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空屋免費借親弟弟住 哥哥慘被國稅局課重稅竟是「這原因
: 原來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了無償或非營業使用,其餘: 都要計算租賃費用,而且房子給本人、配偶及直系血親直接住沒問題,但兄弟姊妹這些旁: 系血親,就要辦理「無償使用公證」、訂立契約證明,否則國稅局可依法,認定為出租行: 為,要求繳納所得稅。
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 除了無償使用或非營業使用 都要計算租賃所得
依照字面理解 可以理解是拿去做營業登記了吧
營業登記本來就會跟地方稅互相通報阿....
自住遷戶籍、借戶口如果有連線 早就抓一大把了 不會個案報導
而且就算被抓 不是營業使用的話
(若營業使用就算無償借用 也要設算區域行情核定租金所得)
只要切結是無償使用也不會被課稅 也不用公證
是記者搞不清楚狀況 還是民間公證人業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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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嘛 這種一定會有新聞流量的當然要挑出來報
推
新聞標題要夠聳動,然後內文不能寫太明白,不然沒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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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小規模營業人年所得淨額不到144000的八卦?在台灣經營小商行的專有名稱是「小規模營業人」,指月營收不到20萬 不用開立統一發票,營業稅由國稅局每三個月核定營收1%繳納,沒有營所稅, 但年所得併入個人綜所稅依擴大書審純益率申報,一般為年核定營業額的6% 這樣算下來的話小商行年度個人所得淨額不到144000元,月所得淨額12000元 這樣的低所得基本上也很難繳到綜所稅12
Re: [情報] 日本發票制度引入對ACG的危機本魯是會計系社畜,而且老婆也是フリーランス剛好中招,所以有稍微去了解這個制度。簡單講解一下。 インボイス(INVOICE)制度用中文來講就是統一發票制度。這個制度的概要就是,所有交易都要開立發票且必須由有進行營業登記的法人或個人開立。發票上要有類似台灣統編或稅籍編號的號碼。如果開立人非已做營業登記的課稅營業人,那麼此筆交易的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這邊可能會有人看不懂,所以先說一下營業稅的基本概念。營業稅是針對消費行為所課徵的稅額,日本稱為消費稅,有些國家稱加值稅(Valued Tax)。購買商品或勞務時含的營業稅為進項稅額,販賣時為銷項稅額。兩者可以互相扣抵,扣抵完後進項多者可退稅,銷項多者要繳稅。一家公司的銷項就是另一家公司的進項,在台灣的統一發票制度下兩者可以互相勾稽防止逃稅。 日本其實到現在都沒有統一發票。雖然有請求書但跟台灣的收據一樣格式隨便你寫,所以不同公司不同個人開立出來的會長得不一樣。因為沒有統一發票所以也沒有進銷項稅額勾稽系統,實務上完全無法核對到進銷項。日本國稅局的做法也很好笑,他們只要求開立的INVOICE要按照一定格式撰寫,然後公司要自己區分得扣抵及不得扣抵進項稅額。 那這跟現行制度有啥大差別?你實務上如果無法查核公司有無正確進行進項稅額申報,制度寫得再漂亮都沒有用。我們先不說故意違法的情形,實務上不小心多報或漏報是很正常的事。台灣因為有進銷項勾稽系統所以可以大幅度減少錯誤,但是日本可沒有。你要求民間自己正確申報卻沒有一個好的方法查核及減少錯誤的話就只是做半套,效果有限。8
[請益] 前房客營業登記遲不遷出,有何影響?前房客年初結束公司之後也退租,但營業登記地址連絡多次卻一直不遷離戶籍 當初有公證,因此房屋、地價二稅課以商業稅率 現在對方始終沒回應,家中長輩很困擾之後的房屋和地價稅政府會怎麼收 想請問大家有遇過這樣的問題嗎?又該如何圓滿解決(目前只想到寄存證信函) 感謝各位賢達不吝指教6
[閒聊] 一人公司稅籍登記勞健保收到市政府發送的公司設立的公文後,我一天跑了三個點:國稅局,地稅局,健保局. 跑公務機關和公眾場合,防疫期間記得戴口罩以及身分證明文件!我和便利商店口罩是好 朋友!可能會成為我公司登記的最大花費吧! AA 公司設立公文 我讀了公文, 大概要解決以下問題6
Re: [問卦] 為啥一堆開店的都不用開發票繳稅這篇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開店要繳的是營業稅跟營利事業所得稅 長期固定地點營業的話, 國稅局很容易就會找上門, 不太容易逃掉 餐車的話是灰色地帶(有固定營業場所才須要繳營業稅), 國稅局有抓到會輔導登記 但目前是說無法強制4
[閒聊] 營業登記房屋稅減免問題小弟做網拍,準備去做營業登記,目前月營業額20萬以內,登記自己房子,理論上登記後要 繳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但我有查到網拍可以免稅,因為網拍可以不需要實體地址 就能營業。 想請問有沒有人有相關減免經驗,認定上有沒有要注意的地方。 另外好像只有房屋稅可以減免,地價稅不行。2
Re: [新聞] 政府打房無效?學者拋出應課「世代正義稅個人非以營利為目的出售二手書籍 國稅局:沒有課稅問題 法源編輯室/ꀲ014-05-21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昨(二十)日表示,民眾不論是賣二手書或是二手家具、衣物,只要不 是以營利為目的,出售自己日常生活用品的收入,沒有課稅問題。 臺北國稅局指出,依據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第1目、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條- 代po 前輩們打擾了 小弟家人目前有間閒置的空屋交由我打理 目前想經營共享空間讓人租用 直播間/會議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