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其他與簽賭無關的犯罪中職會怎麼處理
只是突然想到
會撞死人的
酒駕只排第三
根據110年的統計(目前似乎沒更新的統計?)
會撞死人的
第一是未依規定讓車(通常是搶快)
第二是違反號誌管制(如闖紅燈、沒右轉箭頭搶著右轉)
第三才是酒駕
只是因為媒體常常報酒駕,大眾反而忽略搶快跟闖紅燈的影響更大
如果今天有中職球員或教練因為自己搶快或闖紅燈撞到人
中職有沒有罰則?
甚至倘若涉及其他跟簽賭無關的犯罪
有沒有罰則?
殺人放火搶劫詐騙不用說,中職不處理球團也肯定會處理
但如果今天是像大聯盟或NBA一樣的家暴?
或者更輕一點的罪,罵人的公然侮辱或誹謗?偷登別人帳號的妨害電腦使用?
會想討論這問題是因為對於中職球員來說影響很大
如果涉及犯罪就處罰,那有行為但不構成犯罪,會不會處罰?
例如有闖紅燈但沒撞到人(單純開紅單)、有罵人但不構成公然侮辱、
有打另一半但後來發現是二人在玩SM(Bauer表示: )......等等
如果也處罰,那中職球員似乎要當個聖人,連不構成犯罪的行為都不能做
如果不處罰,在酒駕沒有超標、沒有撞到人的情況,不罰好像又說不過去
如果涉及犯罪有分輕重,例如偷登帳號這種小事就不處罰
那輕重的標準又是怎麼區分?
大家覺得呢?
補充一下,邱丹因為超標所以是刑事,會舉搶快跟闖紅燈當例子是因為
0.15大於等於酒駕小於0.25 這階段不是刑事,只是開紅單,
如果這階段的酒駕會處罰,
那同樣只是開紅單的搶快跟闖紅燈,中職會不會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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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右轉罪大惡極
家暴也會被砍掉啊 像檳榔雄一樣
前面兩個都是行政規章吧(超速一定程度才會變公共危險)酒
駕是本身直接就是刑法了,程度還是有差吧
前面兩個人有撞到人至少會過失傷害,沒撞到人的酒駕要看有沒有超標,沒超標 是開單
就涉及刑法啊
刑事比民事嚴重很好理解吧
中職就按規章處罰啊
開始胡言亂語帶風向了
前兩個都沒有刑責問題 基本上不會用犯罪來形容
其他罪是否告訴乃論大概也會是判定的參考
逾假未歸都可以開除了,犯刑法更沒問題吧
前兩項沒發生事故就是行政罰則 有事故才會變刑事
酒駕不管有無事故 屬公共危險刑事責任
逾假未歸 在全台灣所有的公司都會開除好嗎
犯刑法就不一定了吧? 有很多公司會直接開除嗎?
有的會撐到判刑才正式開除
在ptt問就是酒駕就開除,嚴刑峻法社會才會好
酒駕未肇事(致死或重傷),視濃度可能為行政罰或刑罰
不是一律皆構成185-3不能安全駕駛罪
公共危險跟一般紅單差很多吧
太棒了 開始有人跟你說酒駕不是最嚴重的
照這版許多人見解 以後闖紅燈一律開除
超速一律開除 開車不禮讓一律開除
邏輯上不就是這樣? 不然解釋一下闖紅燈撞死人跟酒駕撞死
拿酒駕跟紅燈右轉比??
前面就說了紅燈右轉撞死的人比酒駕多,這數字是內政部統計的,為什麼不能比?
人到底哪個比較可惡? 分的出來嗎
所以bjqs要為我們解釋闖紅燈撞死人跟酒駕撞死人哪個比較
可惡了嗎
法盲問一下,疲勞駕駛國道自撞的話有刑責嗎?
某人是不是常常紅燈右轉?XD
就一般上班公司怎麼判定,中職就怎麼判定囉
紅燈右轉導致的車禍更多捏
疲勞自撞要看狀況 大部分沒有刑責只有交通違規
但疲勞駕駛說真的 有比酒駕還不危險嗎
一般公司會開除酒駕的人嗎?
酒駕根本是被炒出來的 台灣人一堆用路習慣比酒駕還危險
酒駕不過一堆交通死人中被獵的巫女 結果現在是酒駕死亡人
數一直降但整體交通死亡人數一直上升
36樓不簡單
酒駕都能護航 長知識了
開始偷換概念酒駕還好了
酒駕絕對不是還好,車子撞到人就是很嚴重,也沒有要幫邱丹護航,規定怎樣就怎樣 只是其他很多事情我們以為「還好」,卻涉及刑事犯罪(偷登帳號),或者有更高機 會撞死人,我們真的能以為這些事情「還好」嗎?
哪一隊的領回去好嗎 下西下井
喝酒不開車很難嗎?就違法還講一堆543
我在說留言
奇怪怎麼一堆人看不懂?
他不是在講酒駕還好,而是在講其他犯刑法的應該也一樣嚴重
基本同意樓主講的 只處罰酒駕才是根本雙標
路上一堆用路習慣很差的垃圾 中職自己訂出標準才是正
解
真的是這樣 所以建議闖紅燈也要一律開除
為啥大家會覺得酒駕很嚴重然後闖紅燈不嚴重==
如果你的出發點是生命安全的話 兩者其實都有威脅吧
想到陳逸宸就無照駕駛出車禍 還被台南地院刑事民事判決
類比錯誤,你要拿總件數跟死亡數的比率來比才對
問題很好啊,討論一下邏輯也叫帶風向?
https://i.imgur.com/UlG4LCa.jpeg 版主只是說其他交通
安全也很重要啊 都會害死人的
真的不用什麼都無限上綱
黑心食品也會害死人啊,什麼都要用輿論風向判生死,
那還需要法律規章幹嘛,都開直播做民調就好了
製造公共危險都很不好 明知道自己有喝還要上路是我對酒駕最
難饒恕的 不負責任
你講的是死傷數 死傷率酒駕最高...
酒駕禁賽30場應該基本款
昨天有人把中職法條搬出來了,基本上有跟沒有一樣,就是老
闆說了算
「依情節嚴重處理」 連個標準都沒有
職棒不是公家機關,這種違紀處分是各家球團說了算,頂多球
員不服上法院爭取被解約的賠償
上路不察三水三油,罪大惡極
類比錯誤吧 酒駕的發生率比搶快 闖紅燈還低
死亡數跟死亡率分不出來還有人跟著原po起舞 真好笑
酒駕撞人 超速撞人 跟紅燈右轉撞人 程度本來就不同 超
速 跟紅燈右轉可能是單一事件 你酒駕有可能是一起發生
的 怎麼比 不然酒駕就不會是公共危險
怎麼一堆邏輯XX、閱讀能力也OO的
要這樣偷換概念喔,國道酒駕自撞=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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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酒駕加重處罰就好了,不是嗎?我在吳慷仁FB 底下看到這則留言 那些主張「只要加重刑罰,就可以遏止犯罪」的論調,多半既不了解法治與矯正體系的運作方式,也不了解人的行為。以下我就扼要解釋:8
Re: [討論] 建議中職修訂新規章 酒駕一律開除!我覺得對球員處罰太輕了 不痛不癢 要不然罰一個會痛的 看你球隊還敢管不好球員 第一次酒駕就罰一個第二輪選秀權 第二次酒駕就罰一個第一輪選秀權+選秀順位最後 這樣罰你看球團對酒駕的態度還敢輕放嗎?14
[問卦] 認真講,酒駕鞭刑才有搞頭啦處罰的輕重, 不在於處罰本身, 而在於處罰後的效果。 酒後駕車是台灣社會上長期存在的痛, 很顯然現在的罰則大家覺得是不夠的,X
Re: [新聞] 郭阜林酒測超標事件 聯盟慎重研議懲處中職真的領先全球!! 酒駕小心囉各隊球員們 最高可是罰10場禁賽呢!!! 10場喔 最高喔你各位好自為之 喔對了8
[分享] 職業選手酒駕該怎麼罰 歐美日韓大不同(上面連結的縮短) 中廣新聞網2020年6月17日 上午10:18 中華職棒統一獅內野手郭阜林因為休假騎機車酒駕,被聯盟處以禁賽二場、罰款三萬元, 球團還加重罰款並且降二軍,引起球迷討論。其實全世界職業運動聯盟對選手酒駕的處分1X
[問卦] 酒駕為啥要刑罰?(認真問)認真問,非反串。「酒駕」這個行為為什麼單獨成立一個犯罪?這不是很奇怪嗎? 就算喝酒開車比較「危險」,但如果「實際上」根本沒撞到人,沒造成危害,那幹嘛要處罰 ? 難道一個人長得比較猥褻,就要說他有性侵的危險,應該先抓起來嗎? 如果有撞到人,我們本來就已經有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罪可以處理了,頂多因為喝酒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