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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 昨天婆家有前夫來要債

看板marriage標題Re: [求助] 昨天婆家有前夫來要債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
時間推噓 X 推:1 噓:2 →:1

這個其實你跟老公是既得利益者吧?

既得利益者出來講這些話

是不是有點不夠厚道了?


引述《qvkioj》之銘言
: 婆婆在幾年前跟前夫離婚
: 這前夫是第二任
: 他因外遇被婆婆第三次發現,以及說謊欺騙
: 婆婆在看到對話,生氣之下證據沒保留
: 通通刪掉了
: 後續打離婚官司,無法提供有力證據
: 最後判決婆婆敗訴


離婚關係敗訴

那就是還是有婚姻關係啊

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的話

你婆婆的財產本來就要給對方一半


不然如果是反過來說

有些男的離婚都不給女方錢

難道大家可以接受?



: 婆婆因有經營自己的小生意
: 她前夫工作較不穩定
: 判決夫妻財產分配後
: 婆婆償還幾萬的敗訴費用後,還需清償約170萬


現在問題就很簡單啦

就法官已經判了

你婆婆就是要給對方170萬

這個本來就是對方應得的


不然大家要亂搞的話

有些男方跟女方離婚

男方就把錢全部都轉出去給其他親戚

被離婚的女方拿不到錢

這樣可以接受嗎?


: 婆婆有請教律師,律師有指示把名下財產轉移
: 不要掛在婆婆身上




這個脫產的行為是不是有犯法的疑慮啊?


刑法#356條 脫產罪

2年以下徒刑


法院都判了

結果還來做這些脫產的事…

怎麼想都不對吧?



: 原本婆婆的舊家是她名下資產
: 官司期間無法更改房屋所有權人
: 於是婆婆一家趕緊把舊房賣掉
: 趕緊搬家看新房
: 婆婆白手起家單親自己養大三個小孩
: 所以以前消費習性是 喜歡則買
: 沒什麼存款
: 後來終於看到中意的新房後
: 婆婆就把退休金砸下去出頭期款
: 再貸款買房
: 因她名下不能有財產會被前夫查到
: 所以新房掛我先生的名字
: 她開的車輛也轉移我先生名下
: 以及帳戶存款也領出
: 所以婆婆前夫四年多來還要不到那170萬



阿這就是脫產了啊~

法院都判了卻脫產

這種行為大家覺得都很OK喔?


然後妳跟你老公就是既得利益者啦

這些資產本來就有170萬是對方的

法院的判決就是寫得一清二楚

你們就拿出來還給對方就是了




: 這中間都是透過雙方律師出庭傳話
: 當事人有接觸是 去年跟昨天
: 簡單說明一下去年
: 她前夫曾到婆婆辦公室
: 一開門,直接走到最後面的婆婆座位
: 因為三年多不見
: 把婆婆嚇了好大一跳!
: 雙方在辦公室坐下來談
: 前夫開始條列式 列出該償還的費用
: 婆婆因為驚嚇和心急
: 當下脫口而出答應他會還
: 於是前夫離開,之後婆婆有還他幾萬塊
: -----去年事情說明結束-----
: 再來就是標題說的昨天了!
: 昨天我跟我先生剛好在家
: 婆婆在上班
: 突然有人按門鈴,按好幾聲
: 我先生透過門口監視器發現是婆婆前夫!
: 先生趕快跑上樓跟我說 先別說話
: 討論後我提出因為他沒看過我
: 不曉得我是誰
: (我跟先生是前年才結婚)
: 不如由我下去和他對話,並請他離開,先生同意了
: 到大門口後
: 婆婆前夫:我找xxx
: 我:請問你是誰有什麼事嗎?
: 婆婆前夫:我是來要錢的
: (並拿出一張紙,是債權憑證)
: 他持續的說找xxx,也就是我婆婆
: 並問我說:「她怎麼沒下來,是派你下來?她是你婆婆嗎?」
: (前夫和婆婆一家人相處過幾年,見過婆婆三個小孩)
: 我沒回答他問題,並說:「我不認識你,所以我沒辦法幫你,你這樣大聲說話,會讓我很

: 害怕,而且這邊是社區,週圍都是鄰居會吵到大家,可以先請你離開嗎?」
: 婆婆前夫:「我是來找她,請她不要躲了,已經四年多了」
: (接著他持續講債務的事情)
: 我還是堅定的說:「我不認識你,請你離開」
: 最後他放了一張紙條夾在車子上後離開
: 我趕快關上門
: 紙條上寫:「請還錢,債務可以商量,但不要躲」
: 同時先生有電話通知婆婆先別回家
: 婆婆晚上回來看紙條,把它撕掉丟了
: 問我:「你有看到他嗎?有沒有嚇到你不好意思?你還繼續聽他說話喔」
: 然後和我先生討論,婆婆結論是說要告就讓他告,打算消極處理
: 事後整晚
: 我一直在想婆婆前夫透過債權憑證上的戶籍地址
: 找到新家這件事...
: 我前年婚後和我先生小孩、婆婆同住在這
: 婚前先生還在外縣市工作租屋
: 所以當初規劃婚後在外縣市生活
: 結果當年碰上疫情
: 先生改遠端工作,當時暫時回先生老家,也就是新房居住
: 結婚後我從原公司離職
: 婆婆當時缺人手焦頭爛額,詢問我幫忙
: 出自同情且剛好我所學,就答應短期幫忙
: 婆婆有支薪給我,跟裡面同事相當
: 後來懷孕,接著請育嬰留停,婆婆雖還可以,但講話直接,共事多少有壓力,且經常需要

: 幫處理她私人事情,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所以上月辦好離職
: 跟先生討論過定居在哪的問題
: 先生說會跟婆婆兩個人
: 一起還這新家的房貸
: 因先生姐姐已結婚買房在外
: 弟弟先前和他女友一起和我們住這新家
: 最近剛搬離在外租屋,打算存錢買房
: 如果他們買房了
: 如果我跟先生小孩、婆婆繼續同住
: 婆婆前夫在昨天已經找到我們住所
: 我和先生討論
: 他不大高興,覺得我放大事情
: 他認為對方只有「債權憑證」
: 婆婆名下已經沒有財產
: 對方訴諸法律,也無法有作為
: 我想法是,對方是說謊欺騙型的人,明的做不來,可能就往暗的方向走
: 況且現在我們小孩還很小,之後的生活是每天害怕他何時會再來
: 那小孩長大後,這環境如何安心成長
: 新家、車子掛我先生名字
: 婆婆公司有個帳戶也是掛我先生為負責人
: 多少應該都會有關係
: 最後先生 生氣的說他會找附近租屋
: 不會影響到我們母子
: 我和他說,夫妻分居對小孩的影響
: 而且已經在負擔新家房貸
: 租屋只是增加一筆開銷
: 無法解決根本問題
: 實在不想跟先生繼續吵架,也不想讓親人好友知道這事擔心
: 尤其我的父母
: 思考兩天了,還是無所適從
: 心裡真的很忐忑不安
: 上來詢問大家的想法是如何?


重點就是我講的那些啦

中間打一堆都是心裡的小劇場而已

其實都不重要啦~


想法是什麼喔?

1. 脫產的故意行為應該是有違法

你們可以說是當作婆婆脫產的人頭

也可以說是既得利益者


2. 建議把該還給對方的錢還一還

你們的房子總價裡面 包含了欠對方的170萬

這個硬要查金流的話

要查出金流並不是一件難事


3. 欠債還錢 天經地義

更何況這是法院判決的170萬 本來就是要還

如果對方到最後還是拿不到錢

把這些欠款賣給「資產管理公司」

那事情應該就會變得很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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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ass5566 (49.158.132.119 臺灣), 12/12/2023 19:15:43

mark0204 12/12 22:05你可以推文

mathrew 12/13 07:39其實那篇文章給前夫,然後直接去舉報

mathrew 12/13 07:40原文真的是蠢到還敢求助,還留文章證據

fos000 12/13 20:10有夠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