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育嬰假疑問
※ 引述《wateregg1 (22)》之銘言:
: 想請問今天是我育嬰假結束第一天回公司上班,公司叫復職,但預告我20天後解僱我,說
: 我不能勝任工作,請問我該怎麼辦
按照勞基法
公司要解僱員工必須符合「最後手段性原則」
不管是用公司業務性質變更、業務緊縮或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等等任何原因
都要遵守「最後手段性原則」
也就是公司窮盡一切努力
例如勸導、教育員工,或是有開過評議會有申誡或記過,或是盡力媒合內部其他職位等處置後,若員工狀況仍未改善時,公司才可以合法解僱
不是公司說一句不適任或工作能力不符就可以主張依法解僱,現在法院的實務見解其實很保護員工
建議妳一定要找勞工局申訴,不該簽的文件別亂簽
祝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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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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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反正我很閒」猛將深夜爆被資遣:人43 其實很多老闆和員工不知道,就算資遣費有給足 也不是隨便資遣都是合法的耶 勞基法第11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機師再度提醒政策上的漏洞 廣義上算是功勞一件 既然疫情尚未擴散 現在就開除機師 根據《勞基法》的「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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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告贏公司的員工還待得下原單位嗎?因為解僱的勞資糾紛而告上法院 員工勝訴公司依法要繼續聘用 但公司上下絕對會採取各種手段自保 諸如更嚴格的查核機制 辦公區裝監視器4
[難過] 告贏公司的員工還待得下原單位嗎?因為解僱的勞資糾紛而告上法院 員工勝訴公司依法要繼續聘用 但公司上下絕對會採取各種手段自保 諸如更嚴格的查核機制 辦公區裝監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