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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連內褲也要看-跨國同志情侶未來可能也會

看板gay標題[文章] 連內褲也要看-跨國同志情侶未來可能也會作者
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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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inyurl.com/y9nthc7v (照片見網址)
連內褲也要看-跨國同志情侶未來可能也會遭遇的難關
文/宋瑞文(酷新聞駐站專欄寫手)


台灣婚姻平權通過後,同志運動下一階段的目標,是爭取跨國同志的結婚權利。最近同運團體也釋出跨國同志愛情故事,爭取國人的認同。不過,一般同志可能不知道,台灣人和若干國家的國民結婚時,會有想像不到的高門檻。而這,恐怕也是跨國同志情侶將來要面對的障礙。

以下訪問一位和印尼女性結婚的台灣男異性戀A,解說跨國婚姻流程之艱難。在閱讀之前,需要提醒的是,儘管文中敘述絕對不是個案,但或許國情不同,或承辦人員不同等因素,還是有相對上順利(一點點)的案例。


問:你跟印尼女性結婚的流程是?

答:一、先到女方國家依照各種傳統儀式結婚,並取得該國官方登記。戀愛、儀式、宴客都要留下照片。

依傳統儀式結婚共有兩階段。第一階段是印尼的宗教事務部辦公室(Kantor Urusan Agama,KUA),依照伊斯蘭教的規定,KUA要到現場為新人證婚。第二階段是前往印尼的地方民政單位做結婚登記。

可以參考這個影片:https://youtu.be/0s1uh0tr2Bw

至於KUA證婚之時,那場地布置、節目安排、食物款式、禮服配件,則會依照當地傳統,例如該國最常結婚的爪哇人,那就穿戴爪哇服飾。

我在女方家結婚,他們搭了棚子、架站台、放椅子。賓客來自四面八方,賓客有1200位以上。人太多了,我們在台上坐了八小時,接受祝賀。

二、對台灣駐當地辦事處申請台灣結婚面談,需繳交雙方的單身證明、戶籍資料、身份資料等,男方還要有財產證明,甚至還要檢查等待期中男方對女方的匯款證明。


問:像你說的儀式這樣盛大,不也要住上一段時間?又,財產證明要多少呢?

答:是的,但是有彈性,所以不必要住當地多久。只不過,南洋政府的效率差,登記日期普遍落後結婚日期十來天,所以住上一個月,會更保險,若登記延後,就反過去修改宗教儀式的結婚日期,這樣台辦就不會刁難。

財產越多越好,至少能養活一個不工作人口。非常勢利眼。

問:然後接著是面談嘛,聽說終身相關紀錄都有可能被拿出來找麻煩的樣子。

答:對。剛才提到的都是平鋪直敘,其實每一關都是殺機,處處刁難阻止。

問:可以舉個刁難的例子嗎?

答:包括護照、單身證明、宗教結婚證明、官方結婚證書,舉個例子,只要Song
Chih-ping 被拼成Song Chih Ping,都可能被拒件。

最幹的是,如果台辦發現你有三個疏失,他就以一個來拒件,等你再等三四個月、其間再花幾萬塊去第二次面談,然後告訴你第二項原因,再度拒件。

問:在面談確認的過程中,如果被認為作假,是不是會有犯罪嫌疑或導致流程大幅延後啊?

答:面談單位是外交部的駐外領事館。若女方內容不實不至於犯罪,男方就有可能。至於程序延後,通常就是採用「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管制女方入國五到十年。

問:懷孕會大幅加快流程嗎?

答:會讓管制期縮短為二年。

問:案件有塞車的狀況嗎?

答:有,塞得非常嚴重。就一個面談,要等三四個月,等結果又一二個月,光一次喔。那通常都會面談二三次,想想看,一二年就這樣虛耗了,中間花了多少時間和金錢,又有多少伴侶因此破裂,多少孩子被迫成為國際人球。


以上感謝跑過流程的這位台灣女婿A提供經驗。據說受害者多到組成社團或群組,叫苦連天的人不在少數。A補充道,除了制度之外,有時因為兩國的各種歧見,上至狗官下至網友,還有各種閒言閒語等著。女方如果結不成,回去又是一番排擠,處境堪虞。

關於A提到的,要到女方國家結婚等等的流程。在這裡引用文章仔細說明:「依照台灣法律規定,當結婚的當事人一方屬於該21個國家的國民,雙方就需要先完成當地的結婚登記,向我國駐外使館提出文件驗證與申請面談。

這21個國家包含:印尼、菲律賓、越南、泰國、柬埔寨、斯里蘭卡、印度、緬甸、奈及利亞、蒙古、哈薩克、白俄羅斯、烏克蘭、烏茲別克、巴基斯坦、尼泊爾、不丹、孟加拉、薩內加爾、迦納、喀麥隆。(編註:中國會更難)

為了取信於駐外使館,新人得提出大量交往的「證據」,含交往的合照、簡訊等。申請面談後,通常要等上3個月的時間,這段時間,太太需要體檢、申請出生證明、良民證,辦理當地結婚證書後,需要翻譯並公證....

通常要等上幾個月的時間,才能排到面談時間。結束面談後,另一半需要參加婚前講習,曾經來台擔任藍領勞工者,僅能發給觀光簽證,後續移民署還需要家訪,甚至需要看到內衣褲晾曬的地方,證明同住的事實。過程中,得花上數月數十萬台幣,而這還是常態。

看完(相對困難的)跨國婚姻流程,身為同志,可能必須要思考的是,倘若伴侶剛好是這21個國家的人,需要過去辦傳統婚禮,你出櫃的程度,可能比台灣還要廣泛。其次,在國內推動跨國婚姻平權的同時,最好也讓同志社群知道,(對某些國家的)跨國婚姻大不易,不是比照異性戀就沒問題。

站在平權與反歧視的立場,同志朋友不妨也傾聽其他結婚好難的故事,重新思考這些
跨國婚姻的門檻,及其合理性的問題。


*延伸閱讀:【國籍法卡卡】說好的新南向呢? 這21國來台結婚仍須境外「面試」


作者:宋瑞文,男同性戀,小王。專欄寫手/演講講師,範圍包括福島核災、同志、日本節能等題目。另外經營日本歌手中島美雪介紹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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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kwun:轉錄至看板 lesbian

05/27 08:32

blue123405/27 12:37推這篇的訪談 希望不要取消嚴格的審查這樣比較保障兩個

blue123405/27 12:37人的婚姻是否可以同時接受兩個國家的法律約束

Nuxx05/27 17:42大量交往證據我覺得不過份啊,也不難

potatofat05/28 14:53那個……美國不管同性戀異性戀都這樣欸……

hitsuchi05/28 16:43瑞典也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