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先生的緩兵之計
※ 引述 《kikilalalulu (lulu)》 之銘言:
: 標題: Re: [求助] 先生的緩兵之計
: 時間: Sat Sep 12 16:55:25 2020
: 我真的不想再跟我婆婆繼續生活個10年20年,
: 不開心的媽媽,小孩都感受得到啊……
:
: 對於先生,除了失望,也只剩失望,
: 當昨天他提出要我繼續跟婆婆同住的要求時,
: 我也只能繼續等待下次的離婚協調庭,
: 因為法律是死的,
: 在等待法律判決前,
: 我已經損失了太多陪兒子一切長大的點滴,
: 另外,由於人都有盲點,
: 我也在思考是否是我太以自我為中心,
: 而忽略的換位思考少了體諒他人的那份心,
: 所以想上來po文聽聽正反方的意見跟想法
:
給您一點建議
建議可以考慮先同意同住,回去取得看到小孩的機會
並找機會直接把小孩抱離
但前提是過去你是小孩的主要照顧者
以及抱離要找個正當理由(例如說小孩身上有什麼受傷之類的,看個案)
總之就是要想辦法把小孩搶到手之後,給對方會面交往,營造主要照顧者,繼續原則,以及友善父母
你可以跟你的律師討論做法細節
如果你有找律師,甚至諮詢過兩三個律師了
其實就找一個你覺得可以信賴的
不會畫大餅的
可以講的出他後續策略的
然後照他的方針做
問網路意義不大
你布局落後先生很多
小孩不在手上的情況
現在主要看起來能爭
大概就是友善父母的部分
最壞的情況就是多爭取會面交往
下定決心離婚(對方提離婚你還和解繼續婚姻,這種大多後續都會被吃死)
搶回來小孩
這才是重點
--
推不會畫大餅的
來不及了,丈夫那邊的動作是有高人指點的
你抱走當心被告
就傳統留兒子那種 原原波好好重建自己身心 理性找
律師爭取最多的監護探視權吧~硬要帶走小孩夫家一定
沒完沒了
可是小孩可能已經認定爸爸和奶奶是主要照顧者,看起
來都是他們在帶,突然抱離對小孩也是傷害
有沒有資源和能力獨立照顧小孩會是法庭考慮的重點,
不是媽媽勝算就大,找律師吧但做好準備也許人生會是
徹底放棄重新再來
希望原po釐清好自己再來。孩子是不是為了搶而搶 為
了不甘心而搶 ?(坦白說看原文覺得在離家三週前
照顧孩子的就是先生和婆婆了)
如果她真的不是主要照顧者,那其實她應該放棄,對
小孩才好。
來不及了啦= = 男方先手太多了 現在除了主打女權模
式下的哀兵玩法盡可能爭監護權或是有利的部份外 其
他台面下手段都只是增加失敗率
相同看法 假意同意同住把所有事情包括小孩的意願都
準備好 先找律師
我覺得她自己都需要喘息空間
先離開讓律師處理吧 心理健康比較重要
對方若有任何不當對待小孩的行為就先蒐證
老公故意讓你無法探視小孩的行為也會影響到他監護權
的爭取 婆婆語言暴力也留下紀錄
這些東西全部都準備起來
如果原PO抱走小孩,之後男方再抱走,小孩不就一直轉移
9
感覺雙方都有一定社經地位能力的人 不缺錢缺時間,所以我就簡單列 覺得合用你就用,不行快去找別招 1. 你需要有支援能緩和你的情緒,67
首Po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婚後育有一子三歲, 目前與婆婆及小姑同住, 小孩出生後因為新手媽媽及媳婦身分的多重夾殺, 再加上婆婆在各方面都很愛下指導棋,爆
看到各網友的推文, 可能覺得我既然經濟無虞,又怎麼也不肯帶小孩離開是為什麼? 不是不肯,是不能.... 我大概陳述一下細節: 結婚三年,由於先生在創業階段,所以在前面兩年小孩的所有費用都是由我支付,也因此 先暫時跟婆婆及小姑同住,一起支援先生創業辛勞。X
有2篇... 就回第2篇吧~ ※ 引述《kikilalalulu (lulu)》之銘言: : 看到各網友的推文, : 可能覺得我既然經濟無虞,又怎麼也不肯帶小孩離開是為什麼? : 不是不肯,是不能....
爆
Re: [求助] 如何面對有小孩的異性?我想講得再深入一點 身為律師,幫忙拆散夫妻讓人變成單親爸爸或單親媽媽,是我的專長 我必須說 很多時候離婚變成單親爸爸、媽媽,真的不能單純說一句眼光爛、你(妳)自己也有問題 了事5X
[求助] 離婚相關求建議※請注意,本板文章發表後即無法自刪,請再次確認再發文。※ 1. 對於婚姻中發生的問題徵求建議與解決的方法。 2. 須明確描述問題的前因後果與現況。 和是顏色控制碼,請不要刪掉他們! ===================== 以上請按Ctrl+y刪除,以下請勿刪除 =======================15
Re: [求助] 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來湊熱鬧回一篇文 前面評論對錯的文章已經很多了 我只想以小孩的角度來發表一下意見 目前來說,你的狀況大概可以分 1.要不要離婚12
Re: [求助] 前夫的女友干預我跟孩子的權益直接問 你要搶監護權嗎? 找律師了嗎? 沒有的話就算了 我其實不太清楚要討論什麼教育問題7
Re: [求助] 在海外工作 老婆帶小孩離家出走現職律師簡單回一下 你可以對老婆提告略誘罪啊,實務上有類似狀況成立略誘罪的案例喔 只是告下去大概就是真的準備離婚了吧 : 目前不知道小孩住哪裡 : 且女方不讓我跟小孩見面 連視訊也不肯2
Re: [新聞] 李靚蕾才喊「不要消費」又放槌! 再怒蠻有意思 李律師說王敗訴 王律師說有紐約跟台灣法院都有裁定,但李沒遵守 我很好奇裁定是什麼 一般家事法庭官司- 先分享婚姻部分法律上你會碰到的問題跟權利 順便調整一下名詞用語 如果你們能夠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要寫清楚 對於小朋友的部分,要記得友善父母原則 不友善的那一方容易被對方當成改訂監護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