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合約未滿女醫師提早離職遭醫院求償600萬
※ 引述《Tosca ( )》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321221
: 合約未滿女醫師提早離職遭醫院求償600萬 最後下場出爐
: 2021-03-16 12:56 聯合報 / 記者張議晨 / 高雄即時報導
: 任職高雄市義大醫院的王姓女住院醫師,2017年申請在職進修,並與院方簽約綁兩年,但: 王女前年回院服務後,認為義大未依承諾將她升為主治醫師,僅以備位主治醫師聘用,且: 工作時常超時憤而離職,義大認為雙方契約未滿,要求王姓醫師給付違約金約554萬元,: 王女認為賠償金過高希望減免,高雄地院認為王女所提抗辯都無具體實證,判王女要賠義: 大554萬元。
https://www.ptt.cc/Gossiping/M.1618912584.A.40B
而後薛男於2015年5月被公司發現接受廠商招待,於是雙方協商後,讓薛男自請離職,並簽下切結書,確認台積電於2016年7 月一次性給付其229萬元,包含了2016年7月發放之
2015年剩餘的分紅獎金,以及依據離職競業禁止約定應按月給付被告之「特別離職金」18個月之總額。
但後來台積電於2017年4月寄信確認薛男是否有遵守競業禁止協議時,卻發現他已經任職於大陸半導體公司,有許多技術和產品是與台積電為競爭關係。台積電認為薛男明知這份工作屬於協議禁止範圍,但仍到該間公司任職採購副總裁一直,由此可見是故意違反協定,於是向法院要求其應該償還補償金117萬270元及給付違約金1140萬676元,總計求償
1557萬946元。
桃園地院經審酌後,認定薛男違反競業禁止協議,但請求賠償1557萬946元屬實過高,依法酌減為250萬元。而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薛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後,日前高院二審駁回上訴,仍判薛男須賠償25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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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離職賠550萬合理
業務跑去敵對競爭公司
求償1500萬太高
只要賠250萬唷.........
真的是最低層的職業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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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人家手短 不要拿人家的 包括公費
張飛打岳飛,這也能比
這...邏輯不通啊大哥
要出來護航了嗎?顆顆顆
你們都沒在看判決書的唷~~
重點是醫師離職 法院判訓練中給付的所有薪水都要賠回去
台GG這件案子 被告連離職金都只要賠一部分
說張飛打岳飛 應該是沒搞清楚之前討論甚麼吧
之前的討論不是有人說約怎麼簽 法院就怎麼判
現在看起來似乎也不是這樣~
覺得法官真的很有事1000多萬哪會太高
在台積電就能領到200多了 才賠幾年薪水不過分吧
一個是獲既有資源知識,一個是付出貢獻開發資源知識
不爽不要選這個你自己所謂的"最低層的職業"啊
這賠償金我覺得太低不合理,照理說應依約賠償「補償金+2
4個月內的總收入」。但要從此延伸出醫師是低層職業的結
論,不知道是哪門邏輯,推文你也質疑錯方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