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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情] 決定在婚禮前踩煞車

看板marriage標題Re: [心情] 決定在婚禮前踩煞車作者
yoga5566
(宥嘉5566)
時間推噓 5 推:13 噓:8 →:43

好奇問一個比較現實的問題


辦過訂婚宴後,又不結婚

理論上來說應該是算逃婚

那之前收的聘金、紅包、金飾、12禮之類的等等

會有需要退還或是賠償嗎?


另外如果真的被告上法院

感覺逃婚的人會比較站不住腳

因為對方母親的因素,在訂婚前就已經存在

甚至原po也自陳「其實他媽媽的個性我早就看穿」

因此可以推論得知,男方母親的問題,並不是新發生之事由

且不可歸責於男方(人無法選擇自已的父母)

所以法理上女方要全賠?


※ 引述《ttyui (ttyui)》之銘言:
: 去年底辦過訂婚宴了
: 原本說好3月3號要登記
: 5月辦婚禮
: 可是因為1月去他家同居一個月
: 我整個人失眠又情緒低落
: 原因就出在他媽媽
: 他媽媽是個勢利眼又計較還很愛自抬身價的人
: 也沒有念過什麼書
: 有一次閒聊很了不起的說她的哪個朋友小孩在美國工作 在汐止(拉高音) 我憋笑憋到肚子痛
: 其實他媽媽的個性我早就看穿
: 只是我就笨 心疼男方從小到大都聽媽媽的話
: 結果他媽只是一個勁的炫耀他姐
: 連跟我家長談親事 都要提他姐有去美國留學
: 可是我今天真的突然終於醒了
: 他媽是男方自己的功課
: 跟我沒關係
: 他要聽媽媽的就聽 他反正也都不覺得他媽一直在貶低我
: 就成全他們吧
: 沒有我的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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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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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fz 03/10 08:18原原po會全吞啦

Furella 03/10 08:19全部還回去就好了,有很難嗎

會有一些是男方的花費、精神或是名譽上的損失要賠償 不是只有聘金黃金餅錢那麼簡單的事吧

xulu0 03/10 08:28退還就好了,至於賠償,等告上法院再說

cess 03/10 08:35該退的退還就好,精神損失除非高於律師費5萬上下,

cess 03/10 08:35不然自己是律師自己告,沒斷手斷腳又沒登記結婚,

cess 03/10 08:35是有多貪精神損失?法官會這麼慷慨?

樓上的,原po上網來問 大家把他法律上可能會面對的問題說清楚 這才能對原po在做決定的時候,有幫助吧? 另外,今天如果是男方悔婚,女方求償精神損失 這樣算貪? 而且這些事情在法律上都有明文規定,法官一定會判女方賠的 民976 規定單方面得悔婚事由 一、婚約訂定後,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或結婚。 二、故違結婚期約。 三、生死不明已滿一年。 四、有重大不治之病。 五、婚約訂定後與他人合意性交。 六、婚約訂定後受徒刑之宣告。 七、有其他重大事由。 民978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無第976條之理由而違反婚約者損害, 對於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害賠償,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民979 受害人在自己無過失的前提下可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 編輯: yoga5566 (61.216.83.97 臺灣), 03/10/2022 08:41:39

toroiver 03/10 08:38又一個來恐嚇的 去查查判決 互相拿的還一還就差不多

toroiver 03/10 08:38了 桌錢要是各自出這部分也沒有錢的事要處理 還賠咧

toroiver 03/10 08:38 沒看新聞就算偷吃的 很多才賠個五位數而已

tskier 03/10 08:50既然為女方著想,法條貼了也順便分享幾個判例不是

tskier 03/10 08:50更好?

CHRISTINAYEN03/10 08:51再怎麼講 賠點錢總比賠掉下輩子好

ayakiax 03/10 09:01賠錢總好過把人生賠下去吧

xulu0 03/10 09:01有告有判決才有賠

july1991 03/10 09:05訂婚宴還好吧,也不是男方的場

allloveme 03/10 09:10未必有收聘金,收了就退啊!金飾、12禮是互贈,也

allloveme 03/10 09:10能退,退很難嗎?要說精神賠償,就走法律啊

litlan 03/10 09:11原po又問嗎?文章標題不是心情嗎?

litlan 03/10 09:11原po有*問嗎?

allloveme 03/10 09:12要不建議原po去看身心門診,證明不適合這段婚姻?

nanalia 03/10 09:15我覺得女方精神損失比較大吧…

candyrainbow03/10 09:15全賠也比硬結來的好

fatz 03/10 09:22全賠也不會比民法通姦賠的多啦

Agneta 03/10 09:24東西退一退 其他等上法院啊很難嗎 因為怕賠就要放

Agneta 03/10 09:24棄未來幾十年?

likangrace 03/10 09:39驚! 這邊是生活法律板嗎? 等對方告了再來談,搞

likangrace 03/10 09:39不好雙方早溝通完分好手了,結果路人再那喊告,路人

likangrace 03/10 09:39你哪位?

handlau 03/10 10:05你又知道男方沒收岳母送的金飾禮物跟陪嫁?婚宴如果

handlau 03/10 10:05又各付各的根本就沒差

handlau 03/10 10:05只有訂婚宴搞不好男方還要賠錢

feiyumetor 03/10 10:27訂婚實質上效力又不大,為訂婚而生該還的那些不退

feiyumetor 03/10 10:27還才會有問題,有的女生就是不還還說別人計較

Derrick906 03/10 10:31笑死…結婚都能離婚了,你在杞人什麼?

Derrick906 03/10 10:31

goodgodgd 03/10 11:18民法上看來就是女方要賠啊沒問題

goodgodgd 03/10 11:19賠多賠少是一回事,但本案毀婚就是女方要賠償,感情

goodgodgd 03/10 11:20歸感情,法律歸法律,謝謝

misa1015 03/10 11:41沒登記都不算結婚吧,錢能解決的都是小事

mei7744 03/10 11:46賠點錢總比賠上人生好

NingK 03/10 12:26這種事交給律師,不用煩惱

nik351235 03/10 12:27欸不是 原文也只有寫準婆婆愛炫耀女兒多厲害而已阿

nik351235 03/10 12:28一堆人在那邊恭喜看清停損 到底準婆婆哪裡貶低了

misssquid 03/10 12:40沒登記都沒效,跟男女朋友一樣,不是法律的有效範

misssquid 03/10 12:40圍。就像你面試主考官多喜歡你,沒拿到Offer都是假

misssquid 03/10 12:40

CryingBee 03/10 13:00原po感覺不是會在意這些錢的人

smapvest 03/10 16:06這篇很專業欸 大大是律師?

fruitmonster03/10 16:12謝謝這篇的好心但原po是抒發心情並沒有問耶,她不

fruitmonster03/10 16:12是來問大家她停損決定好不好的耶

Ringningbell03/10 17:44誰要賠誰還不知道呢!

artning 03/10 18:01推樓上,誰賠誰還不知道呢。再說,遇到壞人不逃,留

artning 03/10 18:01下來洗一輩碗嗎??

bndan 03/10 19:28參加的就算知道這情況也不會想退紅包啦= = 反正以後

bndan 03/10 19:29這男和女再結婚就不會再包了(當2婚論) 不影響

gardeniablue03/10 19:51搞的讓人不敢結我覺得精神賠償男方要出

vierzehnhund03/10 20:15鍵盤法官真好當,隨便貼幾個法條,腦補一下就可以

vierzehnhund03/10 20:15判斷是非了呢^_^

paul0404 03/10 23:27難怪那麼多愛浪費法律資源的人

lassladeasd 03/11 00:55要告就告 回這什麼爛文 滾

leoxxx 03/11 01:15是說要她包軌當地藏王喔

lmpopbike 03/11 03:36原p0有在推文說訂婚宴是女方出錢喔!

bigtree520 03/11 09:57某樓 廢文還看?不爽就滾一邊涼快

Reflexive 03/13 10:40結不了婚就精神損失是心智多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