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育嬰假疑問
想請問今天是我育嬰假結束第一天回公司上班,公司叫復職,但預告我20天後解僱我,說我不能勝任工作,請問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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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建議打去勞工局詢問一下如何應對。
職務有換嗎?應該是無解,記得算好資遣費。
準備隨時錄音
趕過年前解雇QQ
公司把法規都搬出來,他們都是按照法條走
真的很無奈,只是請個育嬰假就無法回去上班
照規定解僱的話資遣費、年終一定要算清楚
留停前都能勝任,怎麼回去第一天就說不能勝任?怎
麼證明妳不能勝任?
向勞工局問一下吧
資遣費記得拿好拿滿...
拿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吧
非自願離職,資遣費要算好,20天預告期每周有兩天
謀職假
朋友也遇到,跟公司後來打官司到現在還沒解決,台灣
公司真的...
只能說這種公司別待了,是我就想說別幫這爛公司賺
錢...
年終法規沒說一定要給
台灣這種環境到底誰敢生真的過份
直接找蘋果爆料公司,資料蒐集一下
太過分了
少子化,這種公司跟政府對幹的很難看
台灣職場真的太不友善
反正你都要走了
爆料公司 加油
找勞務工局申訴
不能勝任是可以資遣沒錯,但是公司恐怕沒意識到要成
立不能勝任這個要件,不是公司隨便說就好
不要輕易吞下去,公司對妳不仁妳不需要對他有義!
公司有說明認為你不能勝任工作的理由嗎
同意樓上,要成立不能勝任不是雇主說了算,找勞工
局處理
記得有謀職假要請好請滿
申訴+1 ,另外這樣的公司也不值得你再待了。辛苦了
!
天啊...辛苦了
過分耶
他要證明你不能勝任 有做pip嗎?有餘裕的話就跟他耗
檢舉 真的不行就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錄音。非自願離職,資遣費要拿好拿滿
請公司具體提出不能勝任的明確事實,以及去年的年度
評核
不要怕去申訴就對了
還有小小建議妳改一下標題,這樣比較清楚
育嬰假前的實際在職日是多久?不含安胎假,有些一
到職就請安胎假產檢育嬰假請滿的,實際在職都沒三
個月的話有點難
在職已滿一年了
先申訴,準備錄音、記得「不要自己簽名任何有關自願
離職同意書」
在職才一年的話我會建議就算好資遣費跟拿非自願離
職證明,去領失業補助吧。工作再找吧,這跟分手很
像啊......就當遇人不淑,但人生還是要繼續走下去
具體告訴地方勞工局發生的事請來龍去脈,不然他們
很容易妳不夠清楚陳述,而放棄幫助妳
尤其現在要選舉了,應該不會放棄這種可以幫助的機會
哪來的笨蛋公司敢動孕婦這個天條,理由不可能成立
的
樓上不是孕婦啦是育嬰假結束,大公司才有pip 小公司
只能說你自己保重
不好意思我想確認一下,您目前在職滿一年,已經請
完育嬰假,是請滿6個月嗎?也就是您是懷孕到職的是
嗎?
沒有什麼無解的,提勞資爭議調解,資方必須提出他
們解僱的最後手段做了沒?工作改善面談?改善輔導
?評估期?公司內其他職位調整,都沒做就是違法資
遣。
坦白說,如果是懷孕到職,中間又請了很多產檢假等
等,對公司人力上的考量的確很難證明適任,當然申訴
也可行,如果是我,會拿資遣(應該沒有多少)+非自
願領失業補助
如果在台北還有希望
我是109/4到職,110/7開始請育嬰假半年
直接舉發讓公司付出代價,明顯違法,而且這種公司
繼續待也不會被善待
好過份
要解僱不是說一句不適任就可以了,公司並沒有合法
,他們錯誤解釋,你不管在道德輿論還是法律都站得
住腳
算起來妳應該是到職沒多久就懷孕了
如果公司有給資遣費、預告天數也合法,那就沒辦法
講什麼。因為是合法資遣妳,記得拿非自願離職證明
(申請失業補助六個月六成薪,撫養一個小孩可以+10
%,最多八成薪)我前年申請復職也是直接被資遣(是
合法的手段)我就把非自願離職的八成薪領好領滿,
再回職場找工作。
跟懷孕沒關係喔,只要是資遣就不能隨便做的,這些
都有官司跟判例可循
而且找勞動部說明,育嬰假結束就算公司真的有理由
解職,也是要提前30天 ,而不是20天
公司如果有上面幾個板友說的正當理由,講真的也不能
做什麼,只能該拿的錢拿好拿滿找新工作
就算懷孕才到職雇主也沒有理由以懷孕就是不能勝任
工作資遣員工,性工法第11、17條可以看一下。大家
不該吞的東西不要吞
我有疑問適不適任不是公司說了算,那誰說了算呢?
而且大家又不是當事人也許公司早已備好不適任的種
種證明文件了,像我們公司資遣人前都會備好所有紀
錄加出勤資料
資遣費&非自願離職拿好拿滿,這公司也不值得待了
公司是蠻取巧的,故意先復職後用勞基法第11條而不
是性平法第17條,但這樣無縫接軌法律上站不站得住
腳我覺得還要找判例或解釋令才知道
他們照法規走那妳就去爆料
適不適任法院說了算,去查查判決看勞資雙方的勝敗
率就很清楚了,公司有沒有準備好,不能勝任工作是
需要進行工作改善面談輔導,再次審核的,公司有沒
有作原po會不知道嗎?即便覺得在原職務無法改善,
資方還有義務在公司內找適合的職缺調任,這個也有
作嗎?這年頭要資遣勞工非常困難的,如果勞工會爭
的話,我們一個案例可以輔導一年半
公司準備的紀錄和出勤資料到底能不能證明員工不適任
也要上法院才知道
推樓上
還有樓樓上
大部分公司都會有點半哄半騙員工簽自願離職,這樣會
懂法會怕的資方會很小心,不懂的就隨便作,反正大
部分是不會告的,通常月薪五萬以上的比較會爭這個
,不然大家忙著糊口都困難了,誰還有力氣跟公司爭
。
變成"雙方合意以資遣方式離職",而非勞基法第11條規
定的資遣,要特別注意一下
實際您的工作情況我不了解,但按照您到職及請假的
時間來看,您應該到職不滿三個月就懷孕了,當中不
知是否常請假或動用了很多安胎假
這樣上法院公司就可以主張是勞工同意離職,並非資遣
如果站的住腳,當然可以跟公司拉時間申訴、打官司,
只是如果是我,就會拿資遣+非自願
常請假就是應該要輔導,輔導後沒改善才能走到不能
勝任工作、而安胎就是天條,孕婦請安胎假被認為出
勤狀況不佳而不能勝任工作,這個資方穩輸
關鍵就在公司能否提出和懷孕生子無關的"不勝任"證據
只是情感上,這種狀況我也會拿資遣+非自願走人
這種公司留下來以後多的是讓自己不痛快的狀況罷了
to TB大,我認同你說的,只是看原po會發文問這些,
感覺是很無助迷茫,不見得可以應付強悍的HR,再加上
如果出勤狀況,很容易被唬住
與其浪費時間,我才會提出不如錢拿一拿,不用在那
邊拉扯
而且原po等於進公司半年就懷孕了,合理懷疑公司本來
就打算讓原po這個新人時間到了走人
拿資遣跟非自願不代表不能告啊,我為了生計不得不
先去找其他工作,是被迫接受這些的。提了確認僱傭
關係之訴,有幾個方案:1.找到工作前跟原雇主請求
原定薪資,不回去工作。2.要回去工作就一直請求薪
資,在其他地方賺的扣掉就是了。法扶有提供律師給
勞工處理勞資爭議,法律成本其實不會很高的
C大,要拿也不是不行,公司有誠意一點多給一些,我
才會考慮考慮,不然光性工法的罰單、在檢舉個勞動
檢查,公司損失的就不只這些了
我是覺得原po的公司都準備好了,才會請她復職+預告
離職,那實際上公司開給她什麼條件目前不可得知,
原po原文實在打的太簡單了
可以申訴,用不能勝任做資遣需要舉證
重點是要證明你哪裡不能勝任
不適任不是公司單方面準備很多資料 就能合法
應該原po沒提到過往考績表現吧,考績好壞還是可能
讓公司找到不能勝任的理由
不能勝任公司有沒有任何措施?替員工上課?換崗位?
都沒有做還想要解僱員工?想太多
無奈還是資遣費領一領吧
即便公司資料準備滿滿,這種育嬰復職第一天就被資
遣的,進法院公司還是沒多大贏面啦,原po就踩死這
是種歧視,公司就解釋不清了。
希望原po能捍衛自己的權利,加油
是我的話會以非自願離職+資遣費拿一拿走人,不然搞
這麼多手段就算留下來了,也黑掉了,確定自己還待得
住嗎?
這種公司如果留著也浪費時間 該有的拿一拿就好
還是外商好,我朋友進去半年懷孕後連生三個,安胎
育嬰可以請的都請好請滿也沒被fire 掉
公司就是吃定妳怕黑掉怕衝突怕麻煩怕同性別也不一定
捍衛妳的文化,才敢這樣做!
那間公司?吃像真難看 不公布名字嗎?
真的好爛!公司要怎麼證明原po不勝任?原po加油!
我是不清楚台灣跟你的任職狀況啦 但看下來 好像是拿
准大部分人 怕麻煩找頭路要緊 心態的狀況 看準這樣
搞大多不會走下一步的感覺
現在留下了也只會被刁難不如尋求法律途徑吧
如果你不怕黑掉,可以去勞工調解「確認僱傭關係」
新的法規是公司要舉證為何你不能勝任,若是也要先先
採取警告或其他方式
公司解僱是最後手段也不符合比例原則。
我調解過,不要擔心,你準備好資料就不用怕。
你才做1年,資遣費超少的,倒不如調解爭取自己權益
。
年終有著落 賺爛了
不想潑你冷水 但台灣法律保護老闆不是說假的 可以
爭取但別抱希望
我們主管是在我要結束育嬰假前打來「恐嚇」講了一
堆有的沒的勸退我不要回來上班,雖然我本來就沒要
回去但ㄧ想到就很不爽
勞動事件法基本已經把所有舉證責任倒置在雇主身上
,這年頭沒有什麼老闆穩贏的案子,長榮還不夠大,
法務團隊不堅強嗎?但他們勞資關係也不是穩贏的,
法律其實很保障勞工,但身為勞工的我們至少要為自
己發聲啊。
不是一定要留在爛公司,但走也要走的漂亮,至少讓
他多失點血付出一些代價
是我我一定會提告
身邊有認識的人被公司用不適任解雇 該給的錢公司都
有給
(資遣費.年終都有)非自願離職證明也都有
公司準備很多不適任的資料 要證明員工無法勝任
但因為公司要解雇員工之前沒有告訴員工哪裡做得不好
沒有給員工幾個月改善期限 沒有加強教育訓練
沒有試著輪調換別的職務 沒有會議紀錄證明資方有跟
勞工溝通過
最後是判雇傭關係還是存在 公司賠了好幾個月打官司
空窗期的薪水給對方
最好笑的是員工厚著臉皮再去上班 公司不讓他上班
還要再拿錢拜託他不要來
有夠惡劣的
看推文就知道一堆人摸摸鼻子就走 難怪勞工被吃死死
我不說活該能說什麼 如果大家據理力爭 雇主敢這樣?
大概十年前,我有好友被老闆非法解雇,犯防系的她告
到底,拿了一筆和解金去歐洲玩~
一定要要調解 勞基法其實很保護勞方 推sushi大的案
例分享
我公司直接以業務變更為由,在我復職當天資遣我,
時數還算到當天早上四小時。
我持保留態度,我們公司有人本來就不適任,公司都
打算資遣了結果那個員工宣布懷孕,公司不想節外生
枝所以等到育嬰請完才資遣
一切都合法
當然該留下的不適任證據都有留好
推susu210,我前同事也是這樣,公司被罰了好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