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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 登記完成後才被告知要收聘金

看板marriage標題Re: [求助] 登記完成後才被告知要收聘金作者
keroro39
(華人一直以為自己是動物)
時間推噓11 推:14 噓:3 →:43

問一下
這種法律沒有規定的禮數

如果真的強迫到當事人
(不是說女方 是指男方)

可不可以提告對方恐嚇取財
因為威脅是事實

也有提出金錢要求

我查網路反而都是要回聘金的狀況被告恐嚇取財

但是原po沒有心甘情願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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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50.2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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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eroro39 (49.216.150.22 臺灣), 03/01/2021 01:24:06

lopoko 03/01 01:31哈哈哈哈~祝你找到對象

Rolflin 03/01 01:32難成立,這個比較像談價談不好

poz93 03/01 01:33法官會用傳統風俗習慣打發

傳統風俗習慣是裹小腳也不好吧 問題在婚姻已經成立 是事後才要聘金 而且用妻子的人身安全當成威脅

※ 編輯: keroro39 (49.216.150.22 臺灣), 03/01/2021 01:38:01

lopoko 03/01 01:41扯裹小腳這種早就消失的習俗做啥?

keroro39 03/01 01:42這種習俗難道值得存在? 我還比較喜歡裹小腳一點

lopoko 03/01 01:43值得啊,結個婚連一百萬都拿不出來笑死人

keroro39 03/01 01:44一百萬可以做很多事,拿來結婚是浪費錢吧

keroro39 03/01 01:46https://i.imgur.com/Oc47H4B.jpg

keroro39 03/01 01:46可以拼4次成為富翁的機會

lopoko 03/01 01:48那照你的說法,不結最省囉~哈哈哈哈哈

keroro39 03/01 01:49以後還會有伴侶制

keroro39 03/01 01:49伴侶也可以生小孩 伴侶最省

lopoko 03/01 01:49你確定你找得到?

keroro39 03/01 01:50我不認為「全台灣都想用一百萬買結婚對象」

keroro39 03/01 01:51我也祝福你可以貪到一百萬元了

keroro39 03/01 01:51祝你找到

asdfghjklasd03/01 01:51笑死了

serflygod 03/01 01:51不懂法律,但感覺法官也可以說那你就打離婚訴訟啊

keroro39 03/01 01:52問題不是在雙方想離婚,而是女方監護人想要取財

keroro39 03/01 01:52而且一個訴訟法官會做判決,是警察或檢察官才會說你

keroro39 03/01 01:52該怎麼告

comparable 03/01 02:09是精障還是智障,怎會受監護宣告有監護人?

mannequin 03/01 02:26Lopoko你才笑死人,你以爲全台灣人結婚都拿一百萬出

mannequin 03/01 02:26來喔

gruenherz 03/01 02:28台灣一票人結婚超百萬的 只是愛裝穹而已

gruenherz 03/01 02:29問題是對象值不值得吧

keroro39 03/01 02:3822樓其實你說到一個重點

keroro39 03/01 02:38不是監護人的話 那在法律上他爸根本沒有任何理由可

keroro39 03/01 02:38以主張要錢

keroro39 03/01 02:39但也不是人人都超過百萬吧

gruenherz 03/01 02:47要看當地民風吧 沒有法律跟據總有倫里道德牌可打

james199373003/01 04:00結婚的價值原來在於有沒有達到一百萬這個門檻

james199373003/01 04:01登記結婚自己開開心心的夫妻你都當死人就是了

stkate 03/01 05:55我以為結婚只要有100元換證就好

sfie 03/01 06:48男方的人身安全又沒有受到威脅,最煩這種什麼法條

sfie 03/01 06:48一知半解又愛亂套不懂裝懂的

linkmusic 03/01 06:59如果有心同甘共苦也想結現代裸婚的夫妻也不少吧,畢

linkmusic 03/01 06:59竟為了錢不夠延後結婚最後男生有成就後被p 腿狠甩比

linkmusic 03/01 06:59較雖阿xd

chaudieuer 03/01 07:16男方人身安全沒受威脅 那可以告擄人勒贖吧

cuppy 03/01 07:43哈哈哈哈XDD

cuppy 03/01 07:45我支持結婚登記就可了

cuppy 03/01 07:46拿百萬是啥小,怎麼不是女的拿出來,拿百萬給岳家

cuppy 03/01 07:46不如給自己父母

cuppy 03/01 07:49現在女生婚後又不是像以前像賣身一樣。現在講人權

cuppy 03/01 07:49講女權,大家都是獨立各體,誰都不需要花錢捧誰,

cuppy 03/01 07:49要出多少在婚禮,夫妻講好就可,沒有非得男人出這

cuppy 03/01 07:49種道理。

appleIII 03/01 08:24原po打官司各位鄉民要付錢?律師團出動?在那邊zz

lluunnaa 03/01 09:49交往的時候用你的眼睛看清楚對象

eva19452002 03/01 09:55打官司要付錢也不會比聘金+蜜月+婚禮來得貴

sophia81013003/01 10:42好問題,這要問律師法官

julion555 03/01 10:59媳婦版會說 沒錢沒保障 不夠愛我

tskier 03/01 11:21原原po夫妻很蝦,你教的溝通方法也很蝦,祝福你。

seaping 03/02 10:02答案是告不成

seaping 03/02 10:03刑305: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

seaping 03/02 10:03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seaping 03/02 10:04第一: 本案沒有[致生危害於安全]

seaping 03/02 10:06第二 他太太本人就同意了, 沒有加害問題

seaping 03/02 10:07光是恐嚇的要件就不成立了, 更不用談後面取財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