對策略了 07/31 02:26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7/31/2021 02:47:24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7/31/2021 02:49:23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7/31/2021 02:52:08現在除非是未成年時辦的學貸,不然都不用連帶保證人
我租屋十幾年沒簽過連帶保證人這種東西
防範方法就是不要送養給不認識的人啊
至少是信得過的朋友推薦的朋友
我租屋十幾年每次都有保證人,制式合約上也都有保證人欄位 當然這也只是我想到的作法,如果有更好的作法,歡迎提出 另外若是有認識的人當然先送認識的人啊,但不是每個人都有認識可以養寵物的朋友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7/31/2021 03:57:59 → loopuntil: 對其他人來說你也是陌生人,門檻太高會有送不出去風險 門檻太低有找不到人的風險,門檻太高有送不出的風險,就個人考量自己狀況囉。 對認養人來說送養人也是陌生人沒錯,但要交付動物的是送養人不是認養人啊,風險還是以送養人這邊比較高吧07/31 03:58
這個真的有病.....可憐前貓啊
請他提供兩個緊急聯絡人資料,不用真的把人抓來簽名
然後聯絡人資料的真實性你可以自己查證
不一定要電話,社群網站資料也可以(電話會換)
關於這位認養人,當初也是有找到家人,不過就給一句「我也拿他沒辦法,你就告他讓他學個教訓吧」,一樣沒輒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7/31/2021 05:14:34遇到這種認養人真是辛苦你了...
我覺得認養同意書之類的沒有絕對的正確性。我之前
送養貓沒要求簽東西,遇過的認養人都不錯,但我也
是會怕遇到壞人,害怕貓遭遇不測,來信眾多也是一
樣篩選才決定哪些人比較適合,法律只是最直接的保
障,中途這樣做也只是為了貓好,老話一句,你不接
受這些條件就不要找認養條件嚴格的貓,不過關於條
件過於嚴格的貓送不出去,部分中途情緒勒索的部分
,可能要另外討論
租屋十幾年沒簽過連帶保證人這種東西+1
氣死
租屋上的保證人大部分是給未成年租屋時候用的 你應該是
兩個人一起租房子才會被房東要求簽保證人吧,不要誤導大
眾
保證人跟連帶保證人是二個不同的等級,要多注意
最可憐的是貓
現在的最新租屋公訂契約書上是有連帶保證人的,沒簽只
是房東信任不代表不需要。
就是條件這麼多我選擇用買的大家都不用忙
條件設限過頭 我一律推薦去合法貓舍買貓
每次討論跳出直接買就覺得想翻白眼,一副都是中途壞壞我只
07/31 16:27
好買貓。前面就有人收容所認養的,買高級米克斯真的沒什麼
了不起,板上也有貓舍的分享。看一個國家如何對待動物,就
能看出這個國家的文明程度。上面願意花時間討論的板友也不
是買不起,只是明知背後私繁對動物剝削而不為。
你找律師也只能民事和解 文中恐嚇人說會有前科是在?????
給您參考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48456307/31 16:42
中途、認養人的優劣與認養切結書的內容,都是很值得反
覆討論的議題。至於某些人,拜託你們想買就去買,不要
用「怪罪中途」來說服自己不領養。明明就有收容所和一
大堆幾乎沒門檻的認養管道,到底邏輯多炸裂才會會說這
種話
這篇只是提醒大家小心詐欺認養人,想討論別的話題另開戰
場吧...原po辛苦了,祝福貓貓一切順利
浩南現在過的很爽肥滋滋,但馬子在也沒出現了(/ω\)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7/31/2021 23:57:24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7/31/2021 23:59:15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8/01/2021 00:10:02用買貓情緒勒索不ok 明明也有超寬鬆的送養人 我的送養人
就什麼條件也沒有 幸好我超愛喵喵的
一個月前才當中途送出一隻 也沒簽什麼認養條約 現在他過得
超級爽 看他健康快樂就很開心啦 也不會去打擾領養人
覺得一開始在跟認養人接洽的時候就靠談話篩兩個兩怪怪的人
我覺得從人跟人的對話多少可以看出領養人是不是真的愛貓
如果人看人都這麼準的話世界上就不會有欺騙這種詞存在了
※ 編輯: Cain13 (220.135.152.170 臺灣), 08/02/2021 02:10:53花錢能消災,還能當作開大絕掩飾智商不夠、無法思考複雜一點
的議題
95
Re: [認養高雄] 馬麻說有鬍子的女生都是美女我是原送養者,剛剛看到G大轉貼我在網路上下載的認養協議書去八卦版想公審這個協議 書,因為我自己沒有法律方面的知識,所以用了網路上搜尋得到的資料,如果有更符合送 養認養雙方的認養協議書我當然會考慮更換~ 我會專篇回覆是因為在八卦版的推文看到了令我擔心的一些留言,讓我逐一回覆大家的誤 解,避免有人誤入購買惡劣繁殖業者的歧途~48
[問題] 關於認養協議書 請大家幫我看一下------------------------------------------------------------------------ 事情是這樣的,住家社區有隻很親人的浪橘,看到我跟我老公靠近都會主動跑來蹭, 我們也會蹲下來跟牠玩或撸牠。就這樣培養了大約兩個月的感情,期間有位愛 媽帶牠去結紮。有一位住在那常在餵養牠的阿姨問我們要不要收編牠? 因為牠太親人,雖然那棟大樓的住戶大部分對牠算是友善,33
[問卦] 想領養認養的來簽名???想領養的來簽名 以下通用版 本人(即認養人)爲認養動物事宜,與送養人林雨潔,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本人已年滿 20歲;如未滿 20歲,已得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出示同意書。 2. 無論何時都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之動物,並提供認養動物適當之食物、乾淨之飲水、33
[問題] 最近領養的一點疑問手邊兩隻小貓 都是在PTT上領養的 不過在這個過程中 有利用其他社群 接觸一些送養人6
Re: [問卦] 為什麼要領養代替購買現在都是購買代替領養 為什麼呢? 你跟中途領養大部分都要簽有的沒的切結書 貓狗都差不多 網路上隨便找了一份 大家可以看看內容3
Re: [討論] 贊成「領養代替購買」嗎?想領養的都來簽名 本人(即認養人)爲認養動物事宜,與送養人林雨潔,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本人已年滿 20歲;如未滿 20歲,已得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出示同意書。 2. 無論何時都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之動物,並提供認養動物適當之食物、乾淨之飲水、 適當之運動空間、不可長期將動物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否則視為虐待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