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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婚前] 關於金飾,是我太驚小怪嗎

看板marriage標題Re: [婚前] 關於金飾,是我太驚小怪嗎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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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原po男友會問就是對金飾給女方父母態度是否定的,但是先別說就算金飾拿去亂花男生也無
權過問,金飾給弟弟結婚用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男方還反對難怪女方生氣。

金飾贈予女生所有權就是女生,女方父母含辛茹苦養育女兒成人,女生為報親恩把金飾給自己父母也是合情。

金價高漲,訂婚金飾只有當天有用,為此花大錢買並無必要,女方父母把現成的金飾拿去兒子訂婚用也是合理。

女生既然已經和男方結婚,金飾自然是女生所有物,如何處置由女生決定,要給自己父母也是合法的。

一件合情合理合法的事,男生言語中感覺是質疑的態度,也難怪女生會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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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200.19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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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nyuh 10/31 07:32女方若視金飾為「花大錢無必要」之物,那男生何必買

shounyuh 10/31 07:32,租一套訂婚戴一下就好嘍

shounyuh 10/31 07:34想孝順父母要自己付出,不要慷伴侶之慨,無論男女

shounyuh 10/31 07:34都一樣啦

qpipiwa 10/31 07:53給原原Po,過來人跟你說,婚姻裡很多有權利生氣的事

qpipiwa 10/31 07:53,但如果連你自己都擔心是否大驚小怪了,那代表這

qpipiwa 10/31 07:53件事真的要忍住,不然以後兩人吵不完喔。以後換他。

qpipiwa 10/31 07:53這樣的日子要過到老,妳不怕嗎

sazabijiang 10/31 08:57所以是賣女兒的概念

forks 10/31 10:17金飾算記念品,轉送要低調,不然原送者一定會不爽

tingdou 10/31 10:39不能轉送吧

beersea0815 10/31 11:25這麼不重要的東西為什麼需要?根本連租都不需要不是

beersea0815 10/31 11:25嗎?

CNTsai 10/31 11:45如按照這篇的觀念,建議原原PO離婚

candyrainbow10/31 12:23很好啊,相同概念:女方給男方的東西,經過男方同意

candyrainbow10/31 12:23贈給公婆或他人,女方也不能過問,知道了也要欣然

candyrainbow10/31 12:23接受

andyjaw 10/31 12:33同理可證,女方送男方的東西,男方轉送給公婆、大姑

andyjaw 10/31 12:33、小叔,女方也無權過問,如果能做到不雙標,那就支

andyjaw 10/31 12:33

Thetimeispas10/31 12:35女生報答養育之恩,為什麼是男方出錢?

sylvia25856 10/31 13:03這就跟早期農村的模式一樣啊 女兒養大了就請他「報

sylvia25856 10/31 13:03答養育之恩」嫁出去拿聘金回來讓哥哥弟弟娶老婆

acesslai 10/31 13:52想到離婚時,男方把岳父給的金飾拿回來自己用

RycaqsVcyoPv10/31 14:12今天角色如果互換就會罵男生太過分,怎麼可以送公婆

clarysage4 10/31 16:32拿配偶雙親送的具流通性之高價紀念禮物,當做報答自

clarysage4 10/31 16:32己父母養育之恩,這叫做慷他人之慨!能講得振振有詞

clarysage4 10/31 16:32,也請你尊從古代賣女兒制度,入夫家做牛馬,不要只

clarysage4 10/31 16:32吃半套自助餐

july1991 10/31 18:56金飾不就是男方送女方、女方也送男方的東西嗎?既

july1991 10/31 18:56然送了就當初看誰出這個金飾錢,拿到回禮讓出這個

july1991 10/31 18:56錢的人處理不是很正常嗎?

ohmypig 10/31 19:10傻眼

bbbing 11/02 17:09反串要說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