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gincod
一、個人資料
《ID暱稱》gincod (法羅:^) 《經濟狀況》小康 ($27195)
《登入次數》942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138 篇 (退:0)
《目前動態》查詢 gincod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12/20/2020 13:27:36 Sun 《上次故鄉》140.112.240.59
《 五子棋 》 2 勝 1 敗 0 和 《象棋戰績》 3 勝 2 敗 0 和
大家午安,我叫法羅
登入942/發文1138/本版發文2
站上存款有一些,不夠大撒幣QQ
五子棋跟象棋都勝多於負(爛
全職大學生,雖然是這樣但是管版時間還算充裕
個性溫和,會說請謝謝對不起(X
二、站上履歷 (EX:擔任過職務或協辦過活動等)
抱歉沒有......
三、參選動機
一開始辦ptt的時候其實不知道有什麼用,後來發現友人在看媽佛,剛好我也喜歡看這類的文章,所以marvel是我第一個在ptt長期追蹤(當然一直到現在)的看板,個人偏好翻譯文,再細分的話喜歡亞洲都市傳說和人怖,再更細分的話喜歡被追逐的恐懼感(???
所以marvel一直是我很喜歡的地方,板上風氣也很不錯,所以希望能夠延續下去。
而長久以來直至現在,版上也有許多神通廣大的版友常常貢獻翻譯類文章,希望能整理這方面的文。
總之因為現在的精華區比較少碰翻譯這塊(精華區z-5-9-7、z-5-11-16),如果有機會有時間的話希望能夠擴大一點篇幅,自己也能趁管版之餘翻譯些其他文章,稍做貢獻。
四、預計採用的管理方式、每週可管理時間及政見
每次上站最先點開的就是marvel,應該是不會忘記上來//
基本上電腦管版,每週至少九個小時以上,期中考週可能要斟酌QQ
活動的話,之前版上在特定節日的徵文活動、海龜湯我覺得還不錯,可以的話希望能促進大家多多參與。
(三)也說到,一直以來我都很喜歡版上的風氣,也知道版上長期受創作、經驗文混淆之苦。而我覺得現在版規規範的質疑制度,就是以推噓回文的方式對原作者經驗做出懷疑是合理的,畢竟如果是真實經驗的話應該是禁得起懷疑的(本人也有經驗文被版友提問的經驗)。雖然非當事人也難以判斷細節真偽,但是當然還是希望經驗歸經驗、創作歸創作,版上的創作文不論是驚悚度還是支持度都是不輸經驗文的,我覺得發文自律分類、版上和氣才是根本之道。
其他的話就照版規來,違規鬧版當然抓。
五、對於以後管理看板的方向
一樣是從(三)出發,希望延續良好的風氣,我覺得現在的氣氛就還不錯(前幾天看日本人怖整個恐懼感都上來了,結果被推文圖笑死XD)
所以如果在大家保持友善的討論下,希望能夠沒有違規就沒有介入
讓大家一如既往哭著看文章、笑著看推文ヾ( ゚∀゚)ノ゙
以上,第一次參選不足之處請見諒
有問題也還請指教(ノ・▽・)ノ~~~~♡
--
好
偷推ㄈㄌ
推
那你會怎麼認定引戰跟人身攻擊?0.0//(舉手
人身攻擊的話,我的認定是對特定對象的謾罵行為,或是謾罵行為建立在沒有針對討論內 容的情況下。 EX. 今天A版友發了一篇經驗文,版友B覺得是假的(非影射,只是模擬可能爭議點) 版友B
噓:我覺得這篇的真實性有待加強,因為( )->
符合版規質疑條件 版友B
噓:爛死了,文筆去練一練再來 -> 沒有針對內容討論而謾罵
違規這麼明確的較容易辨認,而不容易辨認的我會傾向: 版友有沒有認為自己受到攻擊(by檢舉、寄信etc.) 與其他版主討論用詞是否過當 引戰的話我認為是沒有特定對象或是對象範圍更大(例如整個版) 有明顯破壞秩序的(EX.每篇都推一樣的噓文等)確認沒疑義就直接抓 爭議性較強的,因為影響範圍比人身攻擊更大,所以一樣會和其他版主討論後決定 感謝你的發問,讓我又想了更多。
推推推,喜歡翻譯文的同好
推@@/
咦,所以標點吉祥物以後會進入違規認定嗎?
咦 我認為標點吉祥物不算謾罵吧…… ( ̄▽ ̄) <- 是這種嗎?
那如果情況是板友A遵守板規規定提出客觀的質疑理據,然後
板友B不喜歡看到經驗文被質疑,推了類似「科學家滾出媽佛
板」、「都是愛質疑的科學家害得大家都沒有文可以看」之論
的推文,這樣B板友算是引戰嗎?
我認為「滾出媽佛版」語氣不太適當,會有引戰之嫌。但是還是會和其他版主商討處 理辦法。 還有,這樣可能會有版友認為,我這樣的處置方法會助長質疑經驗文的風氣。我也覺 得在適用同一標準的情況下,我的想法不完全是最好的。遇到實際判例當然還是會和版主們 討論為優。
※ 編輯: gincod (140.112.240.59 臺灣), 12/20/2020 18:18:41
是指這一位
啊~這位版友~ 如果是對「內容討論」有疑義的話,我認為「未精準使用標點符號」算是內容討論。 我自己舉例的話: 爛死了,文筆去練一練再來 -> 違規 上下文沒有邏輯,用字遣詞讓人難以理解 -> 可以 如果是對「重複噓文」有疑義的話,我認為這位版友只是對文章使用標點符號不佳的 抒發,且都是在他認為標點符號使用不當的文章下噓文,雖然不樂見但也沒有違規。
有人參選給推
推這篇 論述清楚 且希望能延續板上風氣
Q1: 你會如何用板規9去判定??
你的判定跟現行規範會有衝突 那你會朝哪方面修改??
請問兩個板主候選人 像現在有人PO文示範 跑去紀念公園
亂噴東西 自以為淨化 這個怎麼判?
兩位a大的問題我就用同一篇文來解釋我的想法。 首先以板規9的規範來說,該篇文章提到的「具有超自然色彩的事件」,在推文已經有版 友援引另一篇文章(板規歸納為質疑文,因該文具有釋疑效果),將「機車常常會熄火」 這件事的超自然現象排除(甚至在該文內作者自述「熄火是機率遊戲」)。而其他文章內 容,包括能量水、虛空法界等,我認為比較偏向民間信仰範疇,因此歸類他版事務,故與 本版較無相關,
依版規1-5有權刪退文。(此處援引錯誤,已修正。)而a6大的第二個問題,我認為由於我經驗不足,相對於實行已久的版規來說一定來得更不 周全以及不成熟,因此第一時間會依現行規範走。至於要是出現我認為真的不合理、不合 時宜的規範,會和其他版主討論找出最合適的方法。
※ 編輯: gincod (140.112.240.59 臺灣), 12/21/2020 01:14:13
純粹有人參選給推
認真給推
但非爭議文不能用1-5阿... 而且退文是重罰會有比例問題
了解了,是我對版規理解問題。應就以版規9無Marvel點與版主討論後處分。 感謝你的提醒。
※ 編輯: gincod (140.112.240.59 臺灣), 12/21/2020 02:08:25
(舉手問) 請問圖片中有沒有人引戰?您的看法是?
樓上特地漏了起頭那個,我幫他補給你。
唉 掐頭去尾 還要別人幫補 可悲喔.要別人做判斷 也請提供完
備的資訊 在這邊提供片面的資訊 不知是何居心?
圖上有那兩句
有人參選 給推
請問法羅大:有些人會把版上不同聲音者貼上信徒標籤然後54
3,對於這種現象您的做法會是?
更直接的提問是:本版內建隱形版主群,聲量很大(聲望就不
一定了),請問您會秉公處理還是視而不見?
我知道有那兩句,但是沒劃進選項給參選人判斷阿。
既使參選人要判斷所謂貼標籤進11系列我也十分樂見,畢
竟同樣的標準可以處理很多次公告跟閒聊有人總是會自己
領頭在那邊貼糾察隊跟影射板主偏袒,或是貼標什麼代天
巡狩、苦勞、小小、老師、隱形板主…等,以後我直接檢
舉就好。
我認為信徒以及隱形版主(包括但不限於)這些用詞是一方對另一方的統稱用語,在板規 11的定義下不能明顯看出侮辱性。但「都是人人喊打的老鼠」這句我認為有直接挑釁謾罵 行為,我認為有違反板規之嫌。 至於影射任何行為、所謂「貼標籤」的詞語,由於本人還不是很瞭解來源以及原文上下文 ,按本人看到的情況來看,依版規11我認為皆無違規。例如影射版主偏袒較偏向個人意見 。簡單來說就是版主依版規行事,當然能夠也有版友不服判決而感到不滿,感到不滿是個 人自由,牽扯到挑釁謾罵才是版規處理範圍。另外,由於不確定「信眾」的確切意涵以及 是否具有前述的行為,我不便在這裡多加評論。 大家還是先別吵架,以和氣為主Σ(゜ロ゜;)
※ 編輯: gincod (140.112.25.121 臺灣), 12/21/2020 10:42:59
說別人信徒 網路仔不也是貼標籤嗎?
反正標準會一致,那看愛起頭的是誰囉。
(法羅大請參考推文現形記。請問您的看法為何?)
(喔喔發文以後看到您同步回應了)
貼標籤 看誰先起頭的囉~~
請您日後多加觀察「人家手在揮」的靈異現象
#1VoPtX5T 要人參考幹嘛不貼原文真的是ww。參選人我覺
得這就板上固定有的宿怨,要浪費時間去判斷可以等真的
選上再說,反正真的要vertos列舉起手都是誰他也不會列
給你。
想翻桌就請直拳對決好ㄇ 在那邊遮遮掩掩的...ㄏㄏ
我比較高興的是目前的參選人都滿意板上風氣,也都主張
給提出質疑保留足夠的空間,我覺得這樣至少有兩位我都
能開心投票。反而平時主張要減少質疑,文章好看優先的
支持者都不出來爭取或參選,甚至選擇浪費時間在鬥,只
能說對這個板的好壞他們大概也沒真的在意過。
現在就兩派恩怨啦.一邊是經驗文愛好者vs另一邊反通靈王,每
每在公告/至底閒聊文下面撕逼.我不敢說百分百啦 但就我自己
觀察的結果 大概有九成(數據是憑個人感覺 要我拿出證據 還
真拿不出來 歹勢)是經驗文愛好者在推文開酸 說反通靈王陣營
一直瘋狂檢舉別人 是代天巡狩/管太寬/檢舉魔人..云云
然後在那邊暗示反通靈陣營跟板主有交情(就差沒講板主判決不
算了啦,要參選人了解這些太浪費他的時間跟政見空間,
vertos要覺得這對板上很重要是他的事,這篇就不要再理
他們了。
公了) 然後反通靈陣營就開酸回去.前後劇情大概是這樣啦 供
您參考.當然候選人不用完全參考我的推文 若是你選上板主後
可以在推文多看看 這樣可以讓你下判決時比較有個底.
法羅大請注意此處「宿怨」一詞。只要跟隱形版主群意見不同
發表意見,就會「被結怨」,暗指想討論的事情只是個人狹怨
之辭不足一哂。也是常見的轉移話題手法。
現在已經開始給參選人洗腦陣營互鬥世界觀了,請法羅大明察
。
我在本版也有唯一的一篇文章,有時間的話不妨A作者看一下
,就知道陣營說法的可笑。
推
想請問以你舉例而言,「爛死了,文筆去練一練再來」
這個違規點在於??? 針對文筆的批評是不被允許的嗎?
當然,假如是這樣『Birdy這爛人什麼爛文筆』
針對你的標準應該是不行,明顯對人;
但假如說 『這文筆真的很爛,請去練好再發文』
這樣也是違規嗎? 不太理解原因為和?
何?
我的舉例內的「爛死了」是針對發文者說的,但現在回來看確實是我沒有把話說清楚 ,下次會更注意不要讓人誤會意思。而且現在看來,如果只說「爛死了」不能直接認定是 要對發文者人身攻擊,因此不應隨便判定違規,這方面也是我舉例不當,不好意思。 而我想要表示的意思和你的舉例比較接近,也就是「gincod真的是爛人寫爛文章」這 類明顯對人攻擊的推文才應以違規判定。非常感謝你的提醒。 而你最後舉的例子是針對文筆不佳做抒發,並無違規,造成你的誤會不好意思。
※ 編輯: gincod (140.112.25.97 臺灣), 12/21/2020 17:09:04
另外想請問,如果有板友發文分享他在宮廟問事很靈驗的經驗
,之後下面有板友推文「好想知道是不是在講XX(某地點)的
XX宮耶」,這個推文若被檢舉問事,你會如何判定呢?
根據11-5的定義來看,因為此問題的答案(不論是或不是)皆與透露問事地點有關, 屬問事相關資訊。雖然實際上遇到當然會和其他版主討論,但我個人判斷的話傾向違規。
※ 編輯: gincod (223.137.159.216 臺灣), 12/21/2020 18:03:17
推,感覺蠻有責任感
airdor那個不管誰當選都違規啊....這麼明顯的問事
那句推文判定違規不難,不過個人想法是推文的意思就有代表
XXX的XX宮可以問事,這算是透露問事的資訊,然後再問是不
是XXX的XX宮這一句,是在徵求問事的資訊,那這樣算不算雙
重違規呢?詢問的用意是想了解板主候選人判定的思考理據,
希望大家可以就個人想法多討論,畢竟問事這條板規在過去也
是爭議蠻大的
我認爲這要看原文或是推文的敘述程度。 假如今天原文提到比如說該廟宇周圍的環境或是具有令人印象深刻的建築特色等,具有令 推文者聯想的要素以至於問出「是不是XX地點的XX宮?」的情況下,無法確定該推文知曉 所指廟宇是否具有問事的功能。因此我會一律從寬,當作沒有透露問事資訊、有徵求問事 資訊的單項違規處理。 反之若是今天判斷條件明確,例如推文者直接推文說「這是不是XX地的XX宮,我上次去問 事很靈驗。」等此類推文,可以明確判定該推文同時具有引薦以及詢問性質者,我會判雙 重違規。 這樣各位版友可能會覺得那不就少講句話就少點罰則;事實就是這樣沒錯,但是如果在推 文前想到要少講一句話減輕罰則,何不想想自己即將推的這句話有沒有違反版規而取消推 文?因此,我的判例如上。
※ 編輯: gincod (140.112.240.59 臺灣), 12/22/2020 01:14:29
謝謝回答,正中紅心!我本來就是想拋出這樣的討論,因為我
個人想法跟板主候選人一樣,若只是推文「是不是XXX的XX宮
」,這句話判定透露問事資訊而違規的理據並不充分,有爭議
的地方。但若是推文「是不是XXX的XX宮,我去過/我知道/我
聽說問事很靈驗」這句話就明顯是透露問事資訊而違規
感謝你的提問以及認同!對我來說是很重要的鼓勵(// u //)♡
※ 編輯: gincod (140.112.240.59 臺灣), 12/22/2020 01:47:15※ 編輯: gincod (140.112.240.59 臺灣), 12/22/2020 01:48:55
推
相問一下若是古典小說翻譯的話,marvel點該如何判定呢?
因為古典神怪故事以現代眼光來看,幾乎一點也不恐怖,
而題材方面,神仙鬼怪應當是有符合marvel的定義,但如
果是奇人異士或鄉野奇談等等,未必有牽涉鬼神類的故事
,是否也有符合marvel點呢?因為自己以前的選文也有採
到marvel點的紅線或是灰色地帶,所以想要了解一下k大的
抱歉,上面打錯,是想問一下g大的看法,謝謝。
先給不想看我打落落長的版友懶人包:如果有超自然現象就用marvel點判,如果沒有 就和版主討論驚悚點是否充分(除非翻譯品質太差不然應該能用這個標準界定)。 關於這個問題,我認為可以分成用marvel點和驚悚點解釋。由於本人離高中時代不遠 ,這裡就用兩篇常見的高中古文做舉例。(有興趣的話直接用以下篇名作者應該都找得到) 第一篇用於解釋marvel點的文章是《蒲松齡 - 聊齋誌異 -〈勞山道士〉》。文章中 提到一位叫做王生的人上山學道的故事,而文章中有提到王生學會的一個能夠穿牆的法術。 文章中並未解釋這種穿牆法術是如何做到的,當然現今也無法解釋穿牆的來源,因此合marve l點解釋,無違規。 第二篇用於解釋驚悚點的文章是《方孝孺 - 〈越巫〉》。文章中提到一位道士以詐 欺的方法消災除厄,本人並沒有所謂的法力,因此不符合超自然現象解釋。而後多位少年扮 鬼將道士驚嚇致死是人為因素,因此以驚悚點判定;但就如同你所說的,其實原文內的敘述 不足以令人產生恐慌等情感,作者意旨也不是使觀看者產生恐懼,因此驚悚點薄弱,我認為 已經違規。 抱歉舉例有點長,有興趣可以查找原文,會更好參考我的判例。
※ 編輯: gincod (114.136.160.100 臺灣), 12/22/2020 17:45:24推
新板主上任的話 真的要好好處理人身攻擊這塊....
大家都是平等的 希望不要再有人把自己當土皇帝了
對啦 誰先開酸就先進桶好ㄅ好
希望候選人好好處理人身攻擊 結果自己在別篇開酸檢舉小隊長
這種咖 我也只能笑笑...
.....firemm444上一篇說別人是糾察小隊長,這篇就說
要處理人身攻擊。 你先處理你自己的好吧?
自己進桶如何?
同樣的標準對應到自己身上都可以繞過 = =
別人問邏輯問題就說是獵巫,別人照版規處理就說糾察隊
別人發現捏造就說傷害marvel版...... = =
推
推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