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中職規章-啦啦隊管理辦法
依據2025年中職規章裡
球團後援總會所屬啦啦隊管理辦法
4.球場注意事項
(14)
各球團應嚴格約束所屬後援會隊職員不得有非理性之言行(如煽動、教唆、挑釁、丟擲雜物。攻擊砸場等),或干預及妨礙比賽秩序。違者由聯盟視情節輕重處罰款 3 至 6萬元並得禁止球賽工作 3 至 6 場。
https://i.imgur.com/Qhm08mF.jpeg
所以昨天直接罵josh 臭薯條加辣那位:)
--
除非燒到總機那 不然這條款可以說成只針對球員..
他教唆球迷把指定球迷找出來 還叫他不准穿球衣 符合了
阿誠以前嗆高國麟的時候有這條嗎
阿誠那時還真的犯這條
老實講沒妨球員場上進行比賽,聯盟不會真罰吧
這種都是規範對球場內吧
不會罰吧 當事人不在現場 而且這規章應該是保護場內賽
事進行
之前那個脫球衣的太扯了xd
非理性之言行
沒到影響比賽應該都不會用這條 再說這次對象不是球員 是
一個已經不在場的消費者
他這條照語意應該是對場內的
中職的規章向來是想辦才會去翻…
就是有影響比賽進行才會罰 對球迷這樣應該是罰不到
有看到那個等字嗎 那就是代表不限場內外
不過比起罰這點小錢 球團形象要花多少錢才能補回
來?
這個沒妨礙比賽進行啊
看起來主要是對場內 不然肯定可以罰
不給球就嗆人家脫球衣?這個有夠囂張的…
這應該是針對場內?
還有一個 或 字
不然樂天乾脆私下主動要求聯盟拿這條罰,花個3~6萬買個
已經被官方處罰的情況
你不好好道歉息事寧人 找聯盟有什麼用 直接開除比
較實際
這條不只針對球員
你球團不會還要讓這種人代表球團應援吧 這麼沒下限
看樂天怎麼想囉,不過目前是沒看到會被開除的跡象,一堆球
迷還喊幹嘛道歉 XD
那從今天開始 8+9才是你的客群
贏球治百病
這沒妨礙比賽,但有非理性之言行
那個規章是規定職棒工作人員 而非球團人員
你有看清楚那個紅色框框寫什麼嗎
不會閱讀要講
都寫後援會隊職員了 哪來只規定職棒工作人員
不會罰啦,都取名叫猴系因仔了,就知道要走什麼風格。
不建議插手啦 讓他們自己解決就好
直接送他「失業」啦 還敢亂
96
[情報] 聯盟說明 (曾傳昇事件)聯盟說明: 針對味全龍球團曾姓球員涉及德州撲克賭博案,經確認起訴,將依照聯盟規章《球團隊職 員違規懲處規定》第5條:「球團隊職員若有賭博、鬥毆或其他影響職業棒球形象之不正 行為、或對外發表影響聯盟及球團形象之不當言論,經聯盟查證屬實者,由聯盟視情節輕![[情報] 聯盟說明 (曾傳昇事件) [情報] 聯盟說明 (曾傳昇事件)](https://i.imgur.com/tsS0JhWb.png)
59
[情報] 懲處結果有關111年4月17日聯盟編號第25場例行賽,台南球場中信兄弟對戰統一7-ELENEn賽事,第 12局下半進行重播輔助判決,於宣判後成為第三出局,比賽結束。統一7-ELENEn隊職人員 向裁判員及技術委員室表達強烈抗議,因抗議行為不當,聯盟依規章球團隊職員違規懲罰 規定,懲處如下:![[情報] 懲處結果 [情報] 懲處結果](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226/d5226069.jpg)
21
Re: [問題] 有關中職規章"永不錄用"條款..先承認前一篇的推文錯誤, 聯盟有針對隨隊人員參與鬥毆做出處分, 不是跟球迷一樣可以處終身禁賽。 這次判罰應該會用"附錄"中的"球團隊職員違規懲罰規定"的"第17條"(聯盟規章第80頁) 球團隊職員在比賽進行中,若有對對方隊職員言語侮辱、惡言惡語、粗暴動作等不正行為23
[討論] TPBL聯盟會怎麼罰啦啦隊?秘書長會擔保嗎TPBL賽務規章 目前只有這2個比較符合 三. 聯盟及球團球員、教練、隊職員若有影響本聯盟形象之不當行為,經查證屬實者, 將視情節輕重予以以下罰則:![[討論] TPBL聯盟會怎麼罰啦啦隊?秘書長會擔保嗎 [討論] TPBL聯盟會怎麼罰啦啦隊?秘書長會擔保嗎](https://i.imgur.com/sVFCvgbb.png)
7
Re: [討論] 姜正浩應該可以來中職吧之前就有報導了, 中職規章第17章「外國籍(職)球員管理辦法」第94條【不正行為】,「外國籍隊職員曾凡有犯罪、重大違紀、賭博、鬥毆或其他影響職棒形象之不正行為者,經聯盟查證屬實,球團必須立即停止聘僱。」 洋將只要犯罪、重大違紀等就永不錄用。 所以應該是沒辦法啦。9
[討論] 聯盟對於Nice哥事件的說明聯盟說明: 針對味全龍球團曾姓球員涉及德州撲克賭博案,經確認起訴,將依照聯盟規章《球團隊職 員違規懲處規定》第5條:「球團隊職員若有賭博、鬥毆或其他影響職業棒球形象之不正 行為、或對外發表影響聯盟及球團形象之不當言論,經聯盟查證屬實者,由聯盟視情節輕 重處球團及該不正行為或不當言論之隊職員罰款 1 至10萬元、禁賽 1 至10場。如涉及與7
Re: [討論] 職棒違規懲處的準則KBO聯盟規章 (譯自KBO官網) 第151條 [品位損害行為] 選手、監督、教練、球團任職人員或裁判委員因麻醉藥品犯罪、兵役舞弊 、種族歧視、暴力、性犯罪、飲酒駕駛(酒駕) 、賭博、服用興奮劑 等比賽外之品位損害行為,造成社會公眾質疑時,總裁將依照下述表格中所列施予失格處分、職務中止、參加活動中止、出場停止、賦課制裁金或警告處分等相關之制裁。 <對品位損害行爲相關之制裁規定> 賭博(非法網絡賭博及一般賭博等)7
Re: [情報] T1聯盟公告我們來看一下規章吼 第十六條 聯盟及球團隊職員行為準則 三. 聯盟及球團隊職員若有賭博、鬥毆、酗酒、吸毒、重大違紀經司法機關認定或其他影 響聯盟形象之不當行為、或對外發表影響聯盟形象之不當言論,經查證屬實者,視情 節輕重處罰款最高一百萬元或處或併處公益服務或禁賽至多 30 場。 四. 聯盟及球團隊職員涉及與本聯盟球賽有關之賭博行為,經司法機關確認定罪,除司法 裁罰外, 聯盟有權視情節輕重處該不正當行為之隊職員罰款最高一千萬元,並得併處 最重永不得參與聯盟工作及比賽。曾涉及賭博行為並定罪之聯盟及球團隊職員則永不 得進入本聯盟賽事舉辦之球場。 閻總被判不得進場,然後看起來沒罰錢,看起來是 16-3 跟 16-4 混用1
[閒聊] 起訴就罰?哪裡有寫 還是媒體自己加上去你就當事實 第5條 球團隊職員若有賭博、鬥毆、酗酒或其他影響職業棒球 形象之不正行為、或對外發表影響聯盟及球團形象之不當 言論,經聯盟查證屬實者,由聯盟視情節輕重處球團及該
![[心得] 想見你電影版 不知道算不算有雷 [心得] 想見你電影版 不知道算不算有雷](https://i.imgur.com/5ikTL5bb.jpg)