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前兄弟象總教練中込伸談到中職放水事件
: 1. 中込伸被逮捕時,做了3小時筆錄,被限制出境。
: 雖然可以在台灣自由行動,但無法回到日本,也沒辦法在台灣工作。
: 他被告知要解除限制出境要等到裁判結束,至少需要5年。因此與律師商量後決定認罪換?
: 2. 中込伸表示,在當年黑象的成員中,有名投手他特別喜歡,還曾帶去沖繩接受日職的?
: 這名選手宣稱想跟中込伸學習「投手的調度法」而跟中込伸討論陣中投手的定位。而那些
: 而那名選手正是黑象集團的白手套。
: 3. 2009年假球被揭穿時,白手套致電中込伸,表示「前輩真的很抱歉,你就承認吧。這?
: 4. 表示過去真的曾有組頭以暴力脅迫球員配合。並暗示某位洋將猝死就是與此事有關。
: 5. 中込伸表示從自己決定認罪時,自己就已經放棄棒球了。認罪使得他無法在日本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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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談最基本的邏輯就好了
這個說法根本邏輯死亡
檢察官如果沒有證據,怎麼起訴你?
怎麼讓你限制出境
這是一定有很明確的證據的
不然
你去檢舉陳金鋒或彭政閔
你看看法院會不會受理
你連證據都沒有,怎麼受理
一堆回文說理由合理
到底合理在那?
--
雖然不完全信中入伸 但這篇也太武斷 濫訴的不是沒有
但是偶爾會有冤案 在小房間逼供之類的?(古早時代?
限制出境有一定的要件吧
我只想到何紀賢被檢察官搞...
中入伸是混帳 但是別忘了陳峰民
這篇才是邏輯死亡........
莫忘何紀賢,陳峰民
同樣的邏輯 那你相信陳峰民嗎?
可是就有球員被檢調搞啊
類似大絕 "教練一定有他的專業考量 才會下達這個戰術"
起訴也不代表有罪阿 不然要法院幹嘛
陳峰民表示:
呂文生都在曾公的文章裡說了:"檢方想要「辦大案」的態度"
合理是指他的說法在法律上合理,但很明顯沒人信他
這篇才是邏輯死亡
起訴也不代表有罪 不然要法院幹嘛
永遠別只看到事情的表面 大腦都偏向相信自己想相信的
不要講別的、查查南科高鐵減震案就知道、檢查官讓人進拘留所
有多容易
可以看一下民間司改會的東西 檢察官沒證據濫訴的例子
超多 特別是在嫌犯很多個的時候
陳峰民就是被組頭跟隊友亂咬就起訴的...
謝謝你這種無條件相信檢察官證據的人不是法官^^
不過絲毫不影響中入伸是個混蛋的事實
冤案很多吧!
有時候就是沒證據 要起訴你看會不會露出破綻或認罪阿
起訴門檻只需要約50%的合理懷疑
舉一堆跟假球案無關的事情真的有幫到忠胖嗎?
冤案很多 但其實也沒那抹多
不過那麼多人被起訴,也只有何紀賢跟陳峰民最後查無而已
起訴只是合理相信有犯罪
鄭昌明也是無罪的
當年限制出境需要法官保留嗎 還是檢察官可以自己來
檢察官也是人
大家都愛罵恐龍法官,殊不知常常都是檢察官的問題
要限制出境要法官決定,沒涉案重大敢?
檢察官是沒權利限制出境,他只能提出,推文的邏輯。。。
你也太瞧得起台灣的檢察官了
何紀賢的部分 那個檢察官是黑檢~ 之後也被抓了
台灣檢察官一堆你不認罪 就幫你加一條犯後態度不佳
但是 起訴後無罪的 也不是沒發生過
有一定證據才能起訴 但不表示這些證據就一定夠
不然也不需要法官了 檢察官直接判就好了啊
上面一堆跟檢察官很熟的樣子,還是你們就是檢察官?
徐維嶽: 嘿嘿嘿
不想看黑人洗白,但更不想看這篇邏輯死去的文,原po出過社會了
沒?
這篇邏輯更妙
勿忘陳峰民跟徐維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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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樣,中込伸在棒球界從來沒有留下自己是清白的證據 而只有台灣法院的判決而已 以下是轉至5CH的黃衫名人堂 漢字滿多的 就不翻譯了 註:八百長 在明治時代的時候,有一個水果店的老闆叫做八百長先生,為了讓客人不斷消費,16
不說別的,講陳峰民就好。 遭組頭與隊友指涉與組頭有往來, 死不認罪,堅持上法院,最後無罪定讞。 檢察官有證據怎麼到了法院無法定他的罪呢? : 談最基本的邏輯就好了37
其實要說衰 當初郭銘仁 張賢智 也是蠻衰的 就因為當時米迪亞的問題 讓他們沒球打28
裁判書上都寫的很清楚 其他人也有指控中込伸拿錢,這不是一句因為要回日本所以認罪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1 年簡字第 3870 號刑事判決 由莊侑霖於賽前商請具有同一犯意聯絡之兄弟象隊日籍投手教練中込伸 (業已判決確定)於投手調度時,儘量安排配合打假球之投手上場9
這件事最好笑的是 大部分否認、不認罪的球員 最後都是繳回(一小部分)犯罪收入後 不起訴或緩起訴 進一審、二審的根本沒幾個9X
首Po前兄弟象投手、總教練中込伸在前阪神選手中西清的youtube 頻道談到當年中職放水事件 好像說自己沒有涉入,當年認罪的原因是為了要回日本? 有日文好的朋友可以再幫忙分享內容大概嗎 --5
他在日本問題就很多了 之前講到神經失調的故事時我有提到前近鐵的投手山村宏樹 這個投手就是被中込霸凌的對象 有傳說阪神當年釋出他並不是因為什麼神經失調 而是為了保護他不被中込繼續霸凌爆
1. 中込伸被逮捕時,做了3小時筆錄,被限制出境。 雖然可以在台灣自由行動,但無法回到日本,也沒辦法在台灣工作。 他被告知要解除限制出境要等到裁判結束,至少需要5年。因此與律師商量後決定認罪換取自己能夠回到日本 2. 中込伸表示,在當年黑象的成員中,有名投手他特別喜歡,還曾帶去沖繩接受日職的測試會。後來中込伸回鍋兄弟象擔任投手教練,這名球員找上他,表示「學長好久不見,那時候承蒙你照顧了。」並且常常招待中込伸吃飯。 這名選手宣稱想跟中込伸學習「投手的調度法」而跟中込伸討論陣中投手的定位。而那些「敗戰組」則都是已經被買通的選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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